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秋後問斬, 其實屬於法理中的人情。
被判處秋後問斬的罪犯,會需要經過一次秋審,相當於對罪犯的複查。假如查出來是被冤枉的, 或者此罪其中另有玄機, 就有可能更改判決。
一般是,七月、八月開始秋審,九月開始進行刑殺。
九月十日。
從招弟改名為昭惠的大女兒穿起了紅襖黑裙。
紅是桃紅,為了把平民和貴族區分,給予貴族身份上的特權。平民女子在日常裡也不能穿大紅。
昭惠穿了桃紅,連鞋子和包頭的巾也配上了桃紅。
因為……
那個總是欺負她, 欺負妹妹們,還對娘親沒有敬意的弟弟,未曾通過秋審,今天要問斬了。
“今天真是個好日子!”
她儘量表現得正常,不讓嘴角的笑容擴大。但還是忍不住問親娘:“家寶問斬後,我們要去把他的屍體領回來嗎?”
如果想去領回來,要花錢去贖。
如果不領回來, 官府就統一運去化人場火葬,骨灰會撒進潵骨池裡。
總歸是肚子裡掉下來的肉, 那夫人反想半天,正想半天, 猶豫了很久,才歎道:“不必。咱們現在也沒地兒, 領回來也是一把火燒掉, 讓那家子人去贖吧。他們家想男丁想了那麼久,族裡墳地總得埋一個,不然豈不白等了十二胎?”
這十二胎裡, 有她生的,也有妾生的。妾是租來的,被逼著連續三年,生完一個就又懷一個,有時候月子沒出就又懷了,三年期限一到,孩子都不要了直接解約逃跑。
但她是這家人特意找來的孤女,好拿捏,跑不了,隻能不停地生,直到生出兒子為止。
說來有些愧對女兒,她沒辦法逃離那家人,在連續不停地生產中,不受控製地恨上這些女兒,恨她們為什麼要占了兒子的位置,恨她們讓自己受苦,對她們非打即罵,沒有好臉色。直到家寶出生,她才從魔障中回神,試圖彌補,試圖從那家人手裡,保護好這幾個小姑娘。
“而且,娘也不想為他花錢了。”夫人聲音低沉:“娘想把錢都留給你們。”
娘有自己的想法,女兒們也有自己的想法。
或許是曾經目睹母親一胎又一胎生產時的痛苦,前麵幾個已經記事的女兒,到了成親的年齡,紛紛選擇每年繳納罰款,自己把頭上的少女發式梳成發髻,表示終身不嫁。
但是她們也怕死後無人收屍,沒有香火,成為孤魂野鬼。恰好那群由妓從良的織娘也不想成親,一群人聚地而居,互作約定,以姊姊妹妹相稱,存活之人要負責亡故姊妹的喪葬祭祀。
她們不成親,沒有孩子,有的人便招收女徒,為自己養老送終。
她們給這塊地取名“觀音堂”,以求菩薩護佑。為了更好地維護觀音堂,維護裡麵不婚女子有足夠錢財繳納不婚的費用,有足夠錢財保障自己老有所依,便模仿那些公會,也將錢財統一收納,入觀音堂的人,所有勞動所得都歸於觀音堂,進行統一分配,且劃分一部分來供養堂中那些年長的、病殘的女人。
再到後來,越來越多的觀音堂出現,最興盛的時候,一個觀音堂裡能有百人。一個才一千五百多人的鄉裡,能有兩個觀音堂。
世人給這個群體起了個名目,稱為“自梳女”
而這一切,建立在蠶絲業發達,改進了絲織工具,女子離開家庭也能收入可觀,獨立養活自己的基礎上。
許多絲廠都更歡迎這樣的自梳女來工作,因為她們沒有家庭、沒有兒女,不需要離開崗位待產。能夠一周工作七天,一天工作十二個小時。
當那些絲廠聯合起來頒布“四不要”:談戀愛的不要,已婚的不要,有孩子的不要,老病的不要。自梳女的群體,達到了有史以來最高峰。
——但這都是很久很久以後了。在大夏,在天統三十五年九月十日,觀音堂才有一個雛形,第一代自梳女還未被稱為自梳女。
她們懷著忐忑與興奮,懷著對沒有夫家的未來的恐懼,聚集在一起,小聲地建立起約定:
先來者要幫助後來者,年輕者要供養年老者。
*
而就在同一天,左右丞相上書,請皇帝重開“神童試”。
所謂神童試,顧名思義,就是給十五歲以下的童子參加的考試。他們不用走科考、鄉試、會試這樣的流程,所在州府每三年舉辦一次,通過者,直接進京,由國子監審驗,中書省複試(本朝是一省六部製)。
如果複試通過,就由皇帝進行殿試,殿試後就能入仕。
在前麵幾個朝代,神童試選出了不少赫赫有名的神童。
比如梁朝中後期,著名名臣及理財專家王進明,便是七歲過神童試,授秘書正字(正九品)。
楚(太)(祖)時期,有神童六歲過神童試,由於文章寫得過於出色,還被懷疑是走了後門。
楚太宗時期,有神童十歲入翰林。在翰林院考試裡,於一眾翰林中,直接拿了《詩經》第一。
周文帝時期,有神童八歲過神童試,得進士出身。史書上最大的成就便是一舉解決周朝稅糧運輸困難問題,使稅糧每年隻能運輸五十萬石,變成了一年能夠運輸二百三十萬石。大大提升了朝廷機動性。
除此之外,還有許多過了神童試的神童,在曆史長河中闖出了名聲。
但大夏暫時還沒有屬於自己的神童。
皇帝對此的決定是:“找太子,他監國。”
太子當然是大筆一揮,通過了這份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