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說。談判的實質是“互相妥協,各取所需”。談判雙方,獲得各自最關切之“核心利益訴求”的同時,還需給對方留有足夠的餘地。切莫以為,贏家通吃。更“不要把桌上的錢都拿走。”
單方麵妥協,那叫受迫。被迫簽約,是為喪權辱國。國若無格,民又豈有人格。無有人格,與行屍走肉何異。民不畏死,隻畏生不如死。欲求國民忍辱負重,前提是國君臥薪嘗膽。如此方能同仇敵愾,上下一心。
劉備作為大漢一藩。與五胡四夷相處,從未恃強淩弱,仗勢欺人。更從未卑躬屈膝,奴顏媚骨。
未戰先怯,更古未有。漢風雄烈,乃出祖傳。
用後世的話說:“朋友來了有好酒,豺狼來了有獵槍”。區彆對待的前提,是先分門彆類。正如薊王後宮。談情說愛,利益共存,皆需分清人選。與公孫長姐言利,本末倒置。
跟宦官談情不言利,不啻對牛彈琴。
當如何區分?
簡單明了:先分善惡,再辨利害。而後分門彆類,愛、恨、情、仇,逐級遞進。朋、友、妾、妻,不一而足。切莫混為一談。終歸是“人儘其才,物儘其用”。此,便是王者之心。
蠻荒與文明的標誌,便是“知恥”。
薊國水軍明輪艦隊乃海上塢堡。何須動刀劍,橫衝直撞,一路摧枯拉朽。狗奴國船窄人短,如何能敵。正因其孱弱,不忍加害,故多行驅離。不料狗奴倭人,不知感恩,反變本加厲。為求結果,不擇手段,何其恬不知恥。
或有人問,馬韓辰王乃大漢藩屬。因何會坐視國土被倭人所據。而無動於衷。
須知,“韓有三種:一曰馬韓,二曰辰韓,三曰弁韓。”辰韓與“同族之濊貊接”,又稱“秦韓”,與弁韓,多出諸夏後裔,先秦遺民。馬韓則“與倭為近親屬”。馬韓與倭人,多行串種。語言、習俗,皆相近。
換言之。狗奴國,之所以膽敢渡海圈地,或受馬韓辰王暗中蠱惑,亦未可知。
試想。三韓七十八國,百萬之眾,被薊王抄掠一空。隻剩本國數萬之眾,立為真番屬國。此消彼長,馬韓辰王心中焉能無恨。如此懷恨在心,輾轉反側,難以入眠。久而久之,必心生毒計。
怎麼說呢。不認命,也是對的。
隻是,參考薊王心中的利害關係。選擇做劉備的敵人,下場注定悲劇。
外事反複,必生內賊。古往今來,莫不如是。
薊王上陳情表。為後宮佳麗,求賜名分。為年後洛陽街頭巷尾,熱門談資。薊王向來愛恨分明,從不屈就。亦從不令人屈就。亦如前所說。便是忍辱負重,也要自上而下,從國君臥薪嘗膽始。薊王從不屈就,又豈能獨令枕邊人,委曲求全。
煌煌漢室,四百年來,便無此道理。豈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後世皇朝,犬儒盛行。蠅營狗苟,腦滿肥腸。不思忠君愛國,一肚子男盜女娼。刮地三尺,中飽私囊。反厚顏無恥,吆五喝六,勒令升鬥小民“顧全大局”。此等敗類,若生在大漢。其下場,必點天燈。無疑。
薊王有禮有節,新帝焉能不知。再說,舉手之勞,全人之美。何樂而不為。旁若無人,不禁深思:薊王對後宮佳麗,皆寵愛有加。對三百子嗣,又豈能吝嗇。
聞薊王太妃已傳口諭:無分男女,不論長幼,長大成人,皆有食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