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苦艾酒(2 / 2)

小奧斯汀小姐 米迦樂 11922 字 9個月前

他疑慮重重,抓心撓肺,帶著懷疑,返回了牛津大學。

貝克福德父女加愛麗絲,也終於再次出發,先往西,去了威爾士的加的夫,再往北,從伯明翰到利物浦、曼徹斯特,越過古羅馬長城遺址,一直到蘇格蘭的格拉斯哥,參觀了格拉斯哥大學,本來還想去更北的阿伯丁,但此時已經10月底,天氣越來越冷,蘇珊和愛麗絲都不想再往北去了。

於是從格拉斯哥折返,從東部和中部走,經由設菲爾德、考文垂,路過劍橋。

*

劍橋大學跟牛津大學類似,都是圍繞著大學教學樓、宿舍樓、圖書館,一圈一圈往外擴展。學生日漸增多,各種設施也應有儘有,比如小旅館、酒館等等專注玩耍的地方。

某家小酒館裡,喬治·拜倫喝得醉醺醺的,跟幾個年輕男人一起高聲喧嘩著。男人們窩在一起,尤其喝醉了之後,討論的基本就全是女人了。

淑女們是不能拿來說笑的,那會很輕浮,但那些以做情婦為生的女人們就可以隨便開玩笑了。他們說到住在某某小屋的某個女人,粗俗的討論她的胸和大腿,曖昧的擠眉弄眼,說到得意處哄堂大笑。

但是,忽然之間,小酒館裡變得安靜下來,人人都在往門口看。

一個穿著男式呢子大衣的女孩出現在門口,正脫下外麵穿著的狐皮滾邊長鬥篷,遞給一旁的高大男人。很快脫下男式的皮手套,手上還戴了一副乳白色的小羊皮手套,隨手接過身後男仆手裡的馬鞭。

她有一頭濃密的棕褐色的長發,從鬢邊一路向後編起,露出雪白姣好的麵容。

呢子大衣裡麵穿著男式的V領毛衣,白襯衫領子的褶邊,穿著倫敦最新流行的長褲,粗花呢麵料,配一雙短筒靴,不是那種傳統的馬褲加長筒襪和皮靴的搭配。

可以說穿的很新潮,又因為是女孩,還是個漂亮女孩,於是十分醒目,小酒館一時之間像是被定住了,沒有人說話、喝酒,都看著她。

穿著講究,姿態自然也是受過良好教養的模樣,是一位淑女,隻是不知道淑女為什麼會跑來小酒館?小酒館裡是有女人,但都是“那種”女人,跟淑女的差距可以說是天差地彆了。

小酒館麵積不大,她睃了一圈,很快就找到目標,徑直走過來。

喬治·拜倫喝醉了,但還不至於醉到看不清她的臉。

他從看到她之後就一直在發愣,“愛麗絲?你怎麼來了?”

愛麗絲迅速打量了一番拜倫身邊的人:年齡都不算大,大部分是男人,還有幾個三陪的女人,看起來非常之庸俗。

她很納悶:拜倫居然能容忍跟這些人出來浪?

“伊沃說你整天喝得爛醉,所以我來看看你。”

“你怎麼——你特地來看我的嗎?”拜倫有點糊塗。伊沃其實暑假給他寫信說過愛麗絲在環遊英國,但他一直以為她早就返回倫敦了。

“我路過。”男仆早把拜倫身邊的女人趕走,掏出手帕擦了又擦椅子,才請她坐下。“你還沒喝完嗎?我怕你走不動路,特地叫了喬治一起來。”喬治是貝克福德家的男仆。

拜倫眯著眼睛看著她,口中酒氣濃重,愛麗絲不得不拿手帕捂住鼻子,嫌棄的說:“你臭死了,你要是不喝了,我們就離開這兒。”

他將腦袋靠在她肩頭,“你帶錢了嗎?我欠了一些酒錢。”

愛麗絲嫌棄的推開他,“滾開!彆以為你喝醉了就可以不講規矩。”轉頭對雅各布說:“去把喬治少爺的賬結了,300鎊以內全部結清,超過300鎊結一半。”

酒友們將其他幾個女人都打發走了。

有人問她要喝酒嗎,她搖頭:才看不上這種小酒館裡的啤酒或是威士忌呢。

雅各布一會兒回來了,說酒錢是100多鎊,不到200鎊,已經結清了。

100多鎊的酒足夠把拜倫放裡麵淹死,淹死100個拜倫也足夠了,所以要麼他整天喝個爛醉,要麼就是充冤大頭,時常為酒友買單。這不過是一家酒館,沒準彆的酒館也掛著賬呢。

愛麗絲可不準備幫他結清所有外債,她隨即站了起來,要男仆喬治架起拜倫,送他回宿舍。

*

剛出酒館的門,拜倫就吐了一地。

愛麗絲趕緊又走開幾步,捂著鼻子,“你可真糟糕!”對雅各布說:“去酒館要一杯白水,給他漱漱口。”

拜倫靠在酒館門廊的柱子上,醉醺醺的笑著,“伊沃呢?”

“他不是在牛津嗎?問得好奇怪。”

“噢!對!我都忘記了!你拿著馬鞭,你是騎馬來的嗎?”

“沒有,馬鞭是用來抽人的,要是你不老實一點,我就用馬鞭抽你一頓。”

拜倫大笑,“就像你抽埃文那一頓一樣?”

“對,就像當年抽埃文一樣。”她甩了甩馬鞭,馬鞭在冷冽的空氣中揮動,發出了輕微的哨聲。

“愛麗絲,你今天真美。”

“我一直都很美的好吧?”沒好氣的翻了個白眼。

雅各布拿了白水出來,拜倫漱了口,又把剩下的半杯水喝了,這才說:“我好多了,我們趕快回去吧,外麵太冷了。”

“你的鬥篷呢?”

“賣掉了。”

真是個敗家子!

“你窮到需要賣衣服了嗎?”

“也許是送人了,誰記得這麼多呢?”拜倫不在意的擺擺手。

*

他一個人住一整棟宿舍小樓,臥室在樓上,樓下客廳裡很亂。

“你的仆人呢?怎麼不給你收拾一下房間?”

“我不知道他去哪兒了,啊,這個該死的混蛋!是不是又偷懶了!”

愛麗絲又想翻白眼:主人不像個樣子,仆人肯定不會拿主人當一回事,沒準就拿著主人的錢出去花天酒地了。

“你滾去睡覺吧。喬治今晚會留下,”男仆喬治吃驚臉。“明天不要出去喝酒了,我和威廉·貝克福德先生住在國王旅館裡,你明天一早過來跟我們一起吃早餐。”

她用馬鞭的末梢輕拍一下拜倫臉龐,“聽到沒有?”

“知道啦。”

“喬治,早上6點就把他叫起來,他要是不肯起床,就給他臉上來一杯冷水。”又吩咐男仆。

*

次日一早,喬治·拜倫精精神神的出現在國王旅館的餐廳裡。

愛麗絲讓雅各布給了男仆喬治5先令的小費,打發走男仆。

拜倫恭敬的對貝克福德先生行禮,又跟蘇珊、愛麗絲行禮。

規規矩矩的吃過早餐,拜倫陪著他們三人在劍橋大學校區裡轉悠了1個多小時。貝克福德對劍橋大學的興趣不大,覺得大學教育隻能教出來平庸之才,真正聰慧的人不需要進大學學習,真正的天才少之又少,不能浪費時間在大學裡。

拜倫即興做了一首詩,說的是昨晚愛麗絲去小酒館找他這件事。貝克福德說他在作詩上小有天分,但得少喝一點酒,並對他說了苦艾酒的好處,一杯抵八杯。

愛麗絲說他喝酒喝得太多,輕則酒精肝,重則酒精腎。

蘇珊問什麼是“酒精肝”。

愛麗絲便回答:“你用酒泡一塊豬肉或是牛肉,泡它個十來天,這塊肉能都當蠟燭點燃了,更何況你整天喝酒呢?喝酒太多的人,內臟都會壞掉。”

蘇珊覺得有點道理,但可能還需要實驗來證明。又問“酒精腎”是什麼?

貝克福德便打斷了她們的對話,說不用知道的太多。

拜倫雖然也不知道什麼是“酒精腎”,但酒多傷身從他父親身上就知道了,他父親被稱為“瘋狂的傑克Mad Jack”,有錢喝酒沒錢吃的好一點,35歲就死於肺結核。

他悄悄問愛麗絲,是不是不喜歡他喝酒。又慘遭嫌棄:“喝太多酒就會吐,臭死了。”

他便有點訕訕,畢竟在一位淑女麵前喝多了大肆嘔吐可真是太沒有形象了!

雖然吧,愛麗絲跟他相差不到兩歲,少年時期在一起玩了那麼久,他什麼狼狽樣子她都見過了,可還真沒有見過他喝醉。他就是再灑脫,這種沒教養的事情也不適合讓小夥伴看見。

便小聲說:“那我以後不喝酒了,不過可能沒法一下子戒掉,總之,會少喝一點。”

“苦艾酒也彆喝的太多。”

“好。”論起苦艾酒這種文學男青年的必需品,他也早就喝過了。苦艾酒也講究品質,好的苦艾酒確實很不錯,能很快達到讓人飄飄欲仙的地步,還不上頭,不會有太難過的宿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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