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麼一句話,斐潛在後世裡麵經常聽聞。
『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聽起來似乎很有道理,也常常被用在各個方麵上,但是實際上這句話是一碗徹頭徹尾的毒雞湯。
這句話從字麵理解是:一場災難性的雪崩,是由所有的雪花共同造成的,所以每一片雪花都脫不開乾係,都要對結果負責。
但是實際上,大多數說這句話的人,都不清楚原文是什麼,甚至不清楚在這句話的翻譯過程中出現了什麼偏差,而這種偏差才叫做正兒八經的摻雜了『私貨』。
有人說這句話是伏爾泰說的,其實不然。
這句原作者是波蘭詩人,斯坦尼斯洛。
原文的字麵意思是,『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覺得自己有責任。』
不知道能不能從兩個句子當中感覺到其中的差異,前一句,是高高在上的道德審判,而後一句,則是對於事件的敘述。
雪花,真的就必須為了雪崩承擔責任麼?
而且還是『沒有一片是無辜的』?!
雪花是隨機飄落的,它們無法把控自己的命運,有的雪花是落在田野上,滋潤了莊禾,化成了河川,有的雪花是落在山坡上,越累積越厚,最後造成了雪崩,吞噬了一切。
然後說所有的雪花都必須承擔雪崩的責任?
那些指定讓雪花有意無意飄落在某一篇區域的幕後推手,那些在其中為了獲取關注和流量利用雪花的引導媒體,那些煽風點火從山頂上推下第一個雪球或是開出第一槍的造謠之人,現在這些家夥在雪崩之後雙手一攤, 便是也跟其他『雪花』一樣, 表示著『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其實言下之意, 就是『雪花』們真的想要追究問題的根源麼?
要知道『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看看你們自己的罪!
就像是某些宗教,說人一生下來就有原罪,業障等等,差不多是一個意思, 既然人人都有罪, 那麼也就等同於人人無罪,或者是需要有罪的時候有罪,無罪的時候就無罪。
這樣就可以掐滅了對於源頭,對於事件, 對於雪崩的思考, 隻剩下了一聲高高在上的控訴,頂多附贈一聲若有若無的歎息,然後將責任平均的,不多不少的平攤到每一個『雪花』身上, 拍拍屁股就可以去尋找下一場的雪崩盛宴了。
這就像是某些重大事件之後,總是有個人出來背鍋,或是臨時工, 或是小嘍囉, 然後掐掉對於源頭的追溯和思索一樣。
因此,將『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這句話作為自我的驚醒,作為自身的道德自律, 確實是不錯的, 但是如果隻是為了吸引眼球, 或者推卸責任,將這句話掛在嘴邊,天天指責這些或是那些的雪花……
那就沒什麼意思了。
就像是當下。
裴垣之事, 算是一個不大不小的『雪崩』事件,
若是按照韋端的意思, 就是『雪花』沒多大能耐, 這一次的雪崩事件是偶然發生的,也沒有造成多少的傷害,大體上可以忽略不計,酒照喝舞照跳, 大家一起黑皮就完事了,而對於司馬懿來說,則是強調著『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表示要嚴查,最好是將所有的『雪花』都上稱,去稱一遍!
先不管韋端和司馬懿在提出建議的時候,其自身背後的理由,單從表麵上的理解大體上是如此。
以利益驅動,顯然會指向利益,以道德驅動, 也不代表著就能指向道德。
在當下的政治結構和社會體係當中,注定了, 也必須是雙管齊下。
道德方麵上的標準,就不是韋端和司馬懿操心的,也不是這兩個人能夠搞出來的, 而斐潛傳喚兩人過來,其實是想要讓這兩個人,根據裴垣這個事件, 找到『雪崩』的通道,亦或是找出類似於處理雪崩事件的辦法。
隻不過斐潛現在發現,這兩個人似乎和自己想的有些偏差。
斐潛看了韋端一眼,轉頭看向了司馬懿,說道,『子曰,「道不同,不相為謀。」亦各從其誌也。故曰,「富貴如可求,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歲寒,然後知鬆柏之後凋。」舉世混濁,清士乃見。豈以其重若彼,其輕若此哉?』
『太史公此言,不知仲達以為如何?』
司馬懿微微吸了一口氣,然後神色如常的說道,『主公所言甚是。歲寒方知鬆柏之後凋,遇難方知人心之良善也。』
斐潛先點出了司馬懿的問題之後,才緩緩的繼續說道:『夫民居於世,當遵天地之道也。天道未有言,然萬物得以生,何也?可謂四時之所吏,五行之所佐,得其順而生,逆而亡是也。』
『大漢設三公九卿,地方郡縣,各地鄉老,大小吏佐,無不如是,以求萬民之順生也。此乃吏佐之「天道」是也。』
『吏佐當何之?或兆民未安,思所泰之,或四夷未附,思所來之,或兵革未息,何以弭之,或田疇多蕪,何以辟之,或賢人在野,將何進之,或佞臣立朝,將何斥之……』
『若有六氣不和,災眚薦至,當思何避之,何以禳之,若有五刑未措,欺詐日生,當思何修之,何以厘之。心憂黔首之所憂,苦百姓之所苦,納鄉野之美芹,獻朝堂之階前,若如此,便是俸千石,祿萬錢,亦當所宜是也。』
斐潛所言這些,自然都是正確得不能再正確的,即便是任何人前來,都是挑不出半點不是來,在場的韋端司馬懿自然也是紛紛點頭,表示主公所言振聾發聵,金玉之言雲雲……
斐潛沒有接茬,而是繼續說道:『然亦有吏佐,身居要職,或私仇未複,思所逐之,或舊恩未報,思所榮之,或子女玉帛,何以致之,或車馬器玩,何以取之,或奸人附勢,將何陟之,直士抗言,將何黜之……』
『若有三時告災,國有憂也,則構巧詞以推卸之,群吏弄法,民怨滔滔,則進諂容以欺瞞之。心係錢財之所係,欲權柄之所欲,害所轄之百姓,枉朝堂之恩德,若如此,便是居末位,任假事,亦不可姑息也。』
『須知一國之命,一郡之運,一縣之生靈,皆懸於吏佐之手,豈可不慎乎?』
後麵的這些話自然也米有錯。
韋端和司馬懿也是紛紛點頭,表示主公英明。
其實官吏這個事情,斐潛很早的時候就在抓了,但是這個事項,就像是後世的情況一樣,不是單獨一個律法,亦或是抓那麼一陣,就會長治久安,永無後患的,而是要不斷的調控,不斷的更新,不斷的跟上新情況的發展。
就像是斐潛最開始在關中三輔推行的是《貪腐律》,隻是針對貪腐這個方麵,有三個貪腐的項目罪責,責罰也都比較重,但並不能阻擋這些官吏前仆後繼的欲望,後來斐潛便是在《貪腐律》的基礎上又增設了瀆職一項,細化了具體的項目,儘可能的覆蓋到更多的方麵,結合起來形成了當下的《貪瀆律》……
但是很顯然,《貪瀆律》又有些跟不上新的變化了。
在《貪瀆律》當中,貪是指貪汙公款,瀆是指瀆職公事,但是像是裴垣這樣,說他是貪汙公款麼,他又不算是,因為他隻是收了不少私人的錢,參律院中的公款他沒有什麼資格去貪,也沒有多少錢可以貪,說他是瀆職麼,他也不算是,因為他隻是吹牛皮然後旁人以為他能辦結果收了不少錢都沒辦……
因此拿《貪瀆律》去套在裴垣身上,又沒有什麼合適的罪名。
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情況。當然在後世之中,這種行為就是數目重大的經濟詐騙,可問題是,在漢代,並沒有這個罪名啊……
甚至可以說,這種類型欺詐在大漢當下的認知當中,並不是一種嚴重的罪行,甚至連罪行都未必算得上。春秋戰國之中那些爾虞我詐,甚至都可以被士族子弟奉為經典。
比如完璧歸趙。
若是誰被欺詐了,在大漢當下找蜀黍沒有什麼用,誰也不會替其打抱不平追討損失,因為這代表了被欺詐的人是智力低下,無能短視。所以斐潛若是說要替這些被裴垣欺詐的士族子弟追討什麼被騙的錢財,然後指責裴垣人品什麼,根本就不成立!
在大漢當下的社會認知當中,裴垣的這些行為雖然德行有虧,但也不算是什麼大事,甚至會成為裴垣的功勳,在山東士族那邊被誇耀!
對吧,關中三輔的士族子弟多傻啊,誰誰誰,如何怎樣被輕而易舉的被騙了,抱到床上搞出十七八種姿勢,一說起來必然是歡聲笑語,滿堂喝彩。就像是後世一大堆的『番邦友人』在某個網站上發百人斬千人透一樣,在番邦那邊來說,那可是英雄!不知道有多少人會在其帖子下麵留言什麼兄弟借一步說話。
因此,斐潛既不能說同意韋端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式,也不能采用司馬懿小題大做攪風搞雨的模式,而是借這個機會提出了一個新的標準,新的問題……
何為吏佐?
吏佐又當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