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7 章(1 / 2)

徐珵, 後改名徐有貞, 是景泰、正統年間奪門之變擁立英宗複辟、陷害於謙的主力, 也是祝枝山的外公, 明朝各種正史野史暢銷裡都繞不過的一位名人。

這還是宋時親眼見著的第一位曆史名人, 雖然不是什麼好人, 但也挺讓他激動。

畢竟因為鄭□□改變了曆史進程,把元明兩朝蝴蝶了,當下的朝局也和曆史上記載的相差不少, 許多名人索性沒出生:明朝皇帝和世襲勳貴都不用提, 宋時年少時請人打聽過本該在仁、宣朝主持內政的三楊內閣, 卻發現楊士奇已經被蝴蝶了,楊溥也在翰林學士任上退了休,唯有楊榮還在朝任兵部侍郎, 離入閣也遙遙無期。

而眼前這位年輕的徐珵,將來不會有個明英宗等他拯救, 自然也沒機會挾功登上首輔之位,也沒機會害人。這個改變對彆人來說是好事, 對他自己來說也是件好事——因為他沒本事當好首輔,在害了於謙後沒幾年就被同黨狗咬狗趕下台,後半生又是流放又是閒居, 還不如像現在這樣老老實實當個普通人呢。

宋時感慨一聲, 揮手攔住要去抓那書生衙役, 正要上前見禮,卻見徐珵不知犯了什麼病, 直挺挺地往後便倒。

這是犯什麼病了?

一個曆史上能活到英宗複辟的人,不可能年紀輕輕就有慢性病,肯定是一路騎馬來找他們,跑得太快累暈了。

不要緊,他會急救!

宋時當先上前看了看徐珵,隻見他額頭、頸邊都是汗水,兩頰熱得發紅,唇邊一圈卻有些黃,嘴唇發青,大約可以判定是因為高熱和脫水導致的急性休克。

他從電視理、網上看過好多回急救技巧,理論精熟,隻是從前沒處施展,如今好容易有個練手的對象在眼前,就要直接開大,來一回心肺複蘇!他回頭吩咐人取水囊,等人醒了好灌下,一雙手已按上徐才子的蘇樣兒綢衣,猛按了幾下,低頭就要去渡氣。

對了,渡氣之前得先把他的嘴掰開,掏出裡麵堵著的東西。

他便先去扳徐珵的嘴,手上去才發覺顏色不對——方才驗屍時糊了一手的碎肉屑、血塊,忘了摘手套了!

幸好徐珵還沒有醒過來的跡象,他連忙起身,解開綁在手套上的繩子、褪下套袖,順便把套袖裡側翻過來幫徐名人擦了擦嘴。然而擦完了,他自己還是有些下不了嘴,也下不了手去按他沾滿血肉碎渣的胸口……

咳,還是先替他換身衣裳吧。

宋時伸手去解徐珵的衣帶,桓師兄從後麵攔了他一把,道:“彆解,人家衣服裡萬一帶著要緊的東西呢?見咱們解了他的衣裳,必然受驚。我看他隻是騎馬騎急了,閉了氣,也不須按心口,拿竹簽子紮一下就行。”

他叫人取乾手巾抹了抹徐珵衣服上的碎肉,取了個原本預備沾取屍身口鼻內殘存汙物的新竹簽,照著他的人中重重紮了下去。

沒過多久,徐珵便“呃呃”地叫著清醒過來,伸手去按紮成絳色的人中。他才睜開眼,便看見身周站了一圈人在低頭看著他,離他最近的正是他要找的桓通判和宋舍人。

兩人都關切地看著他,問他感覺如何。

感覺……人中有點疼,周圍氣味有點大。

徐珵坐起來摸了摸人中,被身周那股濃濃的氣味熏得作嘔,驀地想起宋時那雙可怕的手,下意識往後縮縮身子,朝他袖口處看了一眼——宋時正伸出手來扶他,一雙纖長白皙的手亮在空中,既沒有他剛才看見的血肉汙漬,也並不曾亮晃晃地腫著。

他下意識問道:“難道我方才看錯了?宋兄的手……”

宋時看著他胸前那一片和人中上隱約的血漬,尷尬地笑了笑:“方才宋某在幫桓大人驗屍,戴的羊腸手套上沾了些血肉,不大乾淨。先不提此事了,徐兄方才忽地昏迷過去,想是缺水了,還是先喝些水再說話。”

便有差役來攙扶徐珵,捧來水囊給他。他隨行來的兩個優童反被擠到了後方,眼巴巴地看著他,盼著他趕緊想起他們,讓他們上前服侍。

可惜徐才子是懷著大計來的,隻顧說著“在下受蘇州府諸位朋友相托,特來請宋兄到蘇州參加一場鄙府名士辦的講學大會”,自家身上的氣味尚且顧不得,就更不記著身後還有人了。

說著話又往懷裡探手去摸帖子,卻摸著衣襟有些濕,還有些粘手。他不由往下看了一眼,隻見身上的湖絲長衫胸口沾了一片有些像手印的、不規整的暗紅印記。

他眼前再度浮現出宋時那兩隻膨腫又沾滿血肉的怪手,再搭著鼻端濃烈的味道,乾嘔兩下,幾欲吐出來。

宋時連忙吩咐:“拿桶來!彆讓徐公子吐在地上!”

幾個差役飛快地搬了桶來,往他麵前一懟,緊張地說:“公子可吐準了,這片地麵離著拋屍地不遠,說不準地裡細搜搜還能搜什麼腳印、血跡之類線索哩。”

徐珵叫他說的好像專來拖後腿、妨礙人家執行公務似的,氣得吐都不想吐了,把腰帶解開,衣裳往桶裡一扔,叫跟來的兩個孌童給他取新衣裳換上。

還好桓通判是個體諒才子的好官,叫人帶他到通判衙門後衙沐浴更衣,又教送死者妻子寧家,自家師兄弟帶人在枯井附近查看拋屍者留下的痕跡。

凶器、血跡、腳印、馬蹄印、車跡、碎布絲、折斷的草木、地上翻起的顏色不同的土塊……兩人帶著差役細細搜檢證物,提都沒提那位徐才子半個字,而是說著方才那具屍體上呈現的狀況。

宋時自打他爹在廣西任職時就管著衙門事物,桓家人說他把持訟訴,倒也不是假的。縣裡刑名方麵就有一項特彆的工作,就是驗屍——實際縣務中叫檢肉屍,然後填屍格,這是結案時必須附在卷宗後的,沒有這些,那案子在上司手裡就不算破。

雖然一般縣令都是叫仵作驗屍,首領官查驗,自己拿著填好的單子看看就行,可到宋時這裡,卻要親力親為,不敢全聽下麵的——

畢竟衙門小吏沒什麼節操,隻要錢給到位,那些仵作是敢隱瞞真正死因,甚至製造出符合結案需要的傷口的。這時代又沒有照相機保存證據,驗屍單上填什麼就是什麼,過幾年屍骨都爛了,一樁血案便死無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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