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再審秋瞳(2 / 2)

官商一體,自古有之,官吏求錢財,商人求庇護。不然沒權沒勢,空有錢財,猶如小兒抱金行於鬨市,那破家的縣令,滅門的府尹,哪個是好相與的。

以前薑文遠不在意,一來他不好女色,二來官員不允狎妓,這地方他肯定不會來,隻要觀月樓不惹事生非,他們井水不犯河水。

現下嘛,他必須要知道幕後之人到底是何目的,是與袁家有仇,還是與這次命案有關。

要是前者,與他無關,要是後者,便得分說一二了。

單媽媽賠著笑,姿態放得很低:“薑大人說笑了,這洞頂烏龍不是觀月樓的財產,是奴附庸風雅,斥巨資為貴客備下的,大人初次登門,奴便想給大人留個好印象,求大人憐愛。”

“本官今日前來,所謂何事,想必秋瞳小姐心裡有數,隻是不知,你是想在這裡說,還是跟本官回府衙大堂呢?”說到最後,語氣森冷。

常年審案的積威,秋瞳一個十來歲的小姑娘如何撐得住,癱倒在地,抖如篩糠:“奴說,奴說,大人、奴、奴沒想騙人,奴是怕、怕大人將奴直接當成殺人犯啊!”

不愧是新進花魁,即使哭得淒慘,那努力昂起的小臉依然是梨花帶雨,不見狼狽,麵上帶出幾分淒惶,顯得楚楚動人。

薑文遠不為所動,秋瞳算是媚眼拋給瞎子看了。

“彆再消磨本官的耐心,把當時事發經過再完整說一遍,不然府衙大獄裡的刑具也能讓你學會好好說話。”薑文遠坐直身子,示意一邊的書吏開始記錄:“說吧,我隻問一遍,再有隱瞞,嚴懲不貸!”

“是、是、是,奴說,奴全說,大人息怒......”

秋瞳年紀還小,媽媽答應她隻賣藝,陪客的事過兩年再說。

這一次的留宿也是事先說好,隻陪酒唱曲,旁的事不做的。

一顆還鮮嫩的搖錢樹,單媽媽當然不會輕易毀了。要不是看在肖寄是常客,出的價實在高的份上,她還不放心呢。

男人的話,尤其是總往青樓鑽的男人,抱著美豔的小姐隻看不吃,那不跟老貓枕鹹魚一樣?

單媽媽提醒秋瞳上點心,彆被人輕易沾了身子,最好多灌他點酒,吃得爛醉如泥,想乾點啥也有心無力了。

於是當天他們歇得很遲,光酒水就讓龜奴前前後後上了十餘次,秋瞳自己也不可避免地喝多了,昏昏沉沉連自己如何睡過去的都沒有印象。

直到第二天天光大亮,她才迷迷糊糊醒轉。因昨夜醉酒,她是直接趴在案幾上暈過去的,第二天醒來後渾身酸痛,剛想起身,手上就傳來一陣刺痛。

她的手裡,握著一把得有五寸長的匕首!刀刃上血跡均已乾涸,泛著令人作嘔的味道。

受驚之下,她扔掉匕首,剛想尖叫,略一抬頭,便瞧見了渾身是血,倒在床頭的肖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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