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走私(2 / 2)

開海 奪鹿侯 3959 字 8個月前

“還向塞外走私哩!”

王越不說話還好,他一說這話,商賈瞪大了眼睛怒道:“你去走私罷,一杆破火銃賣五兩銀子,你給我走私一個,你說怎麼走私嘛!”

這家出口火器鋪是官府產業,受朝廷統一定價,民間不能持有火銃,因此這家軍火鋪子算是核心國土內獨一份向百姓售賣火器的鋪子。

售賣的條件並不苛刻,但非常複雜,首先商賈要持有戶籍所在地知縣開具的證明,證明其在家鄉有固定產業、固定宗族、妻子兒女皆在家鄉,包括從事行業、雇傭商隊長工等信息。

有這份證明,才能在北洋根據商隊規模領到押送至歸化城的輜重,同時他們需依照規模自行籌備一定數量的刀、矛、弓等兵器,並帶上北洋軍府發給的銃票去大同,大同官府會給銃票加蓋印信,這個時候持有這張銃票的人就可以合法購買火器了。

朝廷不管商賈會把貨物賣到哪兒去,但給塞外劃分了幾個地區,首先是大明金國,各駐牧部落都有明軍地方長官駐軍,主要道路皆有驛站,驛站之間還有明金聯合駐軍固定巡邏。

相對安全,相應的貨物價格也賣不上太高,因為過來的商隊太多了。

想要賺錢就得出大明金國,向北方去販賣,在那些地方放牧的部落大多隻跟明軍有一點接觸,商人們去的少,賣的貨物價錢高,也有一定的危險性。

有危險性就需要好兵器防身,所以朝廷才發給銃票。

但長城之內沒有地方認銃票,出關時也不準攜帶任何火器,火器鋪子隻在集寧有一家,這就是王越的鋪子。

銃票隻意味著持票人有購買火器的權力,要買還是要用銀子,北洋葉夢熊防止商賈向口外走私火器的方式簡單粗暴——不防止。

他知道防也防不住,一旦到了那些地方,這些商賈身上最值錢的貨物,就是他們用銃票換來的火器。

因此葉夢熊選擇讓朝廷從走私裡分一杯羹。

甭管你走私還是被搶走,朝廷先賺到比丟掉的火器更多的銀子也就夠了。

啪!

眼看著商賈經過商議打算來看看貨,王越開心地雙手合擊,道:“請跟我來,進咱的店裡頭好好瞧瞧。”

“上次來時諸位看了永樂火銃不太滿意,沒關係,小店近來進到了更好的貨物。”

被擺到桌上的是一杆加大的老式火銃:“北洋軍器局萬曆十年造商賈專用萬曆神銃,與老規格的火銃相比加大了口徑,銃管用料很足,裝藥更多、裝彈也更多,比起萬曆神銃,我更喜歡管它叫鎮朔中尉,因為它就是一杆手持的小型鎮朔將軍。”

“在塞外見到光膀子的馬匪策馬揚刀朝你奔來怕不怕?害怕就對了,但如果你有它,你就不用怕!搭配咱專用的小散彈筒,三十步內保證三十顆小鐵丸連人帶馬糊他一臉血。”

“上好的鎮朔中尉,贈定裝火藥散子筒十隻,童叟無欺,出塞良品!”

王越挑挑眉毛望向商賈:“隻要白銀十一兩,它就是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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