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美國小少爺(2 / 2)

小奧斯汀小姐 米迦樂 10388 字 6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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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金斯利帶著未婚妻回到了倫敦,住在父親家裡。鄧波兒太太很快跟金斯利男爵商量好了結婚日期,以及儀式舉行的地點。莎莉·鄧波兒以後大部分時間住在英格蘭,鄧波兒先生為女兒提供一年3000英鎊的年金,金斯利男爵為兒子提供一所倫敦的住房,一間鄉村彆墅,一年1500英鎊的年金。

皆大歡喜。

鄧波兒太太雖然不滿意威廉不是男爵的繼承人,但想想看老鄧波兒離開白金漢郡的時候不過是個鄉村窮小子,如今後代能夠跟男爵的兒子結婚,這可是待在英格蘭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做人還是要踏實一點好。鄧波兒太太也懂這個道理,畢竟鄧波兒家還不是能一口氣砸出上萬英鎊年金的大莊園主,她還有其他孩子,大筆家產肯定是要留給兒子的。

結婚事宜談妥之後,金斯利男爵很快就為小兒子和他的未婚妻舉辦了一個訂婚宴會,宴會之後是舞會,邀請了一大幫親朋好友。

奧斯汀一家也是座上客。

亨利·勒弗羅伊這一周正好在倫敦,於是跟哥哥嫂子一起參加了宴會。

威廉的眼光很高,自己就是個漂亮青年,於是挑選未來的妻子也得金錢與美貌兼備,莎莉·鄧波兒的教養還不錯,有點天真,但不笨。格蘭特·鄧波兒自帶那種被寵愛的殖民地莊園主少爺的傲氣,是個神采飛揚的大男孩。

宴會上的飲食都很精致,賓主儘歡。吃過飯後,客人們上樓換衣服。

湯姆帶著弟弟換好了衣服,抓緊時間卷了一支煙,過過煙癮。

“小心!簡不喜歡你抽煙,等她聞到你身上的煙味,準要責備你。”亨利說。

“不怕,等一下用香水瓶噴一下衣服。”湯姆一副“這不算個事”的得意表情。“我叫你帶的薄荷葉你帶了嗎?”

“帶了。”亨利·勒弗羅伊從換下的外衣裡找出一隻小袋子,裡麵裝了一些乾薄荷葉。

“你也嚼幾片。”

亨利打開袋子,拿了兩片薄荷葉放進嘴裡,一邊含糊的說:“我看有人嚼丁香粉。”

“奧斯汀家喜歡薄荷葉。”當初就是亨利·奧斯汀帶他領略了乾薄荷葉的滋味。

“愛麗絲現在改用薄荷精油兌水漱口。”

“嗯?那我該找她要一點薄荷精油了。”

“我也帶了一瓶。”亨利又掏出來一隻扁扁的銀酒壺。

“太棒了!”兄弟倆於是都用薄荷水漱口。

“舞會什麼時候開始?”亨利擺弄著白襯衣上的花邊。他還不到16歲,不能跳舞,但也得穿上天鵝絨的長外套,天鵝絨一直流行,隻在款式和顏色上略有不同。

小姐們的舞裙的樣式就多得多了,鬱金香袖、蓬蓬袖、帶內褶的小南瓜袖;帶皺褶花邊的V領、規規矩矩的小方領、露出一抹雪白的胸的大方領;長裙的長度有及踝而露出鞋子、蓋過腳背隻露出鞋尖,還有更時髦的露出花邊短襪的長度。

“再等1個小時吧。”

亨利吃驚:“還要這麼久!”

“畢竟小姐們化妝、做頭發、換衣服,沒有1個小時是完不成的。”湯姆已經很有心得。簡相對來說算是樸素的,但認真折騰起來,也至少要1個小時。

*

愛麗絲沒到15歲,還是隻能圍觀不能跳舞,但女人麼,裝扮自己從來不遺餘力。她頭發濃密,平時很是抱怨,覺得金發還有這麼個密度簡直不科學。頭發太多太厚的問題之一就是不太好梳成發髻,太墜,在家習慣披散著頭發,外出的話就編辮子。

今天,凱茜給她編了兩根發辮,發尾留了兩英寸不編,用幾根不同顏色的細絲帶紮起來,放到胸前;再在一邊發辮上插了一隻蝴蝶插梳,就是一個很精致的美少女了。

15歲的愛麗絲長相不像蘇珊·貝克福德那種傳統英格蘭少女小臉小嘴小鼻子的相貌,她也繼承了奧斯汀太太的高鼻梁,這就使得她的容貌有一種男孩子的硬朗,但眼睛非常漂亮,小時候的圓臉褪去了嬰兒肥,已經顯出柔和的下巴,嘴巴小巧,這是奧斯汀家的遺傳,費麗達菲亞姑姑和伊麗莎表姐都有這種漂亮小巧的嘴唇。男性化的高鼻梁跟女性化的嘴唇其實不太搭,五官算起來隻有眼眸比較完美,但綜合起來,就是個滿分100分能拿80分的美少女了,再加上無敵的青春,人人都誇她漂亮。

*

格蘭特·鄧波兒不會跳英格蘭的交際舞,所以儘管他已經17歲了,可以參加社交舞會,但還是隻能在旁邊圍觀。

沒法跳舞又很無聊的少年就有了閒功夫去打量那些不跳舞的人。

一個跟彆人打扮的不一樣的美少女,在跳舞廳裡相應來說還是蠻醒目的。她身邊站了一個長得很不錯的少年,兩個人幾乎腦袋對著腦袋,態度親近。

愛麗絲手裡拿著一柄蕾絲扇子,但不像其他小姐那樣打開扇子用來遮擋笑容,她學過怎麼使用扇子,可就是經常忘了使用,大概是因為更習慣拿馬鞭或是來福槍,對這種精致的女性道具反而不熟悉了。

格蘭特想了一會兒,記起來這是宴會開始前威廉給他介紹過的,奧斯汀小姐裡的一個。他還記得,母親稍後偷偷的跟他說,大奧斯汀小姐年過30歲還沒有出嫁,這在美國是無法想象的。格蘭特還真不記得他認識的人裡有誰家有30歲還從來沒有結過婚的女兒,婚後喪夫而回到娘家的有一兩個,僅此而已。

大奧斯汀小姐不用說了,年過30歲在他看來就跟半截埋進土裡差不多了;小的這個奧斯汀小姐起初一看很是規規矩矩,有點沒勁,但現在看來,似乎有什麼地方不一樣——格蘭特看了她半天,才恍然她不像他在英國見到的那些淑女們那樣處處小心謹慎,她身上有一股子男孩子似的灑脫勁兒,笑容也很可愛,美麗,又可愛。

等到他終於湊到她身邊,聽到他們在商量春天去打獵的事情,就更有興趣了。

“你們要去哪兒打獵?”

愛麗絲正跟亨利·勒弗羅伊聊得起勁,冷不防被一個冒冒失失的聲音嚇了一跳,短促的尖叫了一聲,又趕緊捂住嘴,緊張的看了看周圍。

好在音樂聲不小,沒什麼注意到她尖叫。

“你為什麼想知道?”亨利戒備的問。

“我也想去。愛麗絲,帶我一起去打獵。”

亨利皺著眉頭,“miss愛麗絲。”這家夥!果然就是一個新大陸來的野蠻人!

“愛麗絲,愛麗絲。”格蘭特根本不理會他。稱呼一個不太熟悉的人的教名確實不太禮貌,但卻能很快給人一種“我們很熟”的感覺,隻要對方不介意就好了。

愛麗絲這時候用上了蕾絲扇子,打開,擋在臉前,“鄧波兒先生,你應該稱呼我‘愛麗絲小姐’。你在美國可能不覺得需要有禮貌,但在英格蘭,沒有禮貌的家夥,會被扔進泰晤士河裡。”

格蘭特笑嘻嘻的挑眉,“會嗎?好吧,愛麗絲小姐,我能有幸參加你的狩獵嗎?”他換了一副彬彬有禮的態度。

“不好,我不認識你,不知道你的槍法好不好。”

“嗯——這確實是個問題,或許,我們應該約個時間。你喜歡打什麼靶?固定靶,還是鴿子?”

“兔子。”

“兔子也行。”

“你到英格蘭,還帶了自己的來福槍嗎?”

“沒帶,但威廉肯定有很不錯的來福槍。”

亨利·勒弗羅伊突然發現,他跟愛麗絲幾乎說不上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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