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瑟就用小勺子把“珍珠”舀起來吃。
濃湯上來之後就是前菜,前菜是魚肉丸子,分量不多,但是粉白的魚圓子,也加了一點點卡托澱粉,看起來晶瑩剔透,吃進嘴裡還有點卡托的清香,魚圓中間填的有魚鱗凍,咬開就有鮮香的汁水流出來,滿口都是鮮味,魚是用去腥的
香料閹過兩個小時才做剁成泥的,因此沒有一點腥味。
現在的人不愛吃魚,就是因為魚無論如何都有一股揮之不去的腥味,並且還有刺。
隻有窮人會吃,有錢人還是更愛吃雞肉。
雞肉有著天然優勢,雖然柴了點,但這個時代有油水的動物本來就不多,脂肪含量都不怎麼樣。
並且比豬肉和鴨肉味道好,不騷。
養起來出欄掙錢也快。
阿瑟差點把自己的舌頭都吃下去,人生大欲就是口腹之欲,阿瑟瞬間就被魚肉圓征服了,吃完了自己那一份,還望眼欲穿的看著友人的盤子。
這些菜的裝盤也是有講究的,池晏讓廚娘每一份的分量少點,旁邊再點綴一些綠葉,湯汁少少的放一點,不飽肚子,但好看,好看就昂貴。、
正餐是香煎雞胸肉,雞胸肉用料醃好,然後用雞油在平底鍋上煎,再把雞胸肉放上去,慢慢煎熟,煎得兩麵微微發慌。
上桌的時候再在上麵撒一點芝麻,旁邊放一點綠葉。
蒸餾過後的葡萄酒也被送上了餐桌。
唯一讓池晏有些遺憾的是,他現在還沒把玻璃弄出來,不然玻璃杯盛放紅酒,不僅是味覺,視覺上也是一種享受。
池晏舉辦的第一次宴會十分圓滿,阿瑟和其他人都像土包子一樣讚不絕口。
正餐吃完了,還有甜品。
甜品準備的是焦糖布丁,這個坐起來更方便,隻需要雞蛋和牛奶,以及糖,現在天氣冷,都不用製冰用來凍,窗台上放一會兒就好了。
沒人會不喜歡布丁,嫩滑甜蜜,像是吃雞蛋羹,但又是甜的,牛奶用五層紗布過濾了很多次,要不是池晏不知道怎麼弄出白醋,否則白醋用一比五的比例倒進牛奶裡,腥味會更少,但現在這個程度也足夠了。
“布丁也給你們準備了一些,走的時候都帶上吧。”池晏自己也用小勺子吃布丁。
麻糖熬出來的焦糖不如白糖熬出來的好,沒那麼粘稠,顏色也不夠焦,不過有焦糖布丁吃,還要什麼自行車?
阿瑟很不客氣:“多給我拿點那個蛋糕吧,我妻子最近牙疼,正需要這種不用力咀嚼的食物。”
池晏很大方:“讓他們給你拿一籃,還想要什麼嗎??_enxue.cc?♂請來玄%幻文學%看最新章節%完整章節♂”
阿瑟的朋友也自覺自己如今是池晏的朋友了,他用手帕擦了擦嘴角,也說:“這個布丁我很喜歡。”
池晏就讓女仆給阿瑟裝一籃布丁走。
商人們可不敢提這個——他們還得給池晏送禮呢。
來聖城隻是做生意,他們可不準備在聖城紮根,以後還是要回斯德丁的。
這一次宴會讓阿瑟印象深刻,這是一次普通的聚會,沒有妓|女,沒有喝不完的酒,沒有抱怨,這就像是一次家庭聚會,並且手邊總是有美味的食物,無論是蛋糕還是蝦片,都給了阿瑟談資,他在參加其他人的宴會時,總會一臉嫌棄的表示沒有池晏的宴會來得好。
主人很不滿意,但客人總是充滿好奇,他們會詢問阿瑟,池晏的宴會都有什麼東西。
阿瑟就會先說:“沒有美人,也沒有喝不完的酒。”
人們就會更好奇,既然這兩樣都沒有,那阿瑟憑什麼說池晏的宴會比這次的好?
然後阿瑟就會嘚瑟地說:“一進門,女仆會把我的鬥篷拿到一邊去熨燙,等我走的時候,鬥篷就是暖和的。”
“然後女仆會給我一張煮過的棉布,讓我擦手擦臉,我露在外麵的皮膚就舒服多了。”
“我會做到壁爐旁邊去,手邊就有飲料,還有蛋糕和蝦片,如果我願意的話,我還能吃到酥脆的餅乾和軟軟的麵包,塗上果醬以後的味道又甜又美。”
“我們一邊吃東西和飲料,一邊聊天,麵前就是壁爐,那些木炭燒起來沒有什麼煙,也沒有難聞的味道。”
然後他就吹噓起了晚宴:“先上的是濃湯,我敢保證你們從未喝過那麼好喝的濃湯,裡麵還有晶瑩剔透的圓圓的東西,池晏說那是澱粉珍珠,嚼起來很彈,明明沒什麼味道,就是讓人停不下來。”
“然後就是魚圓,我的天啊,你們根本無法想象那是什麼樣的味道!我敢打賭,你們……?enxue.cc?♂請來舊時光♀文學♀看最新章節♀完整章節♂”
眾人:“我們從未吃過那麼好吃的魚圓!”
阿瑟點點頭,自得道:“並且那不是硬邦邦或者軟踏踏的魚圓,它是韌的,咬下去裡麵還有濃稠的湯汁,那太不思議了!魚圓中間是空的!”
眾人一邊聽一邊咽口水,順便在腦海中想象一下。
“那可一點腥味都沒有,又鮮又香,尤其是主餐,那道香煎雞胸肉……”
阿瑟回味般的砸吧了一下嘴巴:“雞肉嫩得很,一點都不柴。”
他的朋友不能看他一個人出風頭,連忙說:“最後那道焦糖布丁才是最神奇的食物,它是那種……它像是水,但又是固體,它不用咀嚼,進嘴就滑進了喉嚨,你們能明白那種感覺嗎?”
朋友遺憾地對阿瑟說:“他們是想象不出來,明白不了的,我真是等不及想再次去池晏的宴會了,他下一次應該會給我送一份請柬,畢竟我們已經是朋友了。”
並且他斬釘截鐵地說:“斯德丁能變得富裕,一定是因為他們有好吃的食物,我可再也不想吃那乾得要命的雞肉和泡著難喝的濃湯才能下咽的麵包了。”
經過阿瑟和朋友不分場合的吹噓,能參加池晏舉辦的宴會忽然就成了一件十分榮耀的事。
最開始的時候,阿瑟和朋友拿到請柬之後沒辦法帶情人去,隻能帶貴族一起去。
貴族們去過一次也是讚不絕口,並且下一次他們也能收到池晏的請柬。
隻不過在人數到達二十人以後,池晏發的請柬就明確規定隻能帶家眷,不能帶其他人,就算帶了其他人,這些人也不會再有請柬。
池晏給出的原因是他隻有一個廚娘,並且旅館也不夠大。
接待四十人已經是極限了,不能更多了。
貴族們表示理解——至少被邀請了的貴族很理解,並且他們還多了些優越感。
人人都有的沒什麼稀奇,這種彆人沒有,我有的優越感,讓這二十個固定貴族有了小集體感,他們覺得他們就是一撥的了。
哪怕是離開池晏的旅館,他們都會自動自發的在各
個場合聚在一起,就連他們自己組織宴會,也隻請團體裡的人。
時間久了,池晏就能從他們的嘴裡得到很多消息。
比如在受王後重視的貴族是安德森大公,而安德森大公受重視不是因為他有多少能力,而是因為他的姓氏——池晏知道現在還在斯德丁的聖騎士是安德森大公的兒子,但他沒想到原本的公爵,現在已經成了大公。
雖然有自己的領地,但大公多數時間都是待在王宮裡的。
“他還得派人去跟多西和其它幾個國家交際呢。”一名伯爵是這麼跟池晏說的,“總能得到不少好處,不過肯蒂斯也就比弗蘭度好一些,沒什麼特彆的東西,就算想換金子,也換不到多少,倒是馬能從喀刹能換一些。”
伯爵笑著說:“喀刹土地好,種子撒下去不用管都能豐收,養雞養鴨,養羊養馬都能養得很好,畢竟他們的草也好。”
伯爵:“我家的糧食,就是喀刹的糧食,小麥可比我們這裡的更大,味道也更好,更香,做出來的麵包也好得多。”
另一名子爵也告訴池晏,多西和喀刹的國土麵積加起來都沒有弗蘭度大,所以抱團抱得很緊,明明是兩個國家,卻好得跟一個國家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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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喀刹不僅糧食多,他們的士兵也很強壯,主要是吃的好,不說天天有肉,但每七天總能吃到肉,喀刹的肉和糧食賣到多西去,多西就給他們金銀,畢竟多西盛產黃金,金礦銀礦多不勝數,礦產豐富,哪怕多西的土地不利於耕種,但隻要有喀刹在,多西的平民就不會餓肚子。
但正因為他們富裕,國土又小,為了不被肯蒂斯或者弗蘭度攻打占領,他們一直都很團結,兩國的平民通商通婚,已經沒有“純正”的多西人或者喀刹人了。
池晏聽得越多,越覺得多西和喀刹的國王很有智慧,兩國結盟,口頭上的結盟是沒有用的,王室的聯姻也是沒有用的。
隻有讓平民走動起來,讓平民聯姻,結盟才能穩固。
池晏把所有近期得到的消息用漢字記錄下來,做成小冊子,這些東西總有一天能用上。
他現在要做的,就是等待,也唯有等待。
馬上,就要進入深冬了。
作者有話要說:今天吃了辣子雞!明天吃油爆大蝦哈哈哈哈哈
我今天還稱了一□□重,我沒胖(太多),我還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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