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在茶棚坐到天擦黑,往來消息聽了許多,茶續了許多杯。
茶棚的主人是個乾瘦而黑的老頭兒,見她給錢大方,添水續茶很殷勤,到了天黑要收攤,家裡的女眷從地裡趕來,老頭兒又過來問:“姑娘要住店否?家裡有間柴房,隻要兩文錢一晚。”
千金搖頭,拿起刀起身便走了。
她不住店,從離開京城到現在,除卻中間路過花崗鎮,為磨刀而耽誤片刻,中途她沒有在任何有人煙的地方多呆過,從來都是在荒郊野外風餐露宿。
這日子看得係統眼淚汪汪的,對千金來說,卻實在是算得上不錯的好日子。
最起碼此方天地風調雨順,荒郊野嶺不缺吃食,而且隨身係統還能在她淺睡之時為她警戒,安全是不用擔心的。
千金人已經走遠了,茶攤老板卻兀自遠遠看著她的背影,喃喃道:“這大晚上的,她一個姑娘家,竟然不住店?”
一旁背著孩子收拾杯碟的,大抵是他女兒,細聲細氣地說:“這姑娘一身風塵仆仆,到西疆來,想必身上是有些本領在的。”
老頭兒搖搖頭,可惜地道:“隻可惜沒掙到那兩文錢。”
老頭兒在這人來人往之地擺了許久的茶攤,人雖精明,卻是屬實沒有壞心的,不然早叫人教他做人了。
千金走得遠了,卻還聽他可惜那兩文錢,不禁覺得可樂,笑了片刻,又不笑了。
那老頭兒雖然沒有壞心,但是她今日在茶攤呆了許久,又露了富,卻另有彆的人盯上她。
係統見千金神態有異,才慢一步放出雷達搜索掃描,大叫道:“這世道也太壞了!”
它簡直都快數不清千金一路從京城到西疆,區區二十天不到的功夫,究竟遇到了多少想要搶劫殺人的王八蛋。
自然,那隻是個比喻,係統是係統,係統永遠不會在數字問題上出錯,它記得很清楚,一路走來,千金二十天之內殺了七十八個人。
馬上,就有整整八十個了。
身後綴上來的兩個人,人臉在係統標識之內清晰可見,這兩人是上午時茶攤上兩個客人,隻在茶攤稍微坐了一會兒中午便走了,沒有想到竟然一直在外麵蹲守。
這麼長時間過去了,果真有人離了茶攤一兩裡地就遇害了,也沒有人能懷疑到這倆人頭上去。
心思倒算得上是細密,可惜遇到了千金。
千金心跳平穩地跳著,一分一毫都沒有加快,安靜地回轉半身,同時拔刀出鞘,往兩人藏身處走去。
那兩人一開始還借著路邊的草叢、麥田來躲避,後來見一條黑暗小路,千金孤單單一個人,膽子漸大,就避也不避了。
見千金回轉過身,這二人一高一矮,兩個穿破布頭的流氓,詫異地對視一眼,心裡覺得哪裡不太對,卻又說不上來。
隻是這麼一個小姑娘……怕她個鳥?
於是千金往前去,他倆卻不逃,反而迎上前來——然後被千金一刀結了性命。
“兩個了。”千金數道。
“2/15。”係統也說。
這是在計算刀的耐久。
刀是很珍貴的,用刀殺人的機會也是很珍貴的,剛離開京城那會兒,係統還覺得十五個人頭的耐久度挺多的,很夠用了。
結果事實證明,區區十五個人頭,根本什麼都不算。
“感覺浪費了。”係統十分心痛:“這兩個菜雞拿手掐也一樣掐死的,乾嘛非得用刀嘛。”
千金隻是嗯了一聲,十足的敷衍。
她雖然風餐露宿,但唯獨這件事上十分奢侈,有刀用她絕不用手,她不喜歡那種黏糊糊的觸感。
扯了兩具屍體上的破布頭擦乾淨刀上的血,千金繼續往西走了五裡地,在月上梢頭之時,尋了個大樹爬上去睡下。
係統看了又要吐槽:“你真的確定你是人類嗎?”
千金慢吞吞地說:“我覺得是。”
“可是你在樹上睡一晚上,第二天爬起來不痛不癢的,甚至連被子都不蓋。”
千金沉思片刻,慢吞吞地說:“可是天又不冷……沒有下雪……為什麼要蓋被子?”
係統:“……”
“睡吧睡吧,這會兒正是睡覺的時候,就是現代人這會兒也該睡了,我幫你守夜。”
千金睡了。
第二天一早,清晨的日光並沒有到來,反而是滴落在樹梢上的雨珠劈裡啪啦地將她叫醒。
千金醒來,然後順手鞠了捧雨水洗臉,又借著雨水漱口,爬下樹又隨便找了些可以入口的野果樹葉還有兔子之類的吃掉。
荒野求生最讓人頭疼的其實不是火,而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