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傳說中的趙堂姐(下)(1 / 2)

東宮美人 荔簫 8111 字 8個月前

不知是不是因為趙琳月同寧晉說了實情的緣故, 寧晉也對她有了份莫名的信任, 真把錢借給她了。

她原本所想不過是借個十兩八兩便可,讓自己可以有本錢去賺更多的錢, 結果寧晉去錢莊取了三百兩的銀票給她。

趙琳月等在外頭,他出來後將銀票遞給她,她接過來一看, 旋即又塞了回去:“……這太多了,我豈能要大人這麼多錢。”

“反正要還, 怕什麼的。”寧晉噙著笑再度遞給她,她搖搖頭:“要還也不行, 實在太多了。我拿這許多錢在手裡也沒什麼用。便是被地痞搶走的那些, 我本也是要尋個錢莊存起來留著日後慢慢花罷了, 並不是有什麼急用。”

“那你把這些存起來留著日後慢慢花便是。”寧晉硬將銀票又塞回了她手裡,說著笑意斂去, 神色看起來鄭重了不少,“你一個女孩子孤身在外,手頭還是寬裕些好。心裡過不去你就給我打個借據,來日慢慢還給我總好過哪天出了急事手裡卻沒錢。”

他說得很有幾分道理,其實趙琳月初來乍到心裡也很沒底,能多些閒錢在手裡確實能讓人心安。

她抿著唇矛盾了會兒,低著頭伸出手, 從那三張疊在一起的銀票中撚了一張出來:“多謝大人, 這就足夠了。再多的我實在不能要, 大人的俸祿也不寬裕。”

寧晉知道這是同僚方才跟她說的話, 聽得又笑起來:“俸祿是不寬裕,但我也不靠俸祿過活。你且拿著吧,左不過來日連本帶息地還給我,我也不虧。”

幾番推辭,趙琳月最後到底是拗不過他,隻得將錢儘數收了,又轉身存去了錢莊。

而後二人去了家茶肆,同小二借了紙筆來打借據。趙琳月提筆一字字地寫,寧晉在旁看了看,頗顯意外:“姑娘這字寫得真是好看。”

趙琳月麵上微紅,低著頭從懷中摸出小印來蓋。小印蘸了朱砂按上去她才回神,輕輕地呀了一聲:“蓋錯了……”

她拿的這印是專門備出來的假印,上麵並不是她的真名,卻與她所帶文牒上的名字對得上。她備這樣一枚印貼身帶著原是為了途中被盤查時顯得更為可信,結果一路都沒用上,她便將這印的存在拋在了腦後。

趙琳月於是又悶頭在包袱中翻了翻,將那枚刻著自己真名的印翻了出來。這印整個趙家大概也隻有她有,因為長輩們總說姑娘家的閨名不能隨意讓旁人叫。她是找人刻這印時心裡賭著氣,心道憑什麼姑娘家的名字就不能示人?生為女兒身便連在名字上都要低男人一頭麼?

待她把這印也蓋好,寧晉將借據接過去瞧了瞧。

他神情認真得像是生怕被她坑了似的,趙琳月等他的話等了半天,末了卻聽到一聲笑:“你這名字……”

他搖了搖頭:“你這假名字起得也太難聽了。”

嶽臨沼,這便是她給自己起的假名,其實就是講趙琳月反過來讀,起得確實很不講究。

趙琳月一時窘迫不言,寧晉仿佛對此頗感有趣,目不轉睛地盯著她,笑意愈發分明。

她被他這副神情弄得想罵人,但無奈他是債主,隻好生生地將火氣忍了下來。

二人在道彆時約定好了還錢的法子,寧晉道都護府的官衙遠在關外,去一趟太費工夫,便讓趙琳月要還錢時就去方才的錢莊,直接以他的名義將錢存下便是。存錢的憑據錢莊會差人送給他,至於她這邊,可讓錢莊收錢的夥計另寫個收據,方便日後對證。

趙琳月鄭重地應下二人便分開了。她自翌日一早起便忙了起來,先是專心物色了個院子供自己居住,又是想法子賺錢,每天都起早貪黑。

這樣的日子於她這樣的京中貴女來說疲憊得很,但也著實暢快。她的才學有了用武之地,便覺日子比悶在閨中時輕鬆多了,就連每一口呼吸都似乎比從前更為舒暢。

而在這樣的邊關小城中,賺錢的機會也著實不少。

往來的各國商賈常會尋找本地人來做中間人去代為買賣貨物,酬勞很是可觀。趙琳月讀的書多腦子又活,在這樣的生意上總能另辟蹊徑。就拿異域的珠寶來說,中原女子大多不喜歡那樣的首飾樣式,多年來的買賣也就是賣一賣原石,將外頭的各色寶石賣進中原再做成中原的樣式。

可原石就是不如做好的首飾賺錢。一件做好的首飾單是工藝都能加價不少,其中雖有一部分要付給工匠,餘下的利潤也仍會多上許多。

趙琳月幫著賣了兩回原石之後心裡一盤算,想著不做成成品價格低、讓異域商人將這些寶石做成中原樣式的成品又不值當,工藝也難敵國土生土長的中原工匠,便覺得生意不能這樣做,還是得把異域首飾的銷路打開才行。

她苦思冥想了一夜,在天明時分突然茅塞頓開:給這些風格迥異的首飾編些故事好了!

淒美的、壯麗的愛情故事,有幾個姑娘不喜歡呢?不喜歡也不打緊,能被打動一時便是。能被打動一時就足以在頭腦發熱之下掏錢,銷路不就有了嗎?

除了銷路之外,還可以編“出身”。

——比如那種有個長把持在手裡、背後鑲得寶石多到令人頭皮發麻的小鏡子,可以說是彆國王室才用的。家境殷實卻又沾不上達官顯貴的人家最喜歡買這樣的東西來給自己貼金。

這樣的生意做了兩回,酬勞便讓趙琳月還完了從寧晉那裡借來的大半銀錢,連帶著名氣也大了起來,當地的縣令請她喝了酒,托她幫忙尋一些成色上乘的異域珠寶,說是給自家待嫁的閨女當嫁妝用。

這酒局趙琳月去之前心虛得很,生怕被識破身份。結果一頓酒喝下來倒是相談甚歡,縣令似乎半點也不知趙家尋女之事。

想想也是,多半是她庸人自擾了。家裡權勢雖大,但女兒也多,未必會花那麼多力氣來尋她。再者大應疆域遼闊,家中全然不知她會往何處走,著人尋到此處也是很難的。

趙琳月便安下了心,應了縣令托付給她的事,心下還打算日後或可在官衙中謀個差看看。

她出來便是要一嘗快意人生的,旁人有都說女人不能做官,她偏要試試為官是個什麼感覺。

——實在不成,她還可以退回來接著做生意嘛!反正才學在身,她不怕活不下去。

月底的時候,她尋齊了縣令要的東西,托人去衙門傳了個話。

雙方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地點約的是錢莊。這是趙琳月挑的地方,她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生怕身上錢多了再遇到劫道的,每每有大筆銀錢要過手便都直接來錢莊,到手就直接存過去或者還債。

縣令對她尋來的東西很滿意,想多付兩成錢給她,卻被她回絕了。

她趁機提了想尋個差事的事情,縣令雖不知她是女兒身一時也有些為難,最後跟她說先回去想一想,若有合適的差事即刻差人告訴她。

又過幾日,縣令還真差了人來了,說還是到錢莊一敘。

趙琳月去錢莊時縣令人還沒到,她便在堂中坐了下來。飲了半晌的茶,外麵突然嘈雜聲四起,依稀可尋錢莊中夥計的驚叫。

趙琳月當即察覺有異,卻也為時已晚。剛推開後窗想溜,一行人就烏央烏央地衝了進來。兩個男人上前把她一把從窗前拎回,按著她轉身,趙琳月和正走進門來的男子目光一對,呼吸都滯住了。

趙源。

她心驚肉跳,趙源見真是她,卻無半分欣喜,反是頹然歎息:“怎麼就讓我找著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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