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仲夏還沒說話,馮信白了弟弟一眼:“你興奮個什麼勁?我請朋友,與你何乾?”
馮淵大驚:“哥,明明在家說好我也能去的,你彆想賴賬啊。”
“我有說過嗎?我不記得了,”馮信挑了挑眉頭,“再說我們大人吃飯談事情,小孩兒不宜參與。”
馮淵氣得手指直哆嗦,乾脆放狠話:“你要是不帶我去,我就向娘告狀。”
“我有什麼狀可告?可笑。”
“我要告訴她,你上個月又去了勾……”
話沒出口,馮淵的嘴巴就被扇子重重壓住。
馮信狠狠瞪了他一眼,用口型說了幾個字:“彆胡說。”
轉頭又衝溫仲夏微微一笑:“溫娘子,那我們便說好了,明兒見,我會派馬車來接你。”
隨後他摁著馮淵的脖子,像押犯人似的起身離桌,走了幾步,還能聽到他們二人接連不斷的鬥嘴。
“臭小子,敢在外麵拆你兄長的台,吃熊心豹子膽了。”
“誰讓你不帶我去的,要不是我,你能請到溫娘子做菜嗎?”
“行,行,怕了你了。”
“這還差不多。”
倆衙內走了,小廝付錢,一如既往地按照馮信的習慣,吃著好,多給。
溫仲夏安心收下,開始琢磨明日給他們做點什麼吃食好。
對於這次給馮衙內做菜,徐袖卻眉頭不展。
一直到收攤回家,姑嫂二人在廚房準備晚飯。
“嫂子,明兒下午我去給馮衙內做菜,可能會回來地晚些,你和冬兒吃晚飯不用等我。”
溫仲夏提前和嫂子彙報行程,她手裡正在清洗一把乾豆角,這是買梅乾菜時,順道一起買的。
這裡的百姓沒有那麼好的儲存新鮮果蔬的條件,故而要麼把蔬菜曬乾,要麼各種醃製。
其實也不止古代,她上輩子在鄉下也見到有曬蘿卜絲、茄子乾、西葫蘆的等等,去除水分,放著能吃好長時間。
這豆角曬乾後變成了黑褐色,捏著脆脆的,但是泡了水之後,又會變得十分柔韌,味道和新鮮豆角完全不一樣。
乾菜最適宜和大葷之物一起燉煮,溫仲夏便要做一道乾豆角燒排骨。
徐袖道:“不用我陪你去嗎?”
“不用,馮衙內那兒有小廝丫鬟幫忙,就幾個人的菜,我應付得來,我怕弄得晚,冬兒去了熬不住。”
還是讓他在家待著吧。
“夏兒……”
溫仲夏抬眸看向她:“嫂子,你從回來就心事重重的樣子,現在又吞吞吐吐,到底怎麼了?”
徐袖放下手中的排骨,神色認真:“那個馮衙內是樞密院事的兒子,他的朋友可能也是一群衙內,萬一裡麵有見過你的怎麼辦?”
“哦原來你在擔心這個,”溫仲夏笑道,“嫂子,父親是被貶,不是被抄家,我們是良民,就算認出來又能怎樣?還能抓我啊。”
“你在嫂子麵前不用故作堅強,真的,我心疼。”
要是被那幫官家子弟認出小姑子的身份,徐袖腦補了一下她可能會被嘲諷的情景,心裡就像吊了巨石一樣,沉得難受。
溫仲夏失笑:“嫂子,我真的不在乎,名聲如浮雲,錢到手才是最真實的。”
將近兩個月來,擺攤做買賣的忙碌充實,幾乎快讓她忘記原主還有個前尚書千金的身份了。
不過顯然徐袖不像她想得開,愁得眉間夾成“川”字。
“可是假如這次席上還有熟人呢?”
“熟人?誰啊?”溫仲夏很奇怪,嫂子還能提前預知馮信客人的名字?
徐袖沉默了一會兒,乾巴巴地說:“上次我們在瓦子門口賣爆米花碰見馮衙內,當時他身邊……”
她又不想說了。
不過溫仲夏雙眼微睜:“嫂子,原來那天晚上你也看見韓則仁了。”
“難道你也?”徐袖吃了一驚,她擔憂小姑子傷心,可是一直憋著不敢說。
“我知道韓則仁和馮衙內是朋友,”溫仲夏把乾豆角瀝乾水,切成段,慢悠悠道,“不過他應當沒有和馮衙內說過什麼。”
要是知道她是韓則仁的前未婚妻,馮信不可能是現在這種態度。
這麼一想,她發現那位前未婚夫的麵貌在她的腦海裡已經有些模糊了。
如果在大街上擦肩而過,可能都認不出來。
徐袖默默觀察小姑子的神情,見她提到韓則仁,神色如常,甚至還帶著笑意,頗為訝異。
“你不擔心他可能出現在酒席上?”
“無所謂。”
溫仲夏其實剛開始接到馮衙內的邀請,也猶豫過,主要是怕再碰到韓則仁,尷尬。
不過後來一想,何苦為了一個背信棄義的狗男人,放棄自己賺錢的大好機會呢?
他愛去不去。
“嫂子,他在我眼裡現在就是個路人,你放心,我不會為了他做什麼要死要活的事。”
溫仲夏語氣平靜,邊說邊利落地切著紅紅的小辣椒。
現在冬兒能吃些辣,待會兒的乾豆角燒排骨,可以放點辣椒。
徐袖看她神情專注認真,鬆了口氣,看樣子小姑子大概真的已經邁過了被退婚的坎。
“你能這麼想,再好不過了。”
如此一來,小姑子去做席麵,她也能稍微放下點心。
“篤!”
溫仲夏手起刀落,一刀斬斷菜板上新鮮的肋排,還念著韓則仁那檔事的徐袖猝不及防,被嚇了一跳。
“嫂子,那姓韓的狗男人,還不如我手裡的排骨,排骨至少好吃。”
徐袖瞅著那排骨被她一刀一截,心顫了顫。
她突然有種奇怪的感覺,現在的小姑子不會為了被退婚不吃不喝,可能會拿刀剁了那種男人。
太猛了!
溫仲夏沒有注意嫂子怕怕的眼神,她麻利地把排骨焯水去血沫,下油鍋先炒個糖色,再倒排骨煸炒出香味,醬油、蔥薑蒜等調味通通往裡丟。
這次燉排骨,她沒用清水,而是倒的第二遍淘米水。
淘米水白白的,裡麵有澱粉,這樣熬出來的湯汁黏黏糊糊,乾豆角便容易掛湯汁,比用清水更加入味。
乾豆角不用切的太短,兩三截便可,鋪在排骨上,小火慢慢燜。
溫仲夏特地留了一點湯汁,這黏糊的湯汁留著拌飯,格外地香。
撒一把辣椒和蒜末,出鍋。
乾豆角燒排骨,分量足,裝滿了一個大瓷碗,足夠三個人吃。
知道小冬兒今日沒見著杜先生,喪了半天,溫仲夏把第一塊排骨夾到他的碗裡。
“謝謝阿姐。”
排骨醬香味十足,燉了兩刻多鐘,輕易便能脫骨,十分軟爛,吸收了豆角的乾香味,連那白色的小脆骨,溫孟冬也嚼得嘎嘎歡。
徐袖夾了一筷子乾豆角,這豆角原本乾癟成皺巴巴的,如今被排骨的肉汁煨得透透的,又重新豐盈了起來,連顏色都嫩了幾分,猶如重獲新生。
吃起來綿韌有嚼勁,掛著鹹香的湯汁,頗有一種肉感,醇厚悠長,滋味妙不可言。
溫仲夏連吃兩大筷子乾豆角,再舀一勺濃稠的湯汁,混著白米飯攪拌攪拌,一口下去,滿滿當當。
哎嘿,咬到了小紅辣椒,更香了!
這一餐下來,冬兒不喪了,徐袖回味著豆角的醇香,什麼韓則仁、馮衙內也拋在了腦後。
美食治愈心情,不是假話。
第二日下午,差不多申時,馮淵那輛華麗的馬車便來接溫仲夏。
馮淵本人還在國子監上課,車夫預備先送她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