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安眼裡的淚水終於從眼眶中流了出來。周宛芸有些不好意思,伸手擦掉小安的淚水,安慰說:“小安彆哭啦,姑姑不吵了,彆哭啦。”
這時候,周錦之也回來了。
周宛芸立刻把小安交給弟弟:“錦之,你帶著小安出去玩一會兒,”說完就看到本來已經不哭了的小安,又有要哭的趨勢,連忙補充了一句,“我要去準備午飯。”
“好。”周錦之抱著小安,轉身便出去了。
“嫂子,既然我們彼此都不願意妥協,那就隻能分家了。”周宛芸說。
所謂分家,隻是把李凝蓉分出去而已。畢竟錦之還是個孩子,沒有成家,也就談不上什麼分家。
李凝蓉聽完後,表現得十分平靜,既沒有生氣,也沒有反對:“行。”
“那吃過午飯,我們就分了吧,我先去做午飯。”周宛芸說道,把凝固的糖漿遮好,去廚房準備午飯。
今天的午飯也很簡單,很快就做好了。午飯時的氣氛也十分壓抑,隻有最晚回來的吳常義不明所以,一會兒看看周宛芸,一會兒看看李凝蓉,也不好說話。
午飯過後,兩人又坐下來,開始談分家的事情。其實也沒什麼可談的,無非就是分多少給李凝蓉的問題。
“我不要糧食,也不要你的其他東西,你給我錢就可以了。”李凝蓉說到這裡,停頓了很久。
周宛芸以為她說完了,就開口說:“那你住在哪裡?要不要我們在旁邊幫你搭一個房子?”
李凝蓉卻搖了搖頭,說:“不用了,我可以讓都護府安排我去做其他的。”
周宛芸有些意外,其他的活可都不輕鬆,而且限製還大,開荒種田已經算是比較好的了,相對來說比較自由。
不過,轉念一想又明白了,李凝蓉大概是不願意種田,覺得那是下等人才乾的事情吧。既然如此,她自然是尊重李凝蓉的決定:“可以。”
在分給李凝蓉多少錢財的問題上,周宛芸就有些頭疼了:給了少吧,似乎又顯得自己人品不好;給多點吧,她又覺得很虧。
此時,她突然想起來,錦之也是家裡的一份子,應該問問弟弟的意見,於是轉頭看向弟弟:“錦之,你覺得應該怎麼分?”
“姐,你和嫂子決定就可以了。”周錦之說道,抱著小安站了起來,“我帶小安出去玩一會兒。”說完就帶著小安出去了。
周宛芸想了一會兒,最後一咬牙,說:“嫂子,既然你不要其他的東西,那我就給你十貫錢吧。”說出這句話,她還是覺得有些不舍。
沒想到,李凝蓉卻說:“我隻要六貫錢就好了。”
這可讓周宛芸非常驚訝了,竟然還有嫌錢多的人?難道是她小看了李凝蓉?
“但是小安要你們養,畢竟,小安是你們周家的孩子。”李凝蓉說道。
此時,周宛芸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呀,這根本不是分家。
不過,李凝蓉的這種做法也很正常,畢竟兄長已經不在了,李凝蓉也還年輕,可以另外找一戶好人家嫁了。再說了,小安跟著李凝蓉,她也不放心。
“行,小安就跟著我們。”周宛芸點點頭,應了下來。
說完這句話以後,她突然想到了李凝蓉的那塊玉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