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停在荒海大廈樓下, 蘭青青率先下車,對小方做了一個“請”的手勢。
小方望向車門外,看著高聳入雲的寫字樓,下意識地瑟縮了一下。
雖然已經下定決心要抓住這個機會, 掙紮出苦海, 但臨到頭來, 她還是有些畏懼。
但看著蘭青青的臉,她咬了咬牙,鼓起勇氣, 走出了車門。
怕什麼!
天塌下來, 有姓蘭的幫她頂著!
蘭青青帶著小方回了事務所。
因為是休息日,白素素沒來上班。
正好,小方正處於心理壓力比較大的階段,這個時候如果見了陌生人,反倒會讓她不敢開口。
蘭青青讓小方坐在會客室裡, 自己給她泡了壺熱茶, 把打開錄音模式的錄音筆放在她的麵前。
“你的全名是……”
“方若明。”
小方吞了吞口水, 緊張地說。
“方若明, ”蘭青青說:“從現在開始, 我們兩人的對話將被錄音。你能保證你接下來所說的一切都真實可信, 沒有虛構、捏造和誇大其詞嗎?”
方若明看了看那支閃爍著紅光的錄音筆, 那一閃一閃的紅點仿佛在催促著她做決定。
“我能保證。”
方若明點點頭。
“如有需要, 你是否同意出庭作證, 在法庭上向法官供述同樣的證詞?”
“我同意。”
雖然有錄音筆, 但蘭青青還是在麵前攤開了筆記:“好的……第一個問題。”
“寧遠經紀公司真正的收入來源是什麼?”
一切犯罪問題,歸根結底都是經濟問題。
嚴導給寧遠經紀公司拍了一部又一部不賺錢的電影,為什麼這個公司依舊沒有倒閉, 反而還堅持不懈地給他投錢拍電影?
拍電影的錢從哪來?
要說寧先生對影視行業有一些藝術追求,創辦經紀公司就是為了燒錢的,那為什麼又要拚死拚活地從焦泉客的粉絲身上撈錢?
方若明握緊了拳頭,額頭上直冒冷汗。
蘭青青知道,她此時正處於說出真相前最後的掙紮階段。
不能給她時間權衡利弊,因為人是軟弱的,權衡的結果隻能是妥協。
蘭青青用力敲了敲桌子:“方小姐,如果你不把實情告訴我的話,我是沒辦法幫助你的。”
她緩和了語氣,循循善誘地說:“你是想要得到我的幫助的,對嗎?”
對、對。
方若明定了定神。
她是想要得到幫助的,她不想再過這種朝不保夕的日子了。
“是糖果。”
她小聲地說。
“什麼?”
蘭青青沒聽清楚。
“是糖果!”
方若明下定了決心,大聲喊了出來:“是糖果!吃下去之後,能讓人感到快樂的糖果。”
蘭青青目光一凝。
雖然已經有所預料,但聽見這個說法,她還是頗為震驚。
第一句話說出口後,方若明鬆了口氣,從未覺得自己心中如此暢快過。
仿佛壓在心底數年之久的巨石忽然被搬走了一樣,她口中不停地說:“整個經紀公司,都是為了給糖果生意做掩護,所以才存在的。”
“嚴導這些年拍的電影,不僅一分錢都沒賺到過,反而還虧了不少。”
“他的電影都是小成本電影,投資大約在五百萬左右,明麵上的票房,在六七百萬,除去院線分成,勉勉強強收支相抵。”
“但其實,他連六七百萬的票房都拿不到。你也看過我們是怎麼拍戲的了。演員不像演員,導演不像導演。我一開始還好好給演員設計妝發造型,後來也不在乎了,隨便戴個假發,穿套戲服就好了。”
“這樣拍出來的電影,怎麼可能會有人花錢去看?”
“六七百萬的票房,都是刷出來的假票房。”
“投資的錢,是公司出的,假票房的錢,也是公司出的。看似公司出了兩遍錢,但在這一來一回之間,來曆不明的臟錢,就洗成了乾乾淨淨的票房收入。”
“當然,我們為公司做的,還不止是這一點。”
方若明深吸一口氣:“我們還負責幫公司把生產好的‘糖果’,帶到國外去售賣。寧遠集團旗下不僅有經紀公司,還有化工廠和醫藥廠,據說糖果就是在那裡生產的。”
蘭青青若有所思地敲了敲桌子:“所以,魏姐和段元,才會不約而同地催我辦護照……”
“沒錯。”
方若明點點頭:“嚴導經常以去國外取景為由,帶整個劇組出國。出海關的時候,我們箱包行李的夾層,和設備器材箱裡,都裝滿了‘糖果’。”
“出去的時候裝滿糖果,回來的時候,裝著的都是糖果換來的外幣。有時候,連外幣也不要,直接在國外當地換成黃金,壓成薄薄的葉子,夾在衣服中間。”
“魏姐說,國內在這方麵查得嚴,抓住了就落不了好,不如內銷轉出口,賺外國人的錢。她說這叫,華國人不坑華國人。”
蘭青青抽了抽嘴角。
犯罪分子特有的強詞奪理。
犯罪就是犯罪,怎麼,你禍害外國人,難道還算為國爭光嗎?
“焦泉客在寧遠經濟公司是什麼樣的地位?”
她問:“他知道有關糖果的事情嗎?”
焦泉客在向她求救的時候,隻提到了他自己的困境,沒說過公司還從事這種非法產業。
以蘭青青的直覺來看,他應該是不知道的。
笨蛋魚的智商應該不足以支持他在如此重要的事情上扯謊。
但她還是想得到一個確切的回答。
“他不知道。”
方若明搖了搖頭:“我們劇組內部,都管他叫傻子。他什麼都不知道,以為我們就是個正經經濟公司,段元他們和他一樣是公司正經的藝人。”
“寧遠經濟公司內部分為兩個互不乾涉的係統,一個是我們這邊,負責洗錢、運送糖果,一邊是他們那邊,負責在娛樂圈捧著焦泉客,從他身上撈錢。”
“你們公司內部倒挺重視焦泉客的。”
蘭青青說:“還給他單獨弄了一套班底。”
還讓他不用考慮“糖果”的事情,安安心心地當明星——雖然以焦泉客的工作壓力來看,他這個明星當得也不是那麼安心。
“因為公司需要一個門麵。”
方若明說:“我們至少要讓圈內圈外的人以為,公司是有在娛樂圈賺錢的能力的。否則,嚴導一部接著一部地拍電影,什麼錢都沒賺到,公司卻依然屹立不倒,任誰看了,都會覺得不對勁。”
“所以,我們需要一個大火的明星當門麵。他要非常、非常能賺錢,讓外界誤以為公司全靠他賺的錢運作,嚴導的劇組也是他倒貼錢在養活。”
原來如此。
蘭青青點了點頭。
所以寧遠公司發瘋了一樣利用焦泉客在娛樂圈裡斂財——還真讓他們斂到了不少。
“就因為這個,公司還被焦泉客的粉絲聲討過。”
方若明無奈地笑笑:“粉絲覺得,公司用焦泉客的血汗錢養著一群扶不上牆的爛泥,懷疑嚴導和公司老板有什麼私下交易,還有說嚴導是老板小舅子的……唉,要是真這麼簡單,就好了。”
如果他們隻是一群吸血大明星的關係戶,就好了。
“我所知道的,隻有這麼多。”
方若明哀求道:“蘭小姐……”
蘭青青指了指桌子上的銘牌:“我是個律師。”
“蘭律師,”方若明改口道:“我知道,公司所做的事情,實在十惡不赦,我也當了幫凶……但是,都是老板和魏姐逼我的,這不是我的本意。我願意做汙點證人,揭露公司的罪行,你能不能幫我脫罪?”
蘭青青客觀地說:“這起案子裡,你的確不是主謀,隻是從犯。如果你向警方自首,揭露公司罪行,戴罪立功,是可以爭取減輕刑罰的。”
方若明有些小失望:“你……你可是蘭家人呀,你不能直接把我保下來,讓我不用上法庭嗎?”
嗯?
蘭青青奇怪地看著她:“你為什麼會有我有這種能力的錯覺?”
現在可是法治社會了,朋友。
法院又不是她們蘭家開的,怎麼可能說保下什麼人就能保下什麼人。
要是真有這個能力,她還當什麼律師,直接在法院門口批發保護傘,來一個委托人就保一個,不比現在累死累活來錢快。
方若明抿了抿唇。
她能說她一開始就是懷抱著這個希望,才上的這人的車嗎?
畢竟蘭家看上去就像是能一手遮天的樣子。
看塗靡那個天大地大老子最大的模樣就知道了。
現在被蘭青青戳破幻想,她有些失望。
她覺得這人在搪塞自己。
什麼法治社會,誰不知道,海市就是她們蘭家的天下。
不願意保她就直說不願意,用這種話來糊弄人乾什麼。
但證詞已經被錄音,她想反悔也晚了。
“雖然不能像你期待的那樣把你保下來,但我可以為你引薦擅長這個領域的律師。”
蘭青青說。
她看出來了,方若明現在對她產生了些抵觸情緒。
那她就不必上趕著把案子往自己身上攬了——委托人不配合的刑事案件,辯護起來有多麻煩,非親身經曆,不能理解。
不如介紹給同行,做個順水人情。
“你放心,對方是個經驗豐富的老律師,一定能為你爭取到最合適的處理。”
她把之前在律所時,認識的比較熟悉這方麵的刑辯律師的名片遞給了方若明。
方若明低著頭接下了。
“對了,劇組那邊還不知道你出來找我了吧?”
蘭青青關切地問:“安全起見,你這幾天彆回之前的住處了,我給你另外安排一個安全的地方。”
方若明今天的行為,可以說是徹底背叛了寧遠公司。
對麵可是個犯罪集團,可不會對叛徒心慈手軟。
即使是出於保護證人的目的,她也應該把方若明轉移到安全的地方。
“……他們還知道我妹妹的學校和住處。”
方若明聲音很低。
“我之前,就是為了給妹妹掙學費,才一時糊塗,接下了這個‘輕鬆又能掙大錢’的工作。”
她當然知道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風險和收益永遠是成正比的。但為了妹妹的學費,隻能鋌而走險。
一開始,她以為所謂能掙大錢的工作,充其量隻是陪陪酒。
等意識到自己在做什麼的時候,已經泥足深陷,無法自拔了。
公司還拿她妹妹來威脅她,逼得她連向警察自首的勇氣都沒有。
公司有權有勢,碾壓她一個普通人綽綽有餘。
她要是去自首,公司未必會有事,但她妹妹的未來,一定會被毀掉。
為了妹妹,她才一直隱忍至今。
本以為今天遇到蘭家的小姐,是她時來運轉的開始。
以蘭家的勢力,說不定揮揮手就能把公司鏟除,還她自由。
沒想到,這蘭家小姐倒挺會打太極,自己給她提供那麼多關鍵信息,她也不願意保下自己。
唉,算了算了,自己就是倒黴的命,怪不了彆人。
妹妹?
蘭青青明白了。
方若明這是擔心公司會以妹妹的安全威脅她。
正好,她本來也想問問方若明,有沒有什麼親人在公司手上,好一起接過來。
問出妹妹的名字和學校後,她直接發給了季微之,請她把這個女孩接走保護起來。
十分鐘後,季微之回她一句“辦妥了”。
蘭青青微笑著對方若明說:“你的妹妹,現在已經在安全的地方了。”
雖然沒辦法在法院門口批發保護傘,但從惡勢力手中保護無辜群眾的能力,她們蘭家還是有的。
畢竟,蘭氏集團內部,還有個安全部。
安全部,顧名思義,就是保護人安全的地方嘛!
方若明鼻子一酸。
這麼多年來,她每次夜半驚醒,想到自己明天還要幫公司做事,都覺得不如死了算了。
每次,都是想著妹妹的臉,才有勇氣繼續活下去。
她不想坐牢,她要是坐牢了,妹妹就隻有一個人了。
但現在,得知妹妹已經安全,她忽然又覺得,坐牢就坐牢吧,為自己曾經犯過的罪行贖罪。
反正,妹妹會在她所不知道的地方,安安全全、快快樂樂地生活。
她相信眼前這個人會保護好她的妹妹的,因為這對於蘭氏集團來說,隻是舉手之勞罷了。
方若明站起身來,深深地向鞠躬:“蘭律師,謝謝你。”
“不用謝不用謝。”
蘭青青連忙扶住她:“都是我應該做的。”
用了證人的證詞,就要對證人和證人家屬的安全負責。
總不能讓人家為了給你作證,賠上身家性命吧?
反正她也是蘭氏集團的大股東,調用下公司的安全部怎麼了!
將方若明送進季微之的安全屋後,蘭青青開始思考下一步行動。
她現在已經知道,寧遠集團在製/毒/販/毒,還利用電影票房洗錢。
這些罪名一旦坐實,彆說扳倒一個寧先生,就算扳倒一百個,也夠了。
問題是,這些罪行,要如何坐實。
光憑方若明一個人的證詞,是絕對不夠的。
她之所以沒有在方若明說出“糖果”的真相後第一時間報警,就是因為證據不足。
方若明是劇組的邊緣人物,所掌握的信息並不多,她說不出那些糖果具體在什麼地方生產,公司在國外發展過哪些買家,參與過票房洗錢的都有哪些人……
她甚至拿不出一枚那種“糖果”。
一般而言,參與製/毒/販/毒的人員,都自願或非自願地沾過毒。
沾上了這些,你才是自己人,才值得信任。
但寧遠公司的這夥人情況特殊,他們是一個劇組。
演員、導演,都是公眾人物。
大多數吸/毒人員的狀態都非常差,或者非常消瘦,肉眼就能看出和普通人的差彆。
雖然公司並不指望嚴導拍出什麼驚世大作,但好歹,你的電影得是能通過審查、投放到大熒幕上給觀眾看的。
總不能花幾百萬,讓你拍出一部男女主演喪屍都不用化妝的恐怖片吧?
現在恐怖片可不好上院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