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巴黎(2 / 2)

蘭波家的女孩 米迦樂 8434 字 9個月前

維塔麗自覺受益巨大,阿瑟的課本慢慢也就能看懂了。

她的量漸漸增加,晚上吃過飯就回房看書。她費勁說服媽媽雇傭了一個家務女仆,因為蘭波太太現在絕大部分時間都在店裡,家裡也確實必須雇傭一個女仆,清潔打掃做飯,不然她可忙不過來。

有了家務女仆之後,維塔麗基本就不做家務活了,可以將時間都放在學習上。伊莎貝爾羨慕得不得了,11月中回家之後,也跟蘭波太太嚷嚷,不想去修道院女校,想跟維塔麗一樣,在沙勒維爾找個私人教師上學。

伊莎貝爾是1860年6月1日出生,現在11歲半。

修道院女校環境不好,維塔麗也不舍得小妹妹總待在那種學校。伊莎貝爾也是個聰明的女孩,不過,當然沒有維塔麗這樣學什麼都很快。

蘭波太太主要考慮的是,伊莎貝爾該學習女孩子必須要學的一些技能,她因為自幼失母,很多姑娘家應該學會的家務都不會,比如女紅,比如做一手好菜,比如一些必備的數學計算能力,等等。

維塔麗雖然不覺得女孩子就隻能學習做家務,但也不反對,畢竟多學一點生活技能也沒什麼壞處。皮埃爾先生不收太年幼的學生,至少要年滿12歲,還要經過學業水平考核。於是她跟蘭波太太說,明年就不讓伊莎貝爾去修道院女校了,她們可以在沙勒維爾找一個女老師,讓伊莎貝爾先去學點家政技能;總之等到明年初春再說。

伊莎貝爾快快樂樂的在家裡待著,有時也去店鋪裡幫忙。

維塔麗也把怎麼記賬教給妹妹,教她用算盤。算盤不是中國獨有的,很久以前羅馬人就開始用算盤了,形製跟中國算盤不太一樣。現在維塔麗弄來的算盤,是從東方傳來的上二下五“十三柱算盤”。

伊莎貝爾對學習記賬、珠算興趣很大,學的也很快,不用一個月就學會熟練使用算盤來算賬了;記賬也記得又快又仔細。

*

阿瑟的巴黎生活經由一件有點奇怪的事情,被暴露在沙勒維爾蘭波家麵前——有人給他們寄來了一份11月16日的《人民君主》報,上麵有一篇極為諷刺的文章,說看到“詩人保羅·魏爾倫手挽著一個迷人少年的胳膊,就像在家裡那樣,邊走邊聊……那少年就是蘭波小姐。”

蘭波太太沒有看懂這篇文章,但用“小姐”一詞提到阿瑟·蘭波,顯然並不是出於什麼好意。維塔麗則是十分生氣。

對方匿名寄來了報紙,意思很顯然,就是想讓蘭波的家人知道少年蘭波在巴黎是個什麼德性。

“他到底在說什麼?”蘭波太太不安的擰著眉頭。

“沒說什麼。”維塔麗很快收起報紙。

“他們不喜歡阿瑟?”

“阿瑟是‘外人’,對他們來說,想要接受一個比他們年輕很多、又有他們不具備的天賦的男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那是什麼意思?”

“就是說,有人妒忌阿瑟,妒忌阿瑟和——和魏爾倫的關係。”

“他們到底怎麼一回事?”

“可能並沒有什麼。阿瑟個子不高,年齡又小,魏爾倫可能隻是當他是弟弟。”

蘭波太太不至於這麼天真,她知道一點男人和男人之間的事情,但知道的不多,也不願意多想——這種事情不會跟她的寶貝兒子沾邊,絕對不會。

維塔麗可是立馬就明白了:他倆準是有什麼過於親密的舉止,讓人覺得厭惡了。也是呢,就是在後世21世紀,大部分人還是恐同的,彆說19世紀了。

她猶豫了好幾天,要不要跟媽媽明說這事。阿瑟還很年輕,他可能並沒有意識到一個“好名聲”對自己有多重要,也可能根本不在乎,他就是個叛逆期男孩,很多事情根本不會想、也想不到。

魏爾倫真該死!阿瑟還沒到18歲呢!還是未成年!

她氣憤的想到,魏爾倫可能壓根不在意阿瑟的年齡,畢竟他可是娶了一個16歲的少女。法律雖然規定了18歲成年,但女性年滿15歲即可結婚,而男性要到年滿18歲才可以結婚。

總之,這件事不對,非常不對!

*

接著到了12月,聖誕節前兩周,又有一封信寄給了蘭波太太,這封信仍然是匿名的,但用的語氣使人不得不聯想到魏爾倫的嶽父家。

裡麵提到了保羅·魏爾倫與阿瑟·蘭波的“非正常交往”,請蘭波太太注意一下巴黎的少年蘭波,他該受到約束,而不是在巴黎做一個惹人討厭的年輕人。

是的,阿瑟·蘭波已經做了不少令人討厭的事情。

他有孩子氣的頑皮,以及一種得寵孩子的放縱恣意,魏爾倫是寵著他的,也儘量滿足他的要求;他帶著阿瑟到處去,結識他的朋友們,朋友們起初很是欣賞阿瑟的靈氣,但沒過多久,阿瑟為了實現那套“通靈人”的說法而乾的事情,就開始令人頭疼不已了。

匿名信中沒有直接說到阿瑟都乾了些什麼,但明確的說他就是個“頑童”,不適合“成年人的世界”,還瘋狂暗示阿瑟與魏爾倫已經有了實際上的□□接觸。大概是擔心蘭波太太的文化水準看不懂暗示,最後直接說了一句,魏爾倫經常夜不歸宿,而和蘭波先生住在“外國人飯店”的一個房間中,第二天中午才醉醺醺的回家——他妻子的家。

蘭波太太明白過來這封信到底在說什麼之後,氣得臉色發青。但她本能認為這都是魏爾倫的錯,不是她的“寶貝兒”的錯。維塔麗也認為是魏爾倫的錯——阿瑟還沒成年呢!

蘭波太太非常迅速的做了決定:讓菲利克斯帶著維塔麗,去巴黎找阿瑟,把他帶回家。

阿瑟跟維塔麗最親近,她最有可能說服阿瑟;而維塔麗還是個孩子,不可能放心讓她一個人出門去巴黎:家裡的店鋪也不能關門好幾天,所以,讓菲利克斯陪著維塔麗,這才是最好的安排。

她給了維塔麗300法郎,想著足夠來回路費和住旅館的費用了。

*

維塔麗再次前往巴黎,這次是乘坐沙勒維爾直達巴黎的火車,中途停靠一些城市。

火車線沿途也沒什麼風景,冬天麼,到處都是冷颼颼的。

幾小時後,火車到了巴黎。

這次,他們住到距離魏爾倫家不遠的旅館。

先換了衣服,打扮的算不上時髦,但很是整潔,反正蘭波家肯定沒有弗勒維爾家有錢,就不需要穿得太講究,隻要保持整潔就行了。

魏爾倫的妻子娘家姓弗勒維爾,住在尼克萊街14號,是一棟三層的獨棟小樓房,樓房四周都是庭院,有馬廄和馬車房。維塔麗剛跟舅舅住到旅館,就給弗勒維爾家寫了一封短信,請旅館老板找了一個送信的少年,花了10個蘇,送去了尼克萊街14號。

等到她來到尼克萊街14號門前,不禁要讚歎一下:有錢真好!

他們乘坐的出租馬車算不上“豪華”,但也不算寒酸,價格也要比第戎的出租馬車貴一倍,要花4個法郎,但還算是值得的。弗勒維爾家的仆人並沒有露出鄙夷的神色。

維塔麗是想著魏爾倫的妻子瑪蒂爾德剛生了孩子沒多久,肯定沒什麼事不會外出,她一定會在家的。討論這種事情,還是要跟對方的妻子談談,然後順便吃個晚飯,享受一下資產階級地主家的豐盛晚餐。網,網,大家記得收藏或牢記, .報錯章.求書找書.和書友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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