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然白晨是對此表現出了詫異,然而他展露出的一瞬間失態還遠遠達不到“證明”的地步,也不一定能夠佐證他確實與江卓同流合汙,隻是給梁安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但在這以後,主動揭穿的白晨另一層身份,也就是楓越集團的董事長秘書,卻完完全全將“合作”這一事實呈現在了梁安麵前。這樣的情景,就像最初的黎明,也就是李永清陳清罪行時的表現。唯一的區彆在於,李永清給自己“賦予”了死刑,而白晨卻僅僅是作為共犯自首,在許多關鍵的節點都為自己提供了不足以致死罪的不在場證明。
他僅僅是想要進監獄而已。
黎明專案組隸屬於常青市局管轄,昱州市與常青市的刑事罪犯收押的位置相同——正在劉澈經常拜訪的郊區地帶。
至於監獄裡究竟有什麼黎明能夠覬覦的東西……哪怕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梁安遍觀全局,也隻能想到一種可能性。
人命。
這也是白晨自己所說的內容。被白晨忌憚著的“毒蛇”或許是目前尚在監獄中的某人。他將這一點直接告訴了梁安斷然是像有恃無恐時挑釁的聲張,但在事後回想,梁安發覺自己也入了套。
——初遇時的試探,白晨雙倍奉還。他在挑釁中藏了把刺探出梁安真正位置的刀。
“我犯過一個錯,把柄落在一條毒蛇手裡。為了萬無一失,我現在要‘找到’他。梁警官,你知道他是誰,也知道,這將是你們最好的機會。”*②
梁安承認自己的言辭會讓立場顯得模棱兩可。這從某種程度上甚至是他刻意營造出來的曖昧效果,用以迷惑他人甚至自己人,而白晨的試探則將兩種可能都納入了考慮。
究竟是與江卓對立的存在,又或者是江卓埋藏在警局裡的另外一個暗線。顯然,白晨也不能夠肯定梁安的立場,因此才在實現自己目的的同時,希望觀察他有何反應。
梁安覺得自己應該慶幸。若非一開始由自己那個雖然異常偏激,所有舉措卻也同樣謹慎的母親敲定,為使巡夜人的存在絕對不能暴露,成員本身達成現實的聯係都需要百般準備,自己恐怕早就在江卓或者其他人眼裡被和它聯係在了一起。
白晨被捕以後,有宋喬雨從旁護送,後來黎明專案組的人協同,在那種與專業人士接洽完全斷絕了與外界交流途徑的情況下,他斷然沒有穩定的途徑和江卓產生聯絡。
理論上來看,他的行為確實製造了一個可趁之機。
這或許能夠證明白晨和江卓或許並不完全是同一條心。哪怕不會反目自戮,他們也不像是什麼能交心交肺的關係。梁安無暇深究產生這種關係的前因後果,卻知道無論白晨事前準備了什麼,自己在黑暗下行走時都要儘可能的留意,哪怕做好最壞的打算。
比如,他們所珍惜的所謂機會,也許其實隻是個誘敵深入的陰險陷阱。
*第三卷第一百三十四章。②第四卷第一百章。
文中提及的巡夜人的內部規則應該很明顯了,因為之前一直都是直接以人物行動表示沒有總結所以刻意總結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