第31章 第 31 章(2 / 2)

明玉沒去追究他怎麼撿到的寶玉,反而有些擔心起來,“這合夥做生意,十個合夥有九個扯皮的,就是那親兄弟間也沒少因為生意合夥的事兒鬨掰了。既然你手裡有銀錢,咱們自己做個小鋪子不好麼?那樣也少操些心。”

沈煜沒想到明玥竟然是擔心這個,索性與她坦白道:“其實吧,是我自己要做這些,我雇了宋大哥做總管,他的鋪子我給租金,所以你擔心的這些問題其實並不存在。”主要沒敢告訴明玥自己做東家,是擔心明玥細問銀錢的來路。

也不得不說,他的擔心是對的。這會兒明玥一聽,驚得捂住小嘴,隨後一臉防備地壓低聲音朝他湊近問,“那玉,真這麼值錢?是古董麼?”

不是古董,但比古董要值錢。“我也不清楚,可能是因為足夠大吧。”

這麼蹩腳的借口,明玥居然信了,還自言自語道,“難怪和氏璧能換城池。”於是她覺得沈煜可能虧了。

不過轉頭一想,吃虧是福,算了算了,不計較這個。但一想到原本緊巴巴的又忽然變得有錢,還是忍不住有些激動,“爹知道麼?”

“嗯,知道。”沈煜看著明玥這短時間裡連翻變化的表情,竟然覺得她比軟萌萌的女兒們還要可愛,忍不住想要伸手掐了一把她才長了些肉的臉頰。

但最終還是忍住了,恰好女兒們又闖進來,一下將明玥給圍了過去。

他們一家子就在這城裡住下,買房子的事兒沈老爹十分上心,第二天尋到合適的,第三天就給談下來,當天一手交錢一手拿地契房契,第四天明玥就帶著孩子們搬了進去。

沈煜則帶著鹿哥兒回鄉下收拾行禮。

這一折騰,家裡安頓好,竟然就要出正月了。天氣逐漸變得暖和起來,城裡湖邊還沒冒芽的柳樹上,幾隻早鶯爭相擇址搭窩,便是明玥家這新房屋簷下,也有燕子來築巢。

沈老爹看了十分喜歡,“這是好兆頭,往後年年歲歲必然是平平安安的。”

明玥打算把這院子牆根下收整起來,趁著過兩日第一道春雨落下,就種些菜。這會兒正買了鋤頭歸來,聽到沈老爹的話也抬頭望去,“是呢。”

隻是沈老爹轉頭見到她說裡拿的鋤頭,頓時就虎著臉給搶了過去,“你這底子差,還沒養回來就這般折騰,那藥就這樣好吃麼?”

明玥覺得自己現在已經好了啊,雖然月事還沒恢複,但身上沒有一處疼了,而且臉也有了血色。不過她的身體差,這倒是不假,那逃難過程中大家吃喝一樣,孩子們沒事,很快就養得珠圓玉潤,唯獨是她這不對勁那不舒服的。

實在不敢想象,若是沒進城遇著沈煜,隻怕自己這會兒身子已經徹底垮了。

沒準,不在了。

想到這裡,她也就沒去奪鋤頭,隻是看著那空蕩蕩的牆根下,“可這地總不能閒著。”

“那也不要叫你操心,阿煜那麼大的個頭閒著作甚,等他回來我叫他翻,每日挖一點,總能挖完的。”沈老爹說著是叫沈煜動手,但下午些他自己就在牆下翻地。

於是鹿哥兒和灼雲煌月也加入,不知道何處借來的小鋤頭,跟著一起翻地,便是杜子規那腳不怎麼方便,也跟著撿雜草什麼的。

年紀最小的耀光則給他們倒水。

這樣明玥反而成了活脫脫的一個閒人了。

二月二龍抬頭,春雨如約而至,今年看起來果然是個好年頭,明玥的菜種子挨著下地兒。

隔了幾日就在春雨裡冒芽,溫暖的太陽冒出頭,一眨眼柳條抽芽,明玥牆角的菜苗綠油油的,待吃上的自家種的菜時,竟然已經是二月下旬了。

街對麵也私塾開了,溫先生是個秀才公,隻不過是去年旱災逃難的時候,傷了腿,一瘸一拐的,是不能再繼續考功名了。

於是就開了這私塾,專門收這城中稚子,替他們開蒙。

明玥正是聽說了,便與同沈煜商議,“咱們這手裡也算是有些餘錢,不若把鹿哥兒和子規送去溫先生那裡吧?”她其實是有些擔心的,怕沈煜不同意。畢竟送兩個孩子去私塾,少不得是要花些錢的,若是自家骨血就算了。

可是兩家長輩對自己都是有恩情的,明玥覺得有條件,也不能叫兩個孩子一輩子做睜眼瞎,自己是識字,但總不是個合格的先生。

她一麵偷偷看沈煜,見他沒表露出不滿的表情,就繼續說道:“總不能叫他們整日在家裡閒混著,便是要送去宋大哥那裡做學徒,年紀也小,而且多認識幾個字,往後也能走遠一些。”

沈煜是能看出明玥的小心翼翼的,越是長久相處,他就越是發現,明玥的每一次提議,都正好中了他的下懷,就是那種很默契的感覺。

甚至連這種擔心對方不同意的心情,和自己都是一樣的。

他本來今日也是要和明玥提起此事的,隻是可惜這朝廷律例多少是有些毛病,對於女子限製諸多,以至於那私塾裡不收女學生。

不然他也是打算讓女兒們讀書的。他可不覺得他沈煜的女兒們會比男孩兒差。

自家的女兒沒機會,他卻要送彆人家的兒子去讀書,他也怕明玥心中有想法,認為他重男輕女,所以一直在找機會開口。

沒想到明玥和自己想到一處去了。

當下便笑應道:“孩子本就該去上學,多長知識。隻是城中無女學,得委屈咱們的女兒們,待我尋著合適的先生,再請家裡來。”

女子是不能上學,但大戶人家的姑娘們,還是會去請女道,或是那種識文斷字人家的寡婦,再有條件好的,會請宮裡出來的嬤嬤們。

而且沈煜不但是要教女兒們讀書寫字,還要給她們找那騎射的先生。

他沈煜的女兒們,一輩子就該像是她們本身的名字一樣輝煌如光。

明玥一聽,心中儘是歡喜,“那樣再好不過了。”

當日晚飯後,沈煜本是要和鹿哥兒和杜子規說上私塾的事情,隻是宋家那邊找,他抽不開身,明玥隻能把兩個孩子喊到跟前來。“今日你們早些休息,明日將體麵的衣裳都穿上,待中午你們叔叔回來了,領你們去拜見溫先生。”

兩人見明玥神情嚴肅,還以為是出了什麼大事,又或者要將他們打發到何處去?哪裡曉得竟然要他們去拜見溫先生……

這是要讓他們讀書麼?

兩人相視了一眼,皆是那難以置信的表情,最終還是杜子規垂頭看著自己那褲腿下去的木頭腿,“小嬸,我,我這樣,也可以去私塾麼?”可是朝廷律例,身體不全之人,是不可參加科舉的。

他讀書,這不是浪費麼?

“怎麼不能了?”明玥說罷,察覺出他的顧慮是什麼,便道:“讀書又不是隻為了科舉,而且出人頭地有很多種方法。更何況讀了書,豐富了你的內心和思想,開拓你的視野,於你總是有益無害的。”

她說罷,又朝鹿哥兒看去,“你也沒什麼意見吧?帶子規早些休息,明日也精神些。”

杜子規雖然有了那麼一條假腿,可終究是不合貼,走路一顛一跛的。

鹿哥兒哪裡有什麼意見?他是想報恩,但是他想過了,不識字一輩子隻能打雜,這能給大家帶來什麼?那肯定還是得讀書,出人頭地,這樣沒準自己運氣好,能掙來功名,往後給杜大德修大墳,給明玥討誥命。

當然,也能給爹娘修大墳,討誥命!

對了,還要給杜子規討個媳婦。

他們倆是住在一個房間的,本來有多餘的廂房,但鹿哥兒執意要和杜子規在一個房間,這樣方便照應他。

後來明玥想,這樣也好,杜子規那腿終究是被生生斬斷了,天氣變化之時,疼得他那張小臉都扭在一處,鹿哥兒和他住一間廂房,也方便些。

因此便多鋪了一張床。

如今兩人躺在各自的床上,都有些激動得睡不著。少不得也敞開心扉開始說些知心話,杜子規也是第一次和鹿哥兒提起他父親杜大德。

明明是同一個人,但是杜子規眼裡所認識的父親,從來都是懦弱膽小沒有主見的。

可是在鹿哥兒的眼裡,杜大德就是個絕世英雄,兩次救自己的性命,也和明玥一樣,沒有在那最短缺食物的時候把自己推出去。

也正是因為這些恩情,哪怕他比杜子規年紀小,但他仍舊願意做為一個兄長一樣,來照顧著杜子規。

兩人是聊到半夜被起夜的沈老爹發現,拿拐杖敲著窗戶訓斥後才睡著的。

翌日起來多少是有些精神不濟的樣子,又讓沈老爹數落了一回,不過老頭子雖是說他二人的不是,還是在他們跟著沈煜出門的時候,給整理衣裳又弄頭發的,就指望他們倆看起來精神爽朗些,讓先生多幾分喜歡。

按理說,這也不是去白嫖,先生開設私塾就是為了賺取束脩養家,既然交了束脩,先生沒有不收的道理。

但很奇怪,明玥和孩子們都很緊張地等著結果。

加上隻隔了一條街,他們去了將近兩個時辰,明玥就更擔心了,忍不住想出門打探。

正巧這個時候沈煜帶著孩子們回來了,鹿哥兒和杜子規看起來都十分興奮,顯然是先生那裡收他們了。

可是明玥卻總覺得沈煜不對勁,隻趁著孩子們在沈老爹跟前說拜先生的事,便借著給沈煜遞水的機會問,“怎麼了?是不是有什麼事情?”

“我瞧見杜鵬他們了。”沈煜還以為,這家人死絕了。

明玥一怔,也沒想著他杜鵬居然還活著,不過旋即寬慰著沈煜,“既然還活著,沒準往後能找人打聽你的身世呢?”當初沈煜就在這雍城出生的,隻是二十多年前的陳年舊事,很難查了。

而且那位大人已經去世五六年了,當時那夫人的事兒他也有意瞞著,所以即便是尋到他府上去問舊仆們,也很難打聽到。

更何況這些人如今都在上京呢!如此一來,還真的隻能從杜家這裡入手了。

不過沈煜對於他自己本身的身世沒有那麼大的期望,他更傾向於幫明玥找回明玥的家人呢!若是她被害,自己就替討回公道。

至於當前,最擔心的還是杜子規,那杜子寶等人對杜子規來說,仿佛惡夢一般,更何況那幾個孩子是骨子裡的壞。

但這事兒,沈煜並沒有打算自己去處理,杜子寶幾人是杜子規的夢魘,那就該他自己想辦法拔出這夢魘才是。

轉頭又見明玥皺著眉頭,顯然是為此事擔心,便轉過話題,“聽說朝廷的調令出來了,一個月後新任的知府大人就來了,是名聲不錯的盧之翰盧大人。”

這位盧大人明玥也是聽說的,曾經好像是在益州做知府,任期滿的時候,還有老百姓送萬民傘。

於是也很期待,“若是如此,商隊的事情倒是好辦得多。”一心為老百姓辦事的官員,自然會十分讚成有老百姓開拓市場。

兩人的話聲這會兒不小,沈老爹聽到了,也起身走過來,“聽說上京那方向的來人說,朝廷要將西北大沙漠裡的人遷過來?”

瀾州除了這雍城之外,吏下縣城幾乎無人煙,空蕩蕩的不說,那些個良田也無人種植,朝廷肯定是要從彆處遷移老百姓來此。

但並未聽說是西北大沙漠那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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