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9章 富貴和追求(1 / 2)

詭三國 馬月猴年 7245 字 8個月前

關中,長安。

劉備等人在川西努力奮進的時候,斐潛卻在長安接到了平陽遞送而來的一個沉甸甸的錦盒,打開之後卻沒有任何的欣喜,而是顯得有些不解和煩憂,撐著腦袋想了挺長的時間,直至黃旭進來稟報道,說是眾將都已經到齊了,方將錦盒蓋上,然後背著手往前堂而行。

斐潛年輕的時候也往往覺得有的人為什麼老背著手,形態又不好看,又沒有意氣風發大步向前的進取之意,而且從生理學的角度來說,背著手也不能左右擺動保持身體的平衡協調性,實在是毫無價值的一個姿勢。

然而,等到如今,斐潛卻已經不知道在什麼時候起,也經常背著手走路。

背負的東西太多了……

無形的各種壓力,壓在背上,似乎隻有這樣,才會輕鬆一些,也才會提醒自己,將背挺直。

進了大堂,斐潛已經恢複了原本步態,大步進了節堂,然後在席子上正坐而下。眾人齊齊朝著斐潛見禮,斐潛還了半禮,然後再請眾人就坐。

說是就坐,實際上就是跪在席子上,頂多再多一個錦緞墊子而已。

凳子什麼的,斐潛其實早就叫工匠做出來了,隻不過在這樣正式的場合,斐潛依舊保持著漢代的會議方式,采用一桌案一席子的正坐模式。

這樣有一點好處,跪舊了膝蓋疼,所以必須加快節奏,就像是後世也有許多企業會采用金雞獨立的姿勢來開會,甚至會選擇在天台上開碰頭會一樣,會議的場所太舒適了,反倒有時候會讓參會者不能將精力完全集中。

在正式開始會議之前,斐潛先聊了兩句,便笑著,表示先不處理政務,而是說道:“今日又有大賢至此,待某領將進來……”

說完,便起身向外走,龐統和荀諶自然是心領神會,也跟在斐潛身後一同向外走,其餘的像是杜畿張遼等人則是有些迷茫,但是也跟著一同行動,於是乎浩浩蕩蕩的一群人便出了前院。

院門之前,便是荀攸和許定,兩個人原本以為應該是被傳進堂內,結果沒想到斐潛竟然親自出來相迎,頓時頗為感動,連忙拜倒見禮。

斐潛嗬嗬笑笑,上前幾步,將荀攸和許定攙扶起來,不知道為什麼想起了當年在荊州第一次見到劉表的情形,手上不由得多用了幾分的氣力。

人類的本質,其實就是複讀機加上鴿子,再加上真香……

等到了斐潛左右牽著荀攸和許定,重新進了節堂之後,又重新相互介紹一番之後,才再次坐定,處理起當下的政務來。

當下最為重要的,自然依舊是農桑。

雖然現在漢代小冰河的氣候已經逐漸的顯現出來,但是作為有群山遮蔽的關中,依舊還是比起漠北並北來說,溫和濕潤了許多,特彆是渭水橫貫東西,帶來了充沛的灌溉水源,因此關中農業的基礎,原本就比並北要好,在經曆了兩三年的恢複和調整之後,現在也即將迎來一個爆發期。

“關中之處,厥為黃壤,上者八十有五,黑為壚土,中者二百五十七,另外有薄、臘、脯田一百六七,新墾之數暫無算……”對於農桑之事,棗祇自然是最為清楚,當即也不用特意看手中的木牘,便是朗聲說道,“……興水渠,百一十裡,建水車,二百餘,立肥溷,四百餘處,有官牛一千兩百頭,車,五千餘輛……”(本章說注)

一個個的數目在棗祇嘴中,蹦將出來,縱然是對於農桑之事不是很了解的其他諸人,都是精神一振,覺得聽了這些數目,就覺得心中安定,渾身舒坦。

“故,預年賦……”棗祇說到最後,下意識的再次看了一眼木牘之上早就算出來的數字,才接著沉聲說道,“計五百萬石!”

眾人聽聞,不由得都是喜形於色,眉開眼笑起來。之前關中還要靠著漢中輸入的糧草過活,現在不僅是自給自足了,還能結餘不少,這自然是歡喜之事。

然而,這並非是歡喜的結束,而是才剛剛開始,隨著龐統將工業上麵的冶煉鋼鐵,修建兵甲數目,然後荀諶將商貿上麵的利潤盈餘,錢財器物等等一一敘述出來之後,堂內眾人的嘴便是再也合不起來,一個個笑得就跟朵花似的。

斐潛雖然也在聽,但是心思卻不在這些數目上麵,而是想到另外的事情……

年賦,也就是斐潛能收上來的糧草數目,至於關中一地產出的糧食總數,應該是大概在一千三百萬石左右,當然,這麼高的年賦,其中也有很多流民屯田的功勞。

斐潛關中治下,自然是實行著大漢持續了百年的三十稅一,但是這個所謂三十稅一,聽起來似乎很少,但是其實上,完全不是那麼回事。

《漢書·食貨誌》中記載:“漢興,按秦之敝,諸侯記起,民失作業,而大饑饉,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以是約法省禁輕田租,十五而稅一”。從漢高祖時起,實行“十五稅一”的政策,及至漢文帝時期,又有“田租減半”之詔,也就是采取“三十稅一”的政策。

一直持續到了現在。

但是這些十五稅一,三十稅一,不是說將田產分割為十五份,三十份,然後國家收取其中之一,而是有著特殊的計算方式。

“十五稅一”是指地主向佃農收取土地產量的十分之五即產量一半的地租後,地主再向國家交納土地產量的十分之一的稅賦。也就是土地產量為十份,地主與佃農五五開後,地主再向國家交一份的稅。即地租率為百分之五十,稅率為十分之一。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十五稅一”。

作為地主的附庸,佃農是沒有戶口的,自然也就不存在單獨向國家繳納賦稅的渠道,同樣所謂的“三十稅一”,也並不是指地主向國家交土地產量的三十分之一的稅賦,而應該理解為,土地產量為十份,然後三七開,佃農得七份,向地主交三份為田租,地主再向國家上交一份稅賦。

即地租率為百分之三十,稅率仍為十分之一。“十五稅一”、“三十稅一”並不是稅率為“十五分之一”、“三十分之一”的意義。或者嚴格來說,應該記成是“十、五、稅一”和“三、十、稅一”。

那麼一般的,擁有土地的自耕農,也就是自有土地者,向國家繳納的賦稅也就是十份之一。這在《漢書·食貨誌》寫得很清楚,“今一夫挾五口,治田百,歲收一石半,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稅十五石,餘百三十五石。”

由此可見,實際上自耕農的負擔一直都沒有什麼變,有些變化的,隻有依附於大地主的佃農的田租,這些人承擔了最沉重的負擔,就像是後世自有房屋的往往隻需要交水電費衛生費物業費等等,或許還不到工資的十分之一,而租房的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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