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會兒和偉仔是住一起的,屬於合租關係,兩人都在ktv當保安。剛子收拾得利落了些,把黃毛染回黑色,看著沒那麼社會了,在ktv找了個女朋友。
迷-奸-藥是偉仔買的,他買來似乎也想試試,但找不到可以試的人。
那天他女朋友在他家,剛子出門拿個快遞的工夫回來,偉仔就已經完事了。女友衣服不齊整,胸-罩扣子都是開的,昏迷在床上。
剛子檢查了一下就發現了哪裡不對勁,女友這叫不醒的昏沉狀態,顯然是被人下了藥,接著,他又在垃圾桶裡發現了剛用過的byt。
質問偉仔時,卻聽他說:“我戴了套的,她沒知覺,我也沒爽到。我就想試試這藥靈不靈,不小心給她下多了。”
偉仔還笑嘻嘻的:“這樣吧,我不算你利息了。你欠我多少,就還多少。”
女朋友醒過來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以為是剛子做的。他不敢告訴她這事兒,後來也分手了。
他和偉仔兩人有共同的秘密,但偉仔總是反過來拿這件事威脅他:“我要是出什麼事,你也跑不掉的。”
剛子會說:“可是,人是輝哥殺的,跟我們沒有關係!”
“這怎麼會關係啊,你坐過牢的,要二進宮的!你說沒關係就沒關係啊!”
所以他犯案時極小心,不留指紋和dna這種微量證據,清理了車再把車點火推到水底。回來的時候是撬了貨車進去躲著,一路看著導航看到哪了。等下高速,貨車停在加油站旁,他就跳下車來。
根據他的交代,警方找到了加油站保存的監控信息。
雖不算確鑿的物證,可加上人證及口供,檢方起訴鄭剛。同一時間,郭宇菁開始調查口供中出現的這個馬鞍山隧道。
那就是個普通的高速路隧道,有什麼特彆的嗎?
高輝看見一封這樣的信,第一時間就跑過去了。
可他似乎極為謹慎,監控查不到他車輛的動向,總是開到某個地方停下,就不見人影了,應該是換了一輛車。
跨了轄區,辦案不便,花了足有一月,有外省警方以及交管局的協助,才弄清高輝到底去了什麼地方。
案發時間,他的確不在場,但卻做了挺奇怪的事。
“他不是有個情人在這邊嗎,我們查了下,她名下有個店麵,因為偏僻,少有人經過,可以用作倉庫。他去的應該就是這個地方。我們查過去的時候,這倉庫已經清空了。他的店也不在這邊,為什麼在這邊有個倉庫?為什麼是空著的,拿來做什麼的?”
監控信息表明,他在這兩天開著一輛不起眼的小suv進出倉庫幾十次,最近的監控就到街角,又不知他在裡麵做什麼,有時候要待幾個小時。
走訪問了附近的居民,說以前聽見過裡麵發出聲音:“有時候嗡嗡嗡的,像個工廠,不知道在切割還是在乾嘛。”
那就是個幾十平店麵大小的倉庫,離馬鞍山隧道幾公裡的樣子。根據鄭剛的匿名信內容,以及他的證詞,現在高輝是另一起**的嫌疑人,當地**通知了高輝的情人——這間倉庫是她名下的。
隨後,警方搜查了這間倉庫,郭宇菁坐高鐵過去,待了幾天。
倉庫裡很乾淨,隻有小木凳這種物件,除此之外空空如也。所有搞偵查的,一致認為:“他這進進出出幾十次,開個小suv,肯定是在轉移什麼東西!”
轉移什麼東西,需要搬這麼多次?
統計下來,總共進出了三十多次,單趟就是十幾次。說明那東西是大件,但汽車能放下,如果說有切割的聲音,那可能是更大的東西!
他們在水泥地上發現了電鋸劃痕,從中找到一點不起眼的灰,這些東西是沒辦法徹底打掃乾淨的。
**帶回去化驗了一番,發現就是普通的花崗岩。
開車七個小時,出一趟省,跑過來切割花崗岩?
郭宇菁知道。高輝把東西運到了哪裡,這是關鍵!隻要能找到那些被他連夜運走的東西,或許陳的案子就能真相大白了!
搜查過程裡,他們認為高輝不可能一個人運走那麼多東西,肯定有人接應,他有同夥!
把那位說是他情人的女人帶回去審問,女人害怕地搖頭:“這店麵是以前拆遷賠的,租不出去。他給了我錢的,他在倉庫放什麼東西,我都不知道,我沒去看過。因為他不讓我去看。”
“你跟他多久見一次麵?”
她說每次他過來,就見一次:“但是高輝不讓我主動聯係他。”
“你知道高輝做什麼的嗎?一次都沒有好奇過?”
“我知道他在春城有個汽修店,我也知道好像,在做彆的,我有聽他講電話,說處理……什麼貨。”
警察:“什麼貨?”
“我不清楚這些,我跟他隻有身體上的關係,該說的我都說了,我可以走了麼?這件事你們不會問我老公吧?”
辦案人員並未回答她的話。
答案自然是要的。
基本問詢工作,嫌疑人、證人,有可能知道什麼的證人,證人身邊的社會關係,隻要可能把握什麼信息的,都要查。
問來問去,也沒得到什麼靠譜的訊息,隻知道是石材,他偶爾來一次,見情人,然後就來這裡,似乎是做切割。
在切割什麼?
案子調查到這裡,開始停滯不前,因為追蹤不到高輝把東西運到了何處。傳喚他審問,他否認了這些:“我自己喜歡在小空間裡搞點藝術創作,不行嗎。這犯法嗎?”
甚至在審訊室裡掏耳朵:“什麼罪證啊,我搞點藝術就被你們說成這樣!”
麵對不配合的犯罪嫌疑人,在多年前,辦案人員會采取刑訊逼供手段,但這一點造成了不少錯案,如今不能這樣辦案了。
口供拿不到,要找物證,物證也找不到……
郭宇菁不是隻有一個案子要辦,高輝隻能暫且放了,直到她想不出答案,又將案情模糊了一遍,把疑點整理出來,問了省廳刑偵專家,沒能得到答案,走投無路之際,她想到了關作恒——
既然他能在看了幾眼案情,就推理出,不,或許他那不叫推理,而是他看事情的角度不一樣。自己辦案,是站在辦案人員角度。
但關作恒,他好像是站在犯罪者的角度,站在嫌疑人的內心。
郭宇菁假裝發錯訊息,發了幾分鐘說自己撤不回來了:“案件機密,不能外傳,你自己刪掉聊天記錄!”
過了許久,大概是關作恒剛看見信息,先回了好。
又過了十多分鐘。
“是墓碑。”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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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十二月。
兩省交界處,一處荒無人煙的山頭,站著二十多個穿製服的**,正帶著警犬在山頭上搜尋:“馬局!屍體和墓碑數量正好對上,七個墓碑,七具屍體!”
那些花崗岩的墓碑上,都寫有名字,統一姓高,編纂了日期,這地方,看起來像是高家的祖墳。高高矮矮的,分彆落了七個墳墓。周圍種了一種紅色的花,遍野都是,十二月花已敗,野草似的在風中搖曳。
去年末開始,郭宇菁帶著副手,空閒時跑到春城和貴陽周邊搜索,猶如大海撈針,看見一個墓碑,就把名字記下查證。
連局長都說她:“真是不知道你在找什麼,像你這樣碰運氣似的找,怎麼可能找到!”
花了一整年時間,就在她以為,此案或許要徹底成為懸案時,羅航的機構,最新合作捐助的學校名字,落入她的眼簾。
高家村小學。
副手問她周末去哪裡,她就在地圖上找到這個高家村,開了導航,過去要四個小時:“順便去看看學校裡的孩子們。”
學校很小,全校三十多個學生,羅航把□□放出去,統一被人認捐了。
學校裡的三餐,也是他機構提供的。
“你們都姓高嗎?”她彎腰問。
“不是,他不姓高,她也不姓高,”一個孩子答,“我也不姓高。”
郭宇菁自己沒有小孩,但她和老羅其實都特彆喜歡小孩子,索性蹲下了問:“那你姓什麼呀?”
高家村小學,有一半的學生都不姓高。
發現這座山頭,也是學生的無心之言導致的,說村裡有個姓高的男孩子,是同學也是鄰居,去了那邊玩,從山下摔下來死了。
發現這處祖墳,最開始她並未懷疑那麼多。記下名字,找村長問了一下,村長說那不是他們村子的範圍了:“都姓高啊?這個名字…不是我們村裡的。”
直到回去路上,她突然想通是哪裡不對,立刻打電話通知局裡,開挖的事,拖了一月之久。挖墳的警員現在手抖還在抖,一邊挖一邊喊罪過。
法醫簡單分辨了一下,其中有一具,很像陳。
案子終於有了眉目,春節時,周進繁回家,她再次見到關作恒。
問他:“你當時為什麼覺得是墓碑?”
“猜的。”
其實並非單純隻是猜測。
很久之前,他意識到被監視,在換了個住處仍舊被監視的情況下,關作恒反跟蹤了監視他的人,找到了高輝。
郭宇菁便問他:“你跟北京那邊單位的合約什麼時候到期?”
“到他畢業。”
他簽的那份合約,是到周進繁畢業這年。
“那想換個工作嗎,我們這兒有崗位,適合你做的。”她循循善誘的,“我內推你進來,考試對你而言很簡單的,你隨便考一考就過。”
他說不了,要賺錢:“養小孩。”
“小孩?”她沒反應過來,“你們……”
關作恒答:“小煩。”
今年念大三的周進繁,在係裡成績不錯,順利找了個不對口的實習,在酒吧當調酒師,不小心惹了老板,揚言說要買下人家的店!
2(吸引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