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棗抬頭看看房屋裡的嫁妝,心說:若在彆地倒也罷了,隻要在雉水城她日常都得用這套古典雕花實木家具,如此還是依葫蘆畫瓢吧——橫豎現就挺好,而且她都習慣了。
“春叔,”紅棗道:“正房就照現在住的這屋收拾吧。隻大爺的內書房,我再問問大爺。”
謝尚笑道:“也是照現在的收拾就就行。”
這是他們的新房,原本一切都是按最好的來。
“對了,春叔,”謝尚又道:“我記得那西院裡的兩棵金錢綠萼雖好,但給大奶奶住卻是有些素淨,你且讓人加種兩棵四季丹桂和牡丹石榴倒還罷了。”
“秋千架也要再立一個,雕花就雕金錢綠萼,如此才與庭院相配。”
紅棗:又見雕花!
餘掌櫃不僅是張乙的嶽父,還是他的啟蒙恩師。早在結親前張乙就會隔三差五地拎了東西去桂莊土產店看餘掌櫃,現成了親,自是去得更勤了。
這天傍晚張乙提了兩包點心來看餘掌櫃,順帶告知明兒一早自己要去府城的事,然後再請餘掌櫃代他轉告他爹娘。
餘掌櫃自是答應。
土產店出來,張乙正準備回家便看到了巷子口站著的陳玉。
“張乙,”陳玉問道:“你能替我帶封信給你家小姐嗎?”
俗話說“解鈴還須係鈴人”。陳玉回去做了半個月的農活,也琢磨了半個月如何讓他舅消氣,然後便覺得這事還是得著落在紅棗身上。
他舅一向對紅棗言聽計從,陳玉如此想:但凡有紅棗出麵給他說情,他舅一準就能許他再去桂莊。
張乙本不想搭理陳玉,但他擔心他若不理陳玉,這個二愣子真找到謝家去到時反而不美,便問道:“什麼信?”
陳玉看看北街上的人流道:“你跟我來!”
回到自家鋪子關上門,陳玉方道:“張乙,你等我一會兒,我現就來寫。”
張乙歎口氣,勸說道:“表少爺,我勸您還是不要給我家小姐寫信了!”
陳玉沒想到張乙一個下人,竟然和他這樣說話,氣惱得全身的血一下子全湧上了頭。
“你說什麼?”陳玉怒聲問道:“你怎麼敢這樣說?”
“表少爺,”張乙不卑不亢道:“我是看在您曾教過我認字的份上才這樣勸您的。”
提到過去,陳玉想起張乙煮的紅燒肉,頭腦清醒了些,問道:“為什麼?”
張乙冷靜道:“表少爺,請恕小人直言。小人實不知你有何事需要給我們小姐寫信?”
“表少爺,這俗話都說‘男主外,女主內’。我們小姐日常主持操持家務,並不問外事。”
陳玉急道:“我說的就是家務!”
“表少爺,慎言!”張乙打斷道:“表少爺當知道女子‘三從四德’。所謂‘三從’,即指女子‘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
“似我們小姐出門八年,早就是謝家人了。”
“表少爺您姓陳,我們小姐姓謝——小人實不知您和我們小姐有什麼家務可說?”
陳玉張口結舌。
陳玉說不過張乙,氣急敗壞道:“張乙,你不帶信就算了,我再找彆人去!”
陳玉同張乙在桂莊土產店同住過一些時日,其間關係還不錯。所以紅棗六個陪嫁小廝,陳玉才頭一個就找張乙。
“表少爺,”張乙沉著道:“小人勸您還是不要再禍害彆人了!”
“你,你這叫什麼話?”陳玉簡直要給張乙氣死了 ,話都氣得結巴了。
“實話!”張乙淡定道:“表少爺一定沒有想過替您把這封信送到小姐手裡人的下場吧?”
“什麼下場?”陳玉下意識問道。
“私相傳授,穢亂內宅,”張乙告訴道:“按謝家家規,就地打死!”
“啥?”
陳玉雖然膽大妄為,但腦子裡依舊繃著“人命關天”這根弦。
陳玉一時間實難相信世間竟然有為遞一封信就打死人的事。
不過想起謝家家規對的是謝家奴仆,便又覺得可能確有其事。
奴仆地位低賤,連牲畜都不如——牛丟了,或者無故死了,縣太爺還得升堂斷案,而主人打死自家奴仆,根本沒人問。
“表少爺以為不應該嗎?”張乙反問:“俗話說‘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
“還是那句話表少爺姓陳,您沒事給謝家內宅遞信,這信是乾什麼用的,不是不言而喻嗎?”
“所以這遞信的被作為同黨論處又有什麼冤枉?”
陳玉順著張乙的話思了一回,隨即勃然大怒:“你胡說!”
“你,你竟然敢這樣妄想!”
“小人沒有妄想,”張乙一點不憱陳玉,直言道:“小人隻是以常理推之!”
“不信,表少爺隻管去大街上隨便找個人問問——問問這一個非父非兄的男子不顧倫理道德堅持要給一個有丈夫的異姓女子書信會是為了什麼?”
“你看看這大街上的人都怎麼議論?”
陳玉徹底怔住。
“表少爺,”張乙懇切道:“小人最後勸您一句:即便你罔顧小人們的性命,但為了您自己,也請您也彆來謝家,彆再找咱們小姐。”
“您大概不知道,那天的事若是發生在謝家,您早已被小人們給當場打死了!”
“什麼?”聞言陳玉倒吸一口涼氣:“謝家竟然這般草菅人命?”
陳玉真沒想到謝家打殺自家的奴仆不算,還能打殺他這樣的良民?
這還有天理嗎?
“表少爺,”張乙看著陳玉問道:“您沒看過《大誥》吧?”
“《大誥》?”
陳玉隨即想起了幾年前他舅剛當上裡甲時堂屋幾案上曾經供著的一本書,據說就是《大誥》。
但自紅棗出門後就收起來了。
“《大誥》!”張乙點頭道:“《大誥》是朝廷刑部每年出的一本講解當年各地案情的書。”
“表少爺,您隻要看過《大誥》就知道了,似男子私闖他人內宅,即便是誤入,但被拿住打死的例子比比皆是,而最後屋主都是無罪,至多不過賠償幾兩燒埋銀子罷了。”
“謝家的家規按《大誥》製定,即便告上公堂,也是無礙!”
張乙看陳玉猶如當年的自己——無知無識,無知無畏,總以為自己是個人物,缺的隻是運道,旁人都是傻子,除了運道什麼都不能跟自己比。
根本不了解彆人的運道其實都是彆人努力出來的成果。
似他能有今天,張乙想:全賴當年餘掌櫃餘掌櫃、餘德和餘信的讀寫讓他生了敬畏的緣故。
陳玉念書幾年,現能讓敬畏的怕是也隻有能決斷他生死的朝廷律法了。
“啊!”陳玉震驚得倒吸一口涼氣——他竟然有可能已經死了?
“我不信!”陳玉咬牙道:“張乙,你胡說!”
“朝廷仁政,如何會有這種不問青紅皂白的嚴律苛法?”
“清白?”張乙冷笑:“表少爺,你且告訴我一個女子若是被人闖進住處,即便是誤闖,但為他人瞧見,這個女子還能有清白,還能活嗎?”
陳玉……
“所以朝廷律法方才說毀人名節,等同殺人。而殺人,這故意殺人是殺人,過失殺人就不是殺人了嗎?”
“剛表少爺說人命,站的隻是男子的角度,覺得男子誤闖被打死冤枉,這男子的命是命,可這被誤闖了內院女子的命就不是命了嗎?就不冤枉了嗎?”
“女子柔弱,謝家為護持自家女眷不受驚擾定了家規,宣教給每個護院小廝。來家的客人但凡守禮,聽從主家安排進出,絕沒有誤入的意外。”
“這些年,謝家大小宴席無數,表少爺可曾聽說過城裡有人在謝家做客被打死的新聞?”
陳玉無言以對。
張乙:“表少爺,自古這主家待客有待客之道,這客人做客也有做客之道——隻有主客雙方都各行其道,才能皆大歡喜,賓主儘歡!”
聞言陳玉想起了他娘早年去他舅家時一路教他的那些話——他娘說吃飯不好亂伸筷子,隻能吃自己麵前的菜,不能隻吃菜,不吃飯,一盤子菜隻能夾三筷子……
當時還在老宅,他當著外公和繼外婆的麵都守著禮,他舅也不多話,但自從他舅發了家,他再去舅家,他舅就教他敞開吃,然後他便忘了他娘的話……
作者有話要說: 張乙拿《大誥》打醒陳玉,評論裡有人提到了張乙,但沒人提到由張乙教育陳玉網,網,大家記得收藏或牢記, .報錯章.求書找書.和書友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