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被坑的丞相(2 / 2)

詩酒趁年華 我想吃肉 12388 字 9個月前

他算好了時間,留下了寒暄、掃祭之類的時間,剛好這些事做完,他就能一個頓兒不停地搬到新府,展開屬於他的社交活。這就足夠了。

這一路上雖然離春天越來越近,但是越往北走還是覺得越冷。薑氏已經預料到了這個情況,柴炭裘衣都準備得齊全。又將郎中給一路帶了來,預防路上有人生病。尤其是六郎,年紀又小,還要往冷的地方去。薑氏是十分擔心的。看看六郎,薑氏就在路上催著顏肅之快些走。

顏肅之道:“你不知道。”

薑氏道:“你要我知道什麼?六郎那麼小,天氣又冷,不該早些回京好好休養的麼?你再不快著些,這個年就要在路上過啦!不是好兆頭。”

顏肅之耐心地道:“京中的情勢看不透,聖人還不知道有幾天日子呢,正旦時節,各地藩王又入京。嗬嗬,我才得了爵,又是軍功。一個弄不好,與他們走得太近,便要招忌諱啦,不如慢慢走,好歹避嫌。可與藩王鬨得僵了,見天兒板著臉,也不大好,以後的事情,還未可知呢。就說我路上染了風寒,耽誤了時間就是了。”

薑氏聽顏肅之提到“藩王”二字,便不多嘴了,哪怕是六郎生病,隻要不是太嚴重,都比不上藩王的威力大。病隻是一時受點罪,跟藩王扯上關係,不定會有什麼下場。

一家三口就帶著一百護衛,一搖三晃地在路上晃。一天就在太陽最好、溫度最高的時間走上幾十裡,天不亮,不動,天一變暗,就近尋驛站,窩在驛站裡烤火。為了不讓京裡著急,還特意寫了信回去解釋,無非是兩地溫差大,有點小風寒,怕奔得太急了,半路病倒走不動……之類的。

顏神佑看著信中“恐京中寒冷不適”笑得肩膀一抖一抖的,看來她爹是有打算的。真要是逼急了,一晝夜奔了三百裡的事情顏肅之也不是沒乾過呀。放下信,她便一搖三擺地去楚氏那裡見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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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顏肅之封侯的邸報發了抄,顏神佑的身價也水漲船高了起來。原本楚氏見客也喜歡帶著孫女兒們隨侍的,現在顏神佑更是不離楚氏左右了。似這一回,到訪的客人乃是李苗的遺孀和顏希真未來的婆婆,顏靜姝姐妹三個便被楚氏打發去趙家見趙忠。顏神佑卻留下來一同見客。

顏靜姝姐妹三人最恨回趙府,兩個小的是讀了些書,知道了些禮儀,一看趙府如此之亂,打心眼兒裡三觀不合。顏靜姝的情況就比較複雜了,她小的時候趙氏是沒少教她要跟趙忠、趙氏的生母親近的,然而後來顏平之夫婦身死,趙家不聞不問。顏老娘的喪事兒,弟兄四個的嶽家都派人去吊唁,旁人家的舅舅都來看外甥、外甥女兒,獨趙府的兒子們理都沒理她們。

當初有多喜歡,現在就有多恨。

可楚氏說得對:“隻要沒撕破臉,那就是你們外祖家!不但要去,還要恭恭敬敬地去。沒讓你們正過年時去,就是為防他們那裡亂人多。如今登門的客還算少的了,亂客不多,趁早了去。”

顏靜姝不得不帶著兩個妹妹去給趙忠拜年。

李苗的夫人到了之後就見到姐妹兩個,還驚訝了一回,問楚氏怎麼不見另三個。李苗夫人的眼裡,楚氏是個懂規矩的人,不至於偏心得這般明顯。楚氏便輕描淡寫解釋了兩句,李苗夫人秒懂。這位夫人一直寡居,見客也少,因訂親等事,倒見過顏希真幾麵,顏神佑對她卻沒什麼印象的。

婆媳兩個此時來,也是因為兩家有淵源,也是因為結了親。通常情況下,還是男方家裡要主動一些。否則,每年這個時候,李家也是關起門來自己過日子的。

顏神佑看李苗夫人,這位夫人年紀比楚氏應該略大些,但是乍一看,又似比楚氏大了得了將近一輩兒。也是楚氏保養得好,也是這位夫人一不會打扮二遇了不少愁事兒,比如老公兒子都死了之類的。腰杆兒卻是挺得很直。

旁邊她的兒媳婦,也是略有點瑟縮的,行動都帶一點“無所措手足”的意味。每說話,身子總不由自主往前傾,然後似乎是意識到了這樣不太夠高雅,又硬生生扯回來坐正了。仿佛一個被點名提問的小學生,純樸是真純樸,然而與顏希真說話,她們也有那麼一點點違和。

這樣可不太好,對顏希真是不利的。如果你的婆婆、太婆婆見了你,都有那麼一點不知道怎麼親近,這日子想過下去就需要特彆強大的內心了。

對付這種情況,顏神佑是有辦法的。跟李苗夫人婆媳倆先認了一回人,什麼阿婆、阿嬸叫一通。然後逮著兩人一頓狠誇,什麼“見著就覺得親切”之類的。在李苗夫人不太好意思地說:“我們寡婦人家,也不好總出來見人,村。”

顏神佑便說:“誰這麼說您的呀?真是瞎了他們的眼!人好不好不在浮在麵兒上的事兒上,得看人品。我們都很敬佩您的。您看我阿姊,她心裡很喜歡您的,就是不好意思說呢,她害羞了哩。”總之先扣給顏希真一頂“仰慕又靦腆”的大帽子,一切大家之間的隔閡,都不是因為屬性不相融或者旁的什麼,全是因為“我喜歡你呀,所以要尊敬又慎重”。

所以呢“您要是瞧有什麼新鮮的,沒見過想玩的,隻管問她,她心裡可樂意侍奉您了呢。阿姊就是害羞了嘛。”

楚氏默默給這個小變態點了三十二個讚,再看顏希真,也配合地低下了頭,做出羞澀的樣子。行了,兩個孫女兒都不蠢,這開局開好了,下麵就都不是問題。

楚氏滿意地道:“我看等你娘入京,也該好好管束管束你了,離了你娘,你便淘氣了起來。”

顏神佑笑道:“我才不淘氣呢,我很好的,上回在舅家見蔣家七娘,她還說我好,邀我去她家裡玩耍呢。”

作者有話要說:1主人殺奴婢,按律也是有罪的,因為古人有一種和為貴以及重視人命的觀點。但是肯定會輕判(在確定是主人殺奴婢的情況下,大多數時候奴婢死了沒人告,也就沒人理會了),不會讓主人給奴婢抵命,相反,主人可以拿錢、官之類的來贖罪。如果是奴婢殺主,就死定了。彆說殺主了,就算是首告主人,第一,官府先把奴婢揍個半死,有的就直接打死了,第二,一般官府不會接狀子。

什麼殺了丫環之後為了不抵命掩蓋真相,然後為了掩蓋真相又殺知人滅口之類的段子,那純粹是胡扯……因為不用他掩蓋,正常人都不會說出去的。就算說出去了,他也不用抵命。甚至隨便說個什麼這家夥偷了家裡東西被撞見了之類的理由,就能減刑。

這類遺風一直延續到雇傭製上,哪怕仆人是簽了雇傭契約,而不是賣身為奴的,主殺奴,在斷案的時候都會被輕判。因為主仆名份已定,按照禮法,君臣主仆這樣的名義是優先考量的。所以看到為了報仇委身為奴什麼的,從做出這個蠢決定的那一刻起……這複仇就已經是徹底失敗了。

做了人家奴婢,告發主人造反都要被砍頭(前文有話說裡已經說過了),就彆說其他的了。除非是一路做到貼身侍衛,然後砍了仇人的頭。那樣這個人也是以奴殺主論的,是得不到主流輿論認可的。

最後!不許再調戲強迫症的作者了!

昨天晚上為了查“露布”,尼瑪才碼了兩千字啊!查完了之後再碼一千字都十二點半了!熬到半夜才碼了半章我很難過啊!

抽強迫症之前把證據準備全啊!不要說一半露一半啊!尼瑪強迫症傷不起有木有?!查了半天發現自己沒說錯的時候,你能明白我的心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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