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殺了他們!我要殺了他們!是誰,他們敢對你用毒,我要殺了他們!”
“……”
“我都已經,找到她了……我馬上就能找到她了,我會找到阿娘,把她帶回來,不像四年前那樣什麼都做不了,我能找到她,你隻需要養好傷就行了,我們馬上,就能……馬上就能一家人……”
一家人。
魏咎的雙手死死攥住魏棄前襟,用力太過,以至於兩隻手臂都在顫抖。魏棄已然吃痛皺眉,卻到底沒有推開他。
任由他伏在自己傷口上,幾乎崩潰地大哭著:“你不是……不會死嗎?你不是……不是比誰都厲害嗎?為什麼躲不過,為什麼還是會……這樣……”
“你為什麼不殺了那個刺客!明明……明明沒有人能在你手下活命,所有人都這麼說!為什麼你會敗給他!……為什麼!”
魏棄聞言,沉默良久。
末了,卻終是在耳邊一個又一個的“為什麼”,一聲又一聲的啜泣中,平靜地拋下一句:“人力有儘,”他說,“蘭若,沒有人,是永遠不會敗的。”
煉胎之法,給了他以死換“生”,如傀儡般不傷不壞的身軀。
他卻強行以金針封頂,苟延殘喘活在世上。
此法雖保下他一線生息,從某種程度上而言,也使得他始終離“煉胎”所要煉製而得,無情無愛、不死不傷、百毒不侵的兵人,猶差一步。
也就是這一步。
銀蛇劍上所淬蛇毒悄然侵入心脈,令他雙目恢複,亦引得他體內多年未曾亂湧失控的氣息卷土重來。
他的身體不再逢傷必愈,相反,潰爛開始蔓延。
陸德生窮儘一生絕學,也不過勉強止住他身體其他各處的腐爛,但心口被蛇毒所傷之處,仍然終日流血不止——
“事已至此,蘭若,你應當明白我今日,為何要叫你來。”
其實,不是沒有解決這一切的辦法。
他明白,陸德生也明白,最後的結局,無外乎是賭在他頭頂的那枚金針上。
當年陶朔操控他的玉笛已毀,他此刻若能下定決心拔去金針,充其量是失去心智,卻不至於為人所用、淪為傀儡,至少,能止住這所有的痛苦。
隻是——還不是時候。
至少現在還不是時候。
“你有屬於你的路,而我,也還有一件事要辦。”
魏咎怔怔抬起頭來。
淚珠仍掛在眼睫上,欲落未落。
而魏棄有些生疏地抬手,揉了揉他的頭。
兩父子就在這樣沉默而平靜的氣氛中四目相對,各自無言。
許久。
魏咎終於抽了抽鼻子,一抹眼淚,從他身上爬了下來,問:“什麼事。”
“發兵遼西,征突厥,”魏棄說,“我要去把人帶回來。”
他沒有說那個“人”是誰,可魏咎仍是一瞬便會過意來。遲疑片刻,索性把自己私下派人一路追尋刺客蹤跡的事一一道來。
“……可她在北疆,不在突厥。”
說到最後,少年辭色已幾乎急切:“四平縣!那個地方,我記得。瘟疫之亂死傷無數,換了幾任縣令,後來東征扶桑,朝廷事務繁多,一直疏於管理,那裡是最有可能……”
“不,不管她現在在哪裡。”
魏棄卻道:“她終究會在突厥。”
如果手執銀蛇劍的刺客,就是突厥可汗阿史那絜跟前的紅人,那個神出鬼沒的軍師英恪。
那麼他要掠走謝沉沉的目的,也無外乎,就是為了利用她那掩藏多年的身份:
阿史那珠的女兒,神女血脈的延續。
唯有在突厥,才能發揮她最大的“作用”。
“若我說,你傷重至此,不宜長途跋涉,讓我代你去,你會答應嗎?”
“不會。”
“如果我讓你……不要去,你會答應嗎。”
“不會。”
魏咎忽道:“那我也要去。我跟你一起去。”
“不行,你留在上京。”
“為什麼!”
“……”
為什麼?
魏棄的目光落在他仍然盈淚的眼眶,通紅的鼻尖,總是端出老成模樣卻始終還是稚嫩的臉龐。
若然他不是自己的兒子,不生在皇家,也許,他仍然是被家族引以為傲的天之驕子,哪怕出身寒門,亦能光耀門楣,平步青雲。但無論是哪一種,至少……他都能有,隻做一個孩子、擁有天真不知世事童年的權利。
可惜,魏棄的兒子,並不擁有這樣的人生。
彆無選擇,終究如此。
“因為,我若敗,”魏棄說,“必要時,你當昭告天下,昏君無道,罪在殺伐。我的死,將會是四海太平的開始,而你,會是一位遠勝於前朝、遠勝於我,繼往開來的賢君。你的妻子,她們背後的世家王族,都會是你未來的助力,他們需要與你的這份姻親鞏固聯盟,不會坐視你的困境於不顧,到那時,你將踩著我的屍體,往上走。魏咎,這就是你的路。這條路上,我是你的父親,更是你的墊腳石,鋪路磚,登天梯……帝位,本不該屬於我,我也注定無法成為一位明君。可你不一樣。”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關在朝華宮的十一年,究竟錯過了什麼,改變了什麼,那些荒蕪空寂的歲月,早已將他作為人的心性磨損殆儘。
所以,他既不如魏崢勤勉政事、愛民如子,同時迷醉於權力不可自拔,甚至,不如滿口仁義道德、自詡仁君的魏晟——起碼,魏晟尚算是一個真正的“人”。所以,能喜人之喜,痛人之痛。
而這些所有,在他知道自己命運本來麵目的那一天。
在魏崢選擇犧牲他而換取一件縱橫四海的殺器時,在他也同樣選擇接受命運、拋棄自己十七年來所學所信,親手殺死自己的父親的那一日,就已經被……人為地剝奪了。
“我四歲那年,也曾坐在父親肩頭,”魏棄說,“那時,戰亂初平,上京百姓終得以休養生息。我看見他們,因一場豐收而狂喜,不必再賣兒賣女,而有瓦遮頭,有食果腹,雖家貧如洗,仍有勃勃生機;那時,我以為自己生來的使命,便是讓這樣的‘生機’持續下去,直至河清海晏,萬歲太平——可,原來不是。”
原來我從來到這世間開始,就注定隻是一枚爭鬥的棋子。
我“最好”的結局,亦不過是成為一具無知無覺任人擺布的傀儡。
當我知道這是一條注定無法破局的死路時,已經回不了頭。
“可,蘭若,你不是,”他雙手捧住魏咎的臉,眼神定定望向少年癡怔失神的雙眸,“你有你母親給你的一切。”
“你像她,你還願意去善待這人間。你既有不世出的才能,亦有寬容世人、海納百川的天性。”
也許天生早慧,習慣偽善,可偽善的底色,仍然是善良。
所以,才會有東宮中疼惜他而克製嫉妒互不爭鬥的女子;會有恐懼魏棄卻會在他麵前袒露心聲的宮人;會有他遠播千裡的仁義善名……
他,終究如魏棄所願。
既剛,且仁;既善,且狠。
他的存在,便是魏棄征伐果斷,大肆擴張疆土的底氣。因為終有一日,這座江山,這份國土,會交到一個真正的明君手中。
而父子之間,所有的生分與離心。
也隻是為了,讓他最後能夠做下這個“狠心”的決定。
“你終有一日,要勝過我,拋低我,踏過我,”魏棄說,“如今,隻不過是讓這一日,來得早了一些罷了。”
“父……親……”
“記住你今日流的眼淚。”
他的指腹輕揩過少年臉上淚痕。
“你已為我哭過,蘭若——若真有那一日,便不必,再哭了,”蒼白的臉上,說到此處,竟浮現出一絲笑意,他輕聲道,“……到那時,我定會把你的娘親帶回來。”
“我把她帶回來,你帶著她……活下去。”
魏棄說:“用她給你的這一切。有朝一日,讓她親眼看一看,如她所願的——這天下的未來。”
【殿下,我害怕死人,害怕打仗,可是我知道,不打仗,燕人仍然還會踐踏南邊的魏人,不殺人,他們便會殺你,殺方大哥、王將軍……燕人若是得到定風城,一樣會屠城。我多想讓自己不那麼怕,讓自己的手和腿不要發抖,但那時的我真的做不到——】
【所以,如果真的可以許一個更大的願望的話。】
江都城中,繁星漫天。
少女雙手托頰,癡癡望向河道中隨水而去的燈火。想了許久,又許久。
最後,卻扭過頭來,衝他輕快笑道:
【我想看到,有一天,定風城重新變成江都城這樣熱鬨的地方,燒成廢墟的農田,會長滿麥子,地上開滿花,死去的人們、他們還有未儘的子孫,又在那片土地上重新開始建房子、種地、養雞養鴨。我希望,哪怕真的要打仗,戰火也隻波及很少很少的地方,希望戰爭留下來的傷痕,能很快很快地痊愈……希望在天上的人,還會看著地上的人,偶爾能入夢來,和思念他們的人說說話。】
能平息戰火的,隻有戰火。
能戰勝紛爭的,隻有統一。
他,已為她完成了第一步;而他們的孩子,會把這一步,繼續走下去。
直到有一天,農田重新迎來豐收,廢墟長出花朵,子子孫孫,世世代代,戰亂的往事被遺忘在腦後,到那時,無論他在天上,抑或在夢裡。
他想,他終於都算是,沒有食言。
*
而與此同時,四平縣城。
唯一的一條出城官道上。
一高一矮兩道人影,皆裹得嚴嚴實實,隻一雙眼睛露在外頭。
兩人各自背著包袱,一副輕便出行的打扮——背後卻猶如有鬼在追。到最後,幾乎是小跑著,快步向城外方向走去。
“百、百裡大哥,可是你說,咱們就這麼走了,”略矮的那個早已跑得氣喘籲籲,仍不住回頭張望,眼中寫滿不安,“真的……真的沒問題麼?”
“還能有什麼問題?”
“可是……”
“答應他的事都做了,要給她換回去的臉也換好了,我們不欠他的,再等下去,難道要再跟著他趟渾水不成?!”
百裡渠本就急於脫身,唯恐謝纓那廝臨時改變主意、要把十六娘也給扯進那亂局中去,太陽穴“砰砰”直跳。
話說完,卻才發覺自己似乎語氣太重,話音微頓,又汕汕回過頭去。
果不其然,他一聲低喝,已把十六娘嚇得兩眼淚盈盈——不用想也知道,兜帽下的表情是何等情狀。
百裡渠:“不是……我,十六娘,我的意思是……我不想你被……”
“百裡大哥。”
十六娘卻忽的搖了搖頭,示意他不必再往下說:“你待我好,這些十六娘都明白。我也隻是、我隻是覺得——”
“我覺得,”十六娘有些猶疑地蹙眉,“那人……謝大哥他,雖脾氣古怪,可到底曾救過我,當日若不是他……十六娘或許早已屈辱而死,成了一具無人問的屍體。”
當年,掠走她的山匪從解家拿到贖金,卻仍打定主意要滅口,她被一劍捅殺後、拋入河中。誰料,卻命不該絕,輾轉被一戶農家所救。
隻是她自幼長在深閨,識人不清。
辭彆那老對老夫婦後,很快,又被人假借帶她歸家為借口,賣入煙花柳巷中。
起初,她不願妥協,整日被老鴇毒打,足打得有進氣沒出氣,仍是求死不能。後來,她終於心灰意冷。
卻在自甘墮落的第年,忽然有一日,遇到了位奇怪的“客人”——
她至今沒有忘記過,自己抬起臉來、恰對上他雙眼時,他的那個眼神。
萬死難辭的悔,滔天刻骨的痛。
對一個陌生人,一個再卑賤不過的青樓女子,他為什麼會有這種眼神,她並不明白,顫顫巍巍給他倒酒,卻被他毫不留情地反手打翻,酒杯摔碎在地,一地狼籍。
她隻以為自己做錯了什麼,嚇得慌忙跪下認錯。
他卻又冷臉將她扶起,既不許她跪,也不許她哭,還給她留下足有一錠金子的賞銀。
可惜,這“重金”在手,她卻壓根沒來得及捂熱。
因為就在這貴客離開的當夜。
他很快去而複返。隻是,這一次,卻不再以所謂“貴客”的身份——
相反,他手提長劍,親手屠儘了月華樓上上下下,除她以外的一百二十五人。
無論是如她一般的歡場女子,抑或來月華樓尋歡作樂的客人,皆無例外,橫死當場。曾經楊柳河畔豔名遠播的湖中畫舫,一夜之間,淪為人間煉獄。那一夜,亦成了她此後多年的噩夢。
可偏偏——就是這樣一個殘忍嗜殺之人,此後,卻執意要將她帶在身邊。既不放她回家,也不許她離開他視線半步。
他給她買最好的衣裳,最貴的首飾,凡她所要,應有儘有,卻從來沒有碰過她。
直到有一天。
他將她安置在客棧中,讓她在此等候,去辦了他口中的一件“大事”。
這一去,便足足去了兩個多月。
她每日在客棧中心驚膽戰,唯恐冤魂索命,又怕他留下的銀兩告急,等得人都愁白了兩根頭發,終於等到他回來。
隻是,他卻並非如去時般孤身而歸,而是帶回來了一具……屍體?或者說,一個會呼吸的死人。
她嚇得夜夜噩夢,卻不得不與那屍體整日“抬頭不見低頭見”,幾乎嚇出癔症來。
再後來。
謝纓便帶著她、還有那具屍體,找到了隱居在荒山中的百裡渠。
“雖不知道……他為何執意要給那姑娘換了我的臉,”十六娘無奈道,“可說到底,他算是我的救命恩人,若沒有他,我活不到今日,也遇不見百裡大哥。”
“此去一彆,今生恐怕無緣相見,他雖答應過,從此不再打擾,可我想著,”十六娘說,“總歸是,應當好好……道一聲彆的。”
“無礙。”
百裡渠卻道:“他這個人,一向不喜歡道彆。”
“真的?”
“真的……那能有假。”
他說著。
忽又扭頭,望向已然遠去的四平縣城的方向。
“尤其不喜歡,和你道彆,”百裡渠說,“所以,就這麼走了,反倒是件彼此成全的好事。”
否則,又要如何道彆呢?
恍惚間。
出神的目光中,記憶遊離。
他仿佛又回到四年前,那個平平無奇的夜。
謝纓坐在床邊,一眨不眨地看著床榻之上,已經成為“解十六娘”、卻仍然昏睡不醒的謝沉沉。
他問他:【我記得你在蛇坑的時候說過,你家中有個妹妹,她便是?】
【……】
【……怎麼,不是?那,難道是你……】
【像麼?】謝纓卻突然反問他道。
見他愣住,索性伸手指了指床上少女的臉,又指向自己,謝纓又一次問他:【像麼。】
像麼。
可她用的,分明是一張不屬於她的臉。
縱然像,也是他與外頭那個姑娘像,與躺在床上的這個“她”,又有什麼關係呢?
從前,百裡渠隻覺得謝纓是個徹頭徹尾的怪人。
如今,卻多多少少懂了,這世上,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
也許他曾努力過,想讓一切回到“正軌”,可惜天不遂人願——真正的所謂“正軌”,往往不是人所想見。
但,又還能如何呢?
“十六娘,你想不想回家?”百裡渠忽然問。
“回家?”
“嗯,解家人,你的家人,他們想必一直盼著你能回去,知道你還活著,他們一定會很為你開——”
為你開心。
十六娘知道他的言外之意,不由側頭看他。
思忖良久,卻仍是笑著搖頭:“可是,如今,我更想做白姑娘呀。”
十六娘,是解家最小的妹妹,也是爹娘多年無所出、因此抱回家中,卻在多年後意外得知生世,又被皇子拒婚打擊、鬱鬱寡歡的少女。
她在家中,的確萬千寵愛,卻總覺得,這萬千寵愛中,憐比愛多,讓比寵多。她不是因為好而被愛,而是因為可憐與柔弱。
唯有,做“白姑娘”的時候——
“我喜歡他們叫我白姑娘,”十六娘說,“因為,在他們眼裡,我就隻是白姑娘,既不是什麼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大小姐,也不是個什麼都不懂的小孩。十六娘……長大了,總歸,不能永遠活在爹娘和阿姊們的羽翼底下。”
長大了的鳥兒,總是要振翅高飛的。
“不後悔?”
“不後悔。”
百裡渠笑了。
“那……便走吧,白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