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步停下,她會仍然走出去幾步,自顧自地說,“以及……沒有生病就不要吃藥了。”
最後一班電車已經離開,不知不覺抬起頭,兩人已經走到第一次逃出唐人街的哥倫比亞街頭。
意埠餐廳尚未打烊,V字街頭仍燈火通明,她腳步終於停下來,仰頭看著他,對他說,“再見。”
這意味著,這裡安全了。你可以去打電話叫車回家,或者自己步行二十分鐘回去。
他沒有同她道彆,立在原地,視線追隨她。
她的步伐輕快,頭也不回返回來路。
踏出了這條街,便是一道界限。
界限內是他所厭惡的唐人街,是她的世界。
界限外是對這四十條唐人街居民充滿惡意的白人社會,是華人格格不入的所謂文明社會。
在那一瞬間,他突然意識到,他討厭事物,從小到大,其實從始至終都沒有變過。
但是這份厭惡中出現了一份例外。
像猶大臨終前的懺悔,像脾氣古怪糟糕的老頭贈與你的一顆糖。
他想起十三歲時咬傷他的阿帕盧莎那隻母狼,她被他的子|彈擊中腹部卻仍逃遁進叢林深處,使他輸掉本不該輸掉的一場狩獵,被朋友恥笑整整一周……一周後再回到那裡,他發現那隻母狼的屍體,以及兩隻因饑餓而死亡的幼崽。
還有什麼?
這數月裡,他一次次踏入唐人街,試圖從她身上找到任何一點可以讓他為之厭惡的理由,卻一次次的失敗。
時至今日,他才發現,他所憎恨東西,他想親手摧毀的一切肮臟煉獄裡,這個華人女孩就在那裡。
脆弱,不堪一擊,卻翩然不驚,飛躍火海。
在他所有憎恨的一切,想要親手摧毀的一切。
她竟然是那個例外。
多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