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然深情不知幾許,隻憾知曉太晚——宋朝意
雅選結束那夜,女帝歇在了煙雲閣,而傳聞中冰雪無上涼的鳳君獨自一人佇立於安鸞宮的窗前,望著那株兩人兒時栽下的紅梅出神。
入了春,這梅花無論在雪地裡多麼明媚,也是合該凋零的。
彼時二人年少時,粉雕玉琢的皇太女因為栽樹臉上沾了點塵土,她卻並不在意,仰首衝自己笑語嫣然。
而如今這紅梅也該在春日裡飄然落下的。
母親為他取名朝意,意為他朝有意撫琴賦。
那年宋家府上,自己靜坐於桂花樹下輕撫琴,何嘗不是闡明心跡,奈何他看出來了,自己有心,可那有如輝月高懸的殿下無意。
宋家滿門抄斬後,厚重的床幔仍然是金鳳紋樣,卻在漆黑的夜裡沒了光澤。
圓月高懸,今日是鳳君的生辰,但是迎接他的不是生辰慶典,而是宋家傳來的噩耗,夜半時分仍舊難以安眠。
殿中的燭光幽幽,顯得有些昏暗,榻上轉醒的鳳君赤足下了榻,墨發披散在身後,仍舊是隆冬地麵冰冷,可他連鞋履未著就這樣走到了窗邊,依舊是望著窗外盛開的紅梅。
紅梅綻放於枝上雪,恰似血點綻開。
宮仆是宋家帶到宮中的,所以他縱然知道鳳君心中鬱結的厲害,卻是不敢說什麼。
因為鳳君自幼性子便是不通人世情感的冷清模樣,無論旁的人說什麼,都是無法開解的。
仆從候在宋朝意身後,看到鳳君伸出了如玉的手,去接窗外的雪片,而後靜靜看著雪融化在手心,與此同時窗外如銀的雪光也順著縫隙,撒進了殿中。
宋朝意看著窗外,忽而想起多年前,不知從何時開始,母親便會在他入宮前,為他彆上一隻特彆的香囊。
他不在意,自然也不必去詢問。
是以女帝含著淚問他,是不知,還是佯裝不知時,他不知該如何回答。
他大抵是知曉的,隻不過從未去在乎罷了。
雅秀宮門政變當夜,殺光了潛藏於廷衛軍中與南蠻勾結過的奸細後,宋朝意站在軟禁了女帝的宮殿門前,卻許久未曾進去。
跟在宋朝意身邊的宮人看到鳳君那蒼白修長的手指,握著一柄長劍,劍尖還往下滴著血。
他素白衣裳上染著的血跡,叫仆從看了就覺得心驚,最後隻能輕聲提醒道:“鳳君大人,您受傷了!”
但宋朝意卻好似沒聽見一般,隻聞他忽而問道:“阿一,你說我要是死了,陛下會記得我嗎?”
因為心性淡漠不管身邊俗世,所以連仆從都是最簡單的名號。
阿一聽到這涼薄似雪的嗓音,心頭一驚,連忙抬頭去看鳳君,卻隻能看到他波瀾未起的側顏。
但阿一還沒來得及回答,就又聽見他似是在告訴自己答案一般。
“大抵是,不會記得的罷。”
內宮由宋朝意領著發生變故的當夜,正是又一個十五明月夜。
時隔多念,他依舊能夠清晰回想起來二人成婚的日子,是什麼景致,也能夠想起來新婚當夜,那抹朱砂痕。
“煙雲閣的貴君可還安好?”他又再度問了一句。
阿一跪下了,答曰:“回鳳君,承您吩咐,太醫院的院使已將貴君安置好了......”
“您不必擔憂。”
宮中的夜總是這般死氣沉沉的靜謐,唯獨在葉姝身畔他才能感受到幾分生氣。
阿一見鳳君許久未曾言語,也沒有什麼動作,抬頭就看到鳳君按著門的手,骨節分明的手卻極其用力,似乎在極力克製著什麼。
月光似水中,他聽見鳳君忽而輕笑了以下,臉色一下子柔和起來,嗓音有些虛無縹緲的。
“安好就好,阿寧最珍視的便是她的皇兄了。”
這聲笑空曠寂寥,使得仆從阿一心頭泛酸,突然起了幾分淚意。
猶記得兩人初相見時也是在這暗無天日的宮牆之下。
心念一動時,卻是在那夜桂花雨下,未免有些晚了。
“阿一可還記得,當初我和太女殿下相見的情景?”
“奴不記得了。”
可他卻記得越發明晰了,情陷得愈深,過往雲煙般的記憶卻像是浮出了水麵一般,反複告訴他,自己曾經有多麼不珍惜她的情意。
那年她四歲,年歲尚小,被身體孱弱的鳳君抱於懷中,一雙清澈見底的杏眼瞧見了藏於母親身後的自己,便從她父君的懷裡掙紮著下來,踉踉蹌蹌地走過來,溫軟的小手摟緊了自己的脖子。
小孩的聲音總是軟和的,說話吐字也不清晰。
可宋朝意卻能夠回想起,她說的是,“朝意哥哥生得真好看。”
彼時他心底冷嗤,不過是一副皮囊罷了。
他是如何對待這個心性如素白宣紙的孩子的?
他因為覺得葉珺若與自己同齡,會是更好的儲君,便將人引到了冬日裡的湖畔,險些溺斃。
現如今,昔日的太女殿下已然成長為史冊中女帝明君應有的模樣,可他卻越發想念起當初她喜歡同自己撒嬌的模樣了。
縱然深情不知幾許,隻憾知曉的太晚了。
是了,便是太晚了,才會讓兩人走到如今的境地。
“這天下河山,滿朝安寧,都應當是陛下的。”
宋朝意俯身,頭抵在已經累到昏睡過去的葉姝額頭上,清冽的嗓音溫柔繾綣,猶如情人耳語。
自己身死後,容顏不會老去,留在她心中的模樣將永遠是昔日享譽滿京城的雪鶴郎君。
他當然知道懷中人想要自己死,很久很久以前便知曉了。
但死又何懼,自己為她征戰山河而死,待到千百年後的人念起女帝的豐功偉績,如何能忘得了戰死於沙場的他。
鳳君於女帝,本就是該書於史冊,書於河山中的伴侶。
即便是死,也足矣。
天下江山儘歸女帝,而自己便葬於這河川之中,不曾逝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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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般皆是命,半點不由人——裴青顏
他這一生的不平顛簸,想來都是來源於皇家,如此看來,不過是命數如此罷了。
他本是裴家長子,裴家世代忠貞,為曆代女帝出生入死,當年抵禦西戎,家中更是死得人丁稀薄,隻留下他母親這一支。
但就是這樣的忠貞氏族,隻因小人讒言,隻因那位半點疑心,便被滿門抄斬了。攜著幼弟出逃落草為寇,為無奈之舉,也是心中所念罷了。
他本是世家子弟,一夕變故,便淪落為山中草莽,甚至為了護住幼弟,鬥膽扮了半生紅顏做女家,寨子裡的都不是隻會詩書的文人雅士,都是動輒撕咬打人的狠厲之輩。
而他就是這樣,帶著幼弟,從一眾嗜血之徒中殺出來的,成了寨子的領頭人。
幼弟病死的那夜,阿弟蒼白枯瘦的手指,輕輕環住了自己的手腕。阿弟說,能有太女殿下這般的妻主,便是死了,他知足了。
而他又何嘗不是呢。
阿弟說殿下生得好看,是了,確實是好看。
自打出生以來,他從未見過這般姝色無雙的女家,便是喬裝打扮後的自己,也是比不上她的。
有時候走過窗邊,看到她柔和的笑顏時,他總會忍不住停下前去殺人的步伐,多看上幾眼。
山寨被朝中軍隊攻破的日子,恰巧是他與殿下的大婚之日,或許叫大婚也不合適,那般簡陋的婚禮,如何配得上她貴為太女的身份。
一如這般落魄狼狽的自己,如何配得上那樣溫雅清貴的她。
他想,他定然是喜歡極了殿下的,連她那雙手沾上了血,他都會心疼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