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是這麼覺得的,首先是這名字,太奇怪了,很難記住。彆的電影,要麼像《阿甘正傳》那樣就把主角名字放在標題裡,要麼把故事的關鍵放在標題裡。”
“就像你們公司的《低俗文學》那樣?”
“我不會那麼說,其實《低俗文學》這名字也夠令人迷惑的。壞名字對營銷沒好處,”喬琳豎起右手食指比劃著,“而且,它跟我們的片子同時期上映,不管從哪個角度我都隻能遺憾地說,它不會賣得太好的。”
諾頓靠在椅背上,非常專注地盯著喬琳看,“看看你這樣子,你現在真是專業人士了哈?”
喬琳不好意思起來,“埃迪!”
諾頓坐直身子,向喬琳靠近,正聲說道:“我真的很為你開心。喬,你似乎找到了自己喜歡做的事,這很好。”
喬琳聞言露出一個小女孩的俏皮表情,“你知道的,創造一些東西的同時掙點錢,那就是人們說的成功了!”
如果說在好萊塢的成功需要才華和運氣的話,那麼在華爾街的成功同樣需要這點,不過更關鍵的還是“永遠都要是房間裡最聰明的那個人”。
就像是喬琳坐在位於華爾街40號第43層的辦公室時,腦袋裡一直都在評價自己的員工是否勝任他們的工作。
在本年度的最後一個季度開始後,喬琳覺得自己有必要跟紐約公司的高管們見麵,邀請骨乾員工們用餐,一方麵是對過去前個季度的工作進行評估,另一方麵則是提醒大家最後一個季度要再加把勁了。
華爾街40號對喬琳的公司來說是個非常不錯的辦公地點。你很難在華爾街以每平方英尺13美元這個價位的租金找到一個能俯瞰紐約港的辦公室,儘管它這麼便宜是有原因的,但是喬琳還是非常愉快地租下了整個42-43層,並將它合理劃分給了她名下不同的公司。她為自己保留了43層一個有著大露台的辦公室,即使她不常出現在那裡,她也得占據這個能隨時能看到紐約港的有利位置。
莎莉的工作彙報讓喬琳心情很好,她們在土耳其的冒險舉動收回了成效,最起碼這個季度他們留住了投資人,不僅挽回了損失,還增長了不少。與同一條街上的其他競爭對手相比,這個表現還算差強人意,畢竟債券跳水波及的可不止喬琳名下的基金。
喬琳對此鬆了一口氣,沒錯,她們可以啟動緊急條款叫停投資人的撤資動作,可如果他們這麼做,這基本等於在投資人那裡信譽自殺。即使莎莉像現在這樣挽回了損失,在凍結期結束後投資人一定會頭也不回地跑掉。喬琳非常慶幸她們在事情發展到那一步之前挽回了局麵。
不過這個局麵也讓她有點厭煩私募基金的投資形式。這種募資方式決定了她們無法決定投資人是否會贖回投資。今天她們遇到了市場波動和虧損,這似乎對投資人來說是個合理的撤資理由,那如果明天她們有一個長期的投資計劃的時候,這種不穩定就會讓她們很被動。這需要經理人與投資人之間建立起非同尋常的信任,可這些有錢人天性就寫作多疑,特彆是涉及到錢的時候。
喬琳和莎莉非常羨慕像伯克希爾哈撒韋這樣的巨頭,事實是華爾街從業者沒有誰是不仰慕這家傳奇公司的。他們有特彆健康的資金來源,表麵上它是一家多元化的控股公司,可實際上它是一家“保險公司”。
感謝1934年《證券交易法》條款13(f),它規定所有處理1億美元及以上的投資經理人每個季度都必須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一份持股報表,這個表格被稱為13F。每個知道怎麼從SEC翻找公開數據的人都能輕而易舉地知道這些機構投資者如何管理他們的持股。而伯克希爾哈撒韋又是一家上市公司,他們法定公開的材料就夠後來者研究一番的了。
因此,仔細觀察後,人們早就發現伯克希爾哈撒韋擁有的保險產業為它提供了持續且穩定的現金流。保險公司向來是投資市場重要的機構參與者,它們往往有大量保費現金流入,這些錢在會計賬麵中理論上不歸保險公司所有,而是要準備日後賠付給受益人,但是保險公司在持有期間可以在留足一定比例的損失準備金後,用這些錢做投資,而收益歸保險公司所有。這筆錢被稱作浮存金。
也就是說,保險公司可以輕鬆拿到一大筆現金去做投資,還能借此收錢。保險公司相當於在這個過程中直接獲取了金錢的時間價值,而金融從業者都明白時間的威力。
伯克希爾哈撒韋在1993年持有的浮存金是26.24億,持有成本利率為負數,與此同時政府長期債券的年底收益率是6.35%,從數學上看,不會有比這更好的生意了。
遺憾的是,不是任何一家公司都能成為伯克希爾哈撒韋的,就像不是任何一個金融投資者都能成為巴菲特一樣。喬琳和莎莉眼饞歸眼饞,還隻能一步一個腳印踏踏實實地繼續乾活。
這次喬琳回到紐約其實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她們租用的這棟大樓華爾街40號。她聽到了一些消息,這棟大樓的租賃權擁有者香港金森地產似乎有意放棄這棟物業,他們在1993年以800多萬美元的價格從花旗銀行手上拿到了租賃權,並且陸陸續續投入了一大筆錢翻修這棟建築,遺憾的是曼哈頓的辦公樓地產市場一直處在一種供過於求的狀態裡,他們沒能得到預期中每平方英尺15至25美元的租金回報。當喬琳的公司來這裡租賃場地的時候,整棟71層的建築裡隻有一家律師事務所租用了7層樓。
如果日後來看這個投資,金森絕對是血本無歸了,曼哈頓的商業地產市場比他們預計得要糟糕得多。不過往好處看,與曾經那些許下豪言要買下紐約的日本人相比,比如從洛克菲勒中心逃走的菱,他們的潛在損失還不算太嚴重。
華爾街40號是一棟不怎麼幸運的建築。它始建於1929年,高283米,是一棟新哥特式的摩天大樓,曾經一度是紐約最高的建築,後來被克萊斯勒大廈和帝國大廈超過。它有一個金字塔式的尖頂,非常引人注目。這棟大樓的地理位置處於標準的曼哈頓金融區市中心,緊鄰著聯邦大廳和紐交所。
遺憾的是這棟樓幾易其手,因為繁瑣的附加條款和稅務問題已經很久沒有得到妥善的處理了。而且現在曼哈頓的租賃市場實在很差,市中心與40號麵積相當的辦公樓就有至少30處,而且修建年份更近,沒有40號室內那些惹人生厭的大型柱子,建築風格、裝修和設施都更新。以現在曼哈頓的空置率,想要為這類型建築找到每平方英尺20美元以上的租客是很難的。
喬琳很喜歡40號的地理位置,可她不知道她能否把這棟建築“變廢為寶”,可這種機會不是每天都有的,因此她一聽到風聲就飛了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