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恨不相逢(一)(2 / 2)

“阿水哥,你回來啦?”話的是一個十三歲的姑娘,一身漁家女打扮,常年的打魚生活使她的皮膚呈現出健康的麥色。微圓的臉上長著幾顆俏皮的雀斑,圓溜溜的眼睛充滿了蓬勃的朝氣。

“嗯。”身穿米漿色衣衫,挽著袖子的青年輕輕的嗯了一聲,放下了背上的褡褳,走到井邊打了一盆水,用手捧了一把水飛快的洗了把臉。

“給。”姑娘遞了塊帕子給他,青年閉著眼睛接過帕子一手胡亂的在臉上擦了幾下,一手拿著盆,走到院子裡種的一塊藏前,把水倒了進去。

姑娘望著他還未完全擦乾的臉上,一滴水順著他俊逸的下巴滑落到他的喉結處,忍不住兩眼放光。阿水哥長得真好看,比村裡所有的人加起來都要好看十幾倍。

她姓王,叫阿秀,從就沒有娘,和她爹兩人相依為命,靠著打漁為生,村裡人都管她爹叫王老爹。

自從半年前她把滿身傷痕的阿水從河裡救上來之後,他就一直昏迷不醒。她和她爹費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請多的銀錢請了縣上最好的大夫給他醫治,才把他從生死邊緣上拉了回來。

醒來以後,問他姓甚名誰,他隻是一臉茫然的看著她和阿爹,問他家住何處也是搖搖頭。

阿爹他這是從高處摔下來跌壞了腦子,隻怕是癡傻了。家裡本就不寬裕,再養個癡傻的子恐怕家中負擔不起。

於是阿爹不顧她的反對,堅持劃著船把這個“傻”子送到了白城,送的遠些是生怕他再找回來。

誰知,隔了半個月,這個傻子不僅自己回來了,還帶回來二三兩銀子。這可把阿爹驚呆了,送他走的時候,阿爹可是親自給他換過了一身乾淨衣裳,非常清楚他身上可是連一個銅板都沒有的。

阿爹滿是驚喜的問他:“傻子,你這銀子哪兒來的?”

“燈籠。”傻子吐出兩個字。

阿爹不敢相信的繞著他轉了一圈,上下打量了他一番。“你是你會做燈籠?”看不出他還挺能乾的?

“嗯,燈籠、挽聯,容易!”傻子毫不謙虛的道。

“嗬,你胖你還喘上了是不?你還會寫挽聯?識文斷字?來來,你給我寫幾個字看看。”阿爹左右看了看地上,看見遠處有一根樹枝,抬腿走了過去撿了起來,塞到傻子手裡。

傻子捏著樹枝愣愣的看著阿爹,阿爹從腰間抽出了他最心愛的旱煙杆吸了一口,然後朝他點零:“你就寫……嗯……你自己的名字!”

“?”

“對,你的名字江…嗯……阿水!你就寫阿水兩個字!”王老爹知道他不記得自己的名字,所以隨口胡謅了一個。

樹枝在地上輕鬆地寫出兩個漂亮的大字,阿爹和她一起蹲在地上橫看豎看了許久得出了一個結論,看樣子這子上過學堂,不僅會寫字,而且還寫得挺像那麼回事!

阿爹終於在意識到自己撿到寶了以後,不僅把他留了下來,還破荒的把家裡唯一的雞殺了燉了一鍋雞湯給他補身體。

於是,這個連自己名字叫啥都不知道的阿水,就這樣和他們一起生活了半年。這半年裡,白他隨著她們爺倆一起去打漁,晚間便坐在桌前做燈籠寫挽聯。然後她和阿爹一個月去一次白城把他做的燈籠,寫的挽聯拿去白城賣。

想不到阿水哥寫的挽聯在白城竟得了好幾家店主的青睞,都他的字經竟寫的比城裡的那些秀才書生還要好,紛紛表示以後還有寫好的挽聯可以送去他們店裡賣,他們願意每二十張多出一文錢高價收購,把老爹高胸整日裡笑得見牙不見眼。

而她呢?自從阿水哥從昏迷中醒來以後便發現,他不僅相貌英俊,就連身材都比同村的男子俊秀挺拔,不像他們,個個三大五粗的。

一雙時不時便流露出迷茫的眼神,時常讓她不自覺的心跳加速,臉紅如火燒一般。每次看到阿水哥時,她的心裡都像鹿亂撞一般,心慌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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