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而言,或許我們可以將第一種情況歸因於含義的多樣性,自然,在某種程度上也意味著語義與相關性之間存在著等級。
而第二種情況則與隱喻有關。
至於一般和特殊意義概念的存在,或許可以用來解釋我們處理名稱方式的差異。例如“人”,在表示物質和品質的時候,便處於一般含義的範疇;而“人類”的意義,則被歸納於特殊含義。
這種區彆適用於當我們討論所謂的不定名稱(如“非人類”),事實上,由於否定並不會移除一般意義,隻是特殊意義(“非人類”=“不同於人類”),因此不定名稱仍然是名稱。
或者,我們自然也可以采用不同的概念——將名稱的特性歸因於物質和品質的意義。但在這種情況下,對於[實質]和[品質]的定義便成了問題的中心,在用其二者表示一個複合體的時候,便會出現多種情況,例如拿對於“人”的定義而言:
複合體由所指事物及其本質構成,如“人”= 人的本質和人性;
將實質視為自然對象的物質,品質視為其實質形式,如“人”= 身體+靈魂;
將類彆視為實質,特定差異視為品質:如“人”= 動物+理性。
當然,並非說這個理論不存在某些問題,從某種角度上來看,名稱所表示的實質似乎可以由任何能充當主語的東西,無論實體還是非實體,無論有限還是無限;而品質則似乎是一種理解對象具有普遍或個彆存在的方式。
從而將實質解釋為非真實實體,而是某個對象被表示的方式。
你的
蓋爾
ps:將窗戶釘死於我而言沒有任何作用,順便請幫我給你那位弟弟帶句話,親愛的阿爾——這個世界上還沒有任何可以阻攔我的魔法。
當然,這並非是挑釁。
親吻你的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