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 教育 他沒得逞。(1 / 2)

和雍正說過方才那些話, 婉襄就是原來哄嘉祥睡覺時有些困意,此時也都沒有了。

便仍舊專心看著《禦選語錄》的草稿,一麵掃描信息, 一麵品味文字之間的真意。

“之前同你說過的刑獄之事, 如今已有結果。婉襄, 你想要聽一聽麼?”

婉襄抬頭望了雍正一眼, 覺得他此刻分明也有些困倦了,或者說一說這些事,能夠讓他清醒一些。

於是她點了點頭:“願聞其詳。”

刑獄之事讓作奸犯科者有所顧忌, 付出相應的代價, 是很重要,很有意義的一件事。

雍正便侃侃而談,“如今各處衙門之中的人犯, 若有得徒罪以上者,送交刑部處理之時,必須將本案中各與其相關的人犯其情罪重輕聲明於文書之內, 據此分彆收禁。”

徒罪則徒刑之罪,是指將犯人收禁關押並且服勞役作為懲罰的一種手段。

“若僅有杖笞之罪, 則毋需交由刑部處理,各自審訊發擴即可。”

杖笞之罪就是用杖擊打身體的某一部位, 相比於徒刑, 是更輕的懲罰。

“如各部衙門將輕重罪行人犯混行交送, 則刑部可即行駁回。若是刑部官員混行收禁,以至於拖累無辜,則該堂官即行題參,交部議處。”

這是之前張廷玉上奏的分彆□□之例。

“至於詳慎引例之條,凡引用津例, 必情罪相符。若律內數事共為一條,則輕重互見。一條隻斷一事,不得任意刪減。”

“若是律例之中無可引用者,則可援引彆條比附,但需於疏內聲明,乃律無正條之故。”

也同樣談及辦事官員,“若律例本有正條,而引他條,致使斷定之罪與原有之罪有所出入,則該堂官交由承審知官員題參。”

“至於三法司衙門理應一體詳慎,若有意謬誤,彆經發覺,一並交部議處置。”

無論是罪犯、平民、官員在律法麵前都應該是平等的,律法是工具,但並不能,也不應為人私心所用。

平日隻見他罵人,雍正朝中,其實還是有很多良臣的,沒有辜負他這樣的英明君主。

說完這件事,雍正又沉心入他的那些奏章之中,也不知是過了多久,婉襄忽而聽見他歎了一口氣。

簡直是錯覺。

但他也抬頭望向了婉襄,“軍機大臣們上疏,順承親王錫保與傅爾丹上奏之陣亡官兵冊結之中互異之處甚多。”

“傅爾丹身為靖邊大將軍,辦事草率了事,其麾下官員亦任意捏造上報,是次等錯誤的根源。而撫恤銀兩與世職皆已發下,軍機大臣們說,要將銀兩繳回,暫停承襲世職。”

婉襄默了一瞬,“為前線普通官兵者,大約是貧苦人家出身。他們的家人原本聽見兒郎陣亡,恐怕悲痛欲絕,銀兩與世職不過隻能稍作安慰而已。”

“但若是今日聽見兒郎並未陣亡,隻是誤報,高興之餘,隻怕也有煩惱。若是家中銀兩不敷使用,那又當如何?”

“前線將士都是大清的功臣,如何能讓他們的家人反而成為欠債之人,這並不合理。至於世職,倒是可以暫停承襲,若是將來士兵作戰勇猛,自然也會再得朝廷封賞。”

雍正的目光之中有欣賞,“不錯,朕也是這樣想。所以已經下令不必追繳軍屬所得銀兩物品,隻命令停止世職承襲。”

婉襄微微一笑,“是我多話了,四哥不要怪我。”

“朕還想要開博學鴻詞之科。”

就像是在婉襄的心湖中投入一顆小石子。

“是因為十一月時處理了呂留良之事麼?”

所以才想在民間征求博學鴻儒,簡直像是對那些不滿於呂留良之事處置的老儒生的挑戰。

不要再有呂留良這樣的人了。

站在五百年之後的未來,她可以很確定的說,曆史的洪流是任何人都沒法阻擋的。

“隻是一個因素而已,其實更像是提醒了朕。雍正八年,十三弟薨逝。去歲蔣廷錫病亡,田文鏡乞骸骨,今歲又有許多大臣棄世而去。”

“一個國家不能永遠隻在失去,科舉取士也不應當是唯一的錄用人才方法。朕想要看一看,這一次能不能再為大清遴選出一些如諸葛孔明之類的良臣,造福於百姓。”

作為一個君王,他總是有雄心壯誌的。

“四哥準備什麼時候舉博學鴻詞之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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