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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亂的戰場上,身著赤色棉甲的東洋馬隊第一次在倫敦城露出獠牙。
他們結成牆陣,轟踏間碾碎阻攔麵前的一切。
不論是長弓射出的羽箭,還是那些如林立起的長矛,統統不能對他們造成絲毫傷害。
查爾斯男爵的部隊一直以為他們對這支來自大明的精銳部隊有足夠清晰的認識,他們的武備、他們的戰鬥能力以及令人驚恐之處。
可實際上他們依然所知甚少。
這是一支奇怪的騎兵,既不是他們熟悉的西歐封建騎士,也不太像他們有所耳聞的西班牙新式騎兵。
會在騎兵小鼓的鼓點下結成整齊隊列牆進如堵,嚇得步兵矛手連忙在軍樂中頂在長弓手身前,下一刻迎接他們的卻是騎兵齊齊掏出燧發銃朝他們射擊,而後緩緩後退。
步兵陣線才剛有一點變化,他們便會整齊地踱馬小步衝鋒,以極長騎矛把最前轉身的步兵刺死,而後瀟灑離開。
一旦步兵試圖上前,一排渾身罩在歐式板甲中的明軍騎兵就會從縫隙裡轟踏衝來,如同炮彈砸在每個人身上,揮舞屬於愛爾蘭人的斧頭在兵陣中絞起一片血雨腥風。
說來也怪,過去光腳丫子的愛爾蘭人提著一樣的斧頭,在愛爾蘭被不是那麼精銳的英軍攆著漫山遍野地跑,無一合之敵。
可如今這幫英軍眼中的紅毛蠻子套上一套成本至少三英鎊的板甲,提起祖傳的破斧頭組成戰陣,砸進兵陣喊著‘進!退!’往返衝殺,反倒轉眼就把英軍的密集兵陣扯開個大口子。
通常在兵甲沒落後整整一個時代的條件下,打仗是不能唯武器論的,使用武器的人才更重要。
但在這個時代的歐洲,除少數幾個國家外,那還真的就得唯武器論。
因為大夥兒都基本上不存在訓練,有限的戰術也沒強大到能抹平裝備優勢,三千個光膀子的愛爾蘭部落勇士就是打不過一百個英格蘭下馬騎士。
反過來雖然差點,但同樣能攻守勢易,成百上千聚在一起的英格蘭步兵就是打不過二百個愛爾蘭重裝步兵。
如虎入羊群大殺四方。
英格蘭的長弓手們曾是主宰戰場的決定性力量,便宜往往意味著數量,數量則意味著力量。
他們有自發性的簡單訓練,每個成年男子都需要練習射箭,而當這些人被征召,則隻需要一個詞——紀律。
不需要為他們準備盔甲,不需要為他們製作兵器,隻需要準備一把小刀。
然後他們會把一根紫衫長木條削成長弓,沒有紫衫就隨便找根彆的長木條。
到了戰鬥時期站成一排什麼都不用管,什麼射擊角度、射擊力度、距離測算都是小貴族隊長需要操心的事,長弓手就聽話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