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微窘,“也沒有發生什麼不得了的事情,就是沒錢吃飯,不得不在橋洞裡住了幾個晚上。我覺得那種生活太可怕了,所以就回家了。”
“在外麵最重要的是要能吃飽,沒錢吃飯的話,你可以回家,或者給我寫信,我會給你寄路費。然後是有個地方住。你想一直留在巴黎嗎?”
“想。巴黎很好,我現在已經認識了一些人,還在找工作!不過,你說的對,我沒有畢業會考的證書,很難有人願意給我一份工作。”他憂愁的歎氣,不知道要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這很簡單,我們可以先算一筆賬。”維塔麗從外套口袋裡掏出一個小本子,“我稍微問了一下現在巴黎的房租,貴的地方一年上千,最便宜的地方隻要200多一年,你不能住那些太便宜的地方,便宜的房租肯定意味著周邊環境不太好。這樣,我算你一年的房租是400到500法郎,1法郎多1天;每天吃飯要1法郎,一年400法郎;其他生活費,一年100法郎。這樣,你在巴黎居住一年,1000法郎就足夠了,還能讓你過的很不錯。
“你要找一份工作,薪水不要求太高,一年能有500到800法郎就可以了,這個意思是隻需要維持你的基本生活費用,再加上我給你的一年200法郎,能有1000法郎。
“然後,你一邊工作,一邊準備你的畢業會考,我希望你能考慮一下申請大學的事情。做一個整天喝苦艾酒抽煙的詩人是很不錯,但你還年輕,你的生命不該浪費。”
“我討厭上學。”他嘟囔。
“但你要是有一份大學畢業證書,找工作會容易很多。”
這是成正比的,他也不是不明白這個道理。他泄氣,“就是一張紙而已!”
“一張能讓你以後賺很多錢的紙。想想看,要是你進了大學,那麼你就可以出去找一份報社的工作,做個記者,一邊工作一邊上學,晚上照樣可以跟你的朋友們聚會,這是多好的事情!”
做記者一直是阿瑟心心念念的“好工作”,也是最適合他的工作。記者是一份清貧但是很有逼格的工作,還能跟文藝界的大佬們近距離接觸。
維塔麗繼續蠱惑——說服他,“你是記者,就可以有更多的機會去見維克多·雨果、喬治·桑、福樓拜這些大作家了,或者,勒孔特·德·李勒,斯特芬·馬拉美——”
他笑,“我已經見過馬拉美了。”
“還有左拉!我很喜歡他。還有莫泊桑!”
“莫泊桑是誰?我沒聽說過這個名字。”
維塔麗並不記得莫泊桑是哪一年出生的,愣了一下,含糊說:“就是個沒什麼名氣的小作家,跟你差不多。”
她很好奇,“你現在在巴黎,算是小有名氣了嗎?”
阿瑟對這個問題並不清楚,“不知道。要有詩歌在報紙或是什麼雜誌上公開發表,才算小有名氣吧?”
“你沒有問過魏爾倫嗎?”
“問他什麼?”
“他應該把你的詩歌推薦給他認識的雜誌社的人,而不是僅僅滿足於帶著你參加什麼聚會。要是他總不肯讓你的詩歌公開發表,你就要小心,他是不是有什麼隱藏的不可告人的目的。”
阿瑟這下子愣住了,“這是什麼意思?”
他將洗臉毛巾隨意的丟在臉盆裡,一下子攤在床上。
“這很簡單。”維塔麗也上了床,坐在他身邊,“他不是認識很多大人物嗎?也應該認識很多編輯和記者,他應該把你的作品拿出去,推薦給那些能發表你的作品的人,比如什麼雜誌主編或是報紙編輯這些人。說真的,你覺得,今天我在外國人飯店看到的那些人,有幾個人能比你寫詩寫的好?”
阿瑟很是自得,“他們都沒我寫的好!”
“對吧?真正有天賦的人是極為稀少的,魏爾倫可能有天賦,但要是他不肯幫助你,那我看,他也許是不想讓你出名,因為你出名了,就會有很多人想要認識你、聚集在你周圍,這樣,他就沒法‘擁有’你了。”
“維塔麗!”做哥哥的顯然知道她在說什麼,不禁恐慌起來,“你——媽媽跟你說什麼了嗎?不對,媽媽怎麼知道的?”他坐起來,緊張的看著妹妹。
“巴黎的閒人很多。你彆以為我什麼都不懂,我知道的比你以為的多得多!”
他飛快的紅了臉,支支吾吾,“你來的目的,不是逼著我回家吧?”
“不是。你不適合總待在沙勒維爾,但你要是待在巴黎,也不能總是整天喝得醉醺醺的。你對自己的未來必須有個計劃,你不能還沒到20歲就變成了一個酒鬼。”她瞪了一眼阿瑟。
阿瑟平時對彆人總能說的頭頭是道,他是很羞澀,但一旦熟悉了,就會開始給彆人灌輸他那套“通靈人”的說法,還真忽悠到了一些人。但對過於早熟的妹妹,他總覺得沒什麼底氣。
維塔麗觀察他的神情,覺得今天說的夠多了,不能一下子對他說的太多。魏爾倫到底是什麼樣的人,她還得自己觀察,要是魏爾倫真的因為想把他藏起來,而不肯幫他發表詩歌,那她就一定要想辦法讓阿瑟討厭他。
*
她對魏爾倫的第一印象暫時還能算得上“客觀”,但第二天早上,當她去敲阿瑟的房門,從門縫裡發現床上還有一個人,她差點要氣死。
阿瑟隻敢開一條門縫,支支吾吾的說他馬上就起床。
維塔麗順了順氣,“你快點,我叫人送熱水來了,你穿好衣服就趕緊下樓。”
要不是因為這兒是旅館,她真想叫舅舅好好抽魏爾倫一頓馬鞭!
*
菲利克斯舅舅昨晚喝了酒,到現在都還在暈乎。維塔麗今天要出去看房子,索性也就不喊他了。
弗勒維爾家的馬車夫早上7點半便趕著馬車到了旅館門前,維塔麗問他吃了早餐沒有,叫旅館仆人送了一份早餐給馬車夫。
阿瑟下來的很快,維塔麗的早餐才吃了一半。
她指了指另一份早餐,“快吃吧。”
他乖乖的坐下吃飯。
“今天出去看房子,你想住在哪個區?”
阿瑟想了一下,說了一個街道名字。
“等下馬車夫直接帶我們過去。”她還在生氣,不想跟他多說什麼。
阿瑟有點訕訕,趕緊吃完早餐。
*
上了馬車,她才說:“魏爾倫自己有家,讓他晚上回自己家。”
阿瑟趕緊答應了。
房子看的很順利,一個上午看了同一個街區的7套房子,最後挑了一處麵積有50平方米,設施齊全的小一居公寓,頂樓,帶一個10平方米的小閣樓;房租也很理想,隻要400法郎。維塔麗很會砍價,硬是讓房東減了40法郎,減到了360法郎。
簽了租房合同,一次性付清一年的租金,房東很高興。
中午回到旅館,魏爾倫已經走了,但在房間裡留了字條,說叫阿瑟晚上去妮娜沙龍找他。
維塔麗不置可否。
下午,又忙著帶阿瑟去買一些必需品,將小公寓布置起來,一直忙到晚上。
*
小公寓裡現在掛上了印花棉布的窗簾,有一個取暖的爐子,用煤或者木柴取暖;家具不多,臥室裡有一張還算不錯的木床,買了新的棉花床墊、新床單、新枕頭,儼然就是一個很不錯的“家”了。
阿瑟相當高興:他可算受夠了今天住在這兒、明天住在那兒!他在家習慣一個人住一間臥室,在巴黎卻總是要跟彆人住在一起,很不習慣,更不可能喜歡。
維塔麗又給他洗腦,說魏爾倫居然沒幫他找個好一點的住處,讓他忍受這種不穩定的生活,可真不像話!
一說到魏爾倫,阿瑟就不敢說話了。
確實,跟家人比起來,魏爾倫明顯沒有好好照顧他,這是事實。現在,他能有一個穩定的住所,就可以放心在巴黎待下去了。
“我要去外國人飯店,把我的東西拿過來。”
“我陪你去吧。”有現成的馬車,不用是浪費。
沒有拒絕的理由,阿瑟隻能讓她跟著一塊兒去。
*
昨天熱熱鬨鬨的房間,今天沒人,想必都去了妮娜的沙龍。妮娜是一位貴族女性,姓德·維拉爾。她家有精致的點心,有醇香的美酒。阿瑟對妹妹說到維拉爾家的華麗,一個晚上至少要花費幾百法郎呢。
維塔麗暗笑:阿瑟真的對金錢的數額不是很敏感。按他的描述,妮娜沙龍一個晚上得花小一千呢。
錢是好東西,能買到美食美酒,阿瑟說不清楚他的錢都花在哪裡了,總之大部分都用在吃飯和苦艾酒上,還有大-麻和鴉片。
他說的高興,不免要說漏嘴,大-麻和鴉片可不是什麼“好東西”,他在巴黎的這段時間,非常迅速的愛上任何能讓他產生幻覺的東西。
維塔麗快要氣死了。
沙勒維爾那種偏僻的小城可找不到什麼□□和鴉片,也就是巴黎的時髦青年們喜歡吸食。鴉片被醫生當成藥劑,主要用來鎮痛,但醫生也清楚鴉片會讓人上癮,會損害身體。總之,一個作風正派為人老實誠懇的青年,就不應該沾染□□和鴉片,以及苦艾酒。
可文藝青年們都愛死了這些東西。
她不準阿瑟帶上酒,隻讓他收拾了幾件衣服和他的手稿,彆的雜物幾乎沒有。
她詫異極了,“我給你買的襯衫和外套呢?”那可是花了好幾十法郎買的好衣服!
阿瑟很不好意思,“都扔了。有一段時間……嗯,總之,沾上了跳蚤,我沒有辦法,隻能把那些衣服全扔了。”
敗家子!她痛心疾首:“用熱水燙衣服就行了,你的襯衫都是全棉的,不怕熱水。”算了算了,都扔了,她還能怎麼辦?
“你在哪裡沾到了跳蚤?”她換了一個話題。
他含糊的說:“有幾天我住在一個廣場上。”
“廣場?”這個意思就是,他沒有像樣的睡覺的地方。她嚴肅的皺著眉頭,“彆再把自己弄到那個地步了,你手裡應該有一點錢,一直都要保持身上有一點錢,這樣你至少能去旅館住幾天。”
她搖搖頭,很是嫌棄的翻看他的衣服:不多的兩三件外套、內衣、襯衫,一件領口磨破毛線的套頭毛衣。都不是他從家裡帶出來的衣服,想必是“朋友們”給他的舊衣服。
她有點生氣:他們就不能再給他買一套合身的衣服嗎?不買太好的衣服,4、50個法郎就夠了。可見這些人的經濟條件也很有限,大概魏爾倫算是他們中間最有錢的一個了。
跟著魏爾倫也許能認識一些青年詩人和文藝青年,但那還遠遠不夠。阿瑟的天賦,不該成為那些生前籍籍無名、窮困潦倒而死後文名赫赫的文學家中的一個。
*
維拉爾家,妮娜沙龍。
保羅·魏爾倫心神不寧。
昨晚,他溜去旅館見到了阿瑟。這是一個大膽的行為,要是被街坊鄰居看到,那可大大不妙!他沒想到阿瑟的妹妹——是的他終於知道阿瑟隻有妹妹,沒有弟弟了——居然住在他家不遠的旅館。這不可能是巧合,於是,妹妹和舅舅是來找弗勒維爾家的?
他擔心極了,害怕阿瑟會跟妹妹回家。不過他聽說,阿瑟會在巴黎找個房子常住,這又讓他高興起來。他不希望阿瑟離開,最好永遠都彆離開巴黎,彆離開他。
馬拉美端著酒杯過來,親切的問他,蘭波哪兒去了,他隻能敷衍的笑笑,說他沒能來,也許過一會兒他會來。
但直到午夜過後,阿瑟也沒來。
*
接下來的兩天,魏爾倫沒能見到阿瑟,蘭波的妹妹和舅舅也離開了旅館。
他找不到阿瑟,怒氣衝衝的回到家裡,惱怒的質問瑪蒂爾德,到底跟蘭波家的女孩說了什麼,兩個人的爭吵聲嚇哭了搖籃裡的小嬰兒。魏爾倫的兒子小喬治10月20日出生,還沒滿兩個月。
爭吵聲驚動了弗勒維爾夫婦,一時間,尼克萊街14號雞飛狗跳。
*
維塔麗和舅舅住到阿瑟公寓附近的旅館。她帶著哥哥在巴黎的商店裡買了一些東西,給他重新買了兩套衣服,從裡到外,從帽子到鞋子,花了100多法郎,算是非常節約。
過聖誕節麼,其實也沒什麼東西需要到巴黎來買,最後就是給蘭波太太買了一打細棉布手帕,給弗裡德裡克買了一頂新帽子,給伊莎貝爾買了一打新發帶;她自己因為剪短了頭發,用不著發帶,於是買了一條羊毛圍巾;給兩個舅舅各買了一件羊毛背心;最後給夏爾表哥買了一雙新皮鞋。
為了夏爾打她的事,維塔麗不準備這麼快原諒他的,但誰叫這個家夥是她的親戚呢?馬馬虎虎原諒他吧!
*
離開巴黎之前,維塔麗給瑪蒂爾德寫了一封信,叫人送去弗勒維爾家。瑪蒂爾德匆忙回信,說魏爾倫已經幾天沒回家了。
維塔麗不禁嘖嘖歎息:這個男人,拋下嬌妻幼子,遊蕩在外,夜不歸宿,是要鬨哪樣!
阿瑟這幾天沒去見魏爾倫。在妹妹的洗腦下,他也覺得魏爾倫是故意不讓他認識更多的人,每天來來去去的確實都是一些熟悉的麵孔。他完全沒想到,他到巴黎還不到3個月。
維塔麗有點擔心她走了之後,阿瑟就又會跟魏爾倫糾纏在一起。畢竟,一個涉世未深的男孩想要拒絕一個老成世故的成年男人,不是容易的事情。但她也不能總留在巴黎,隻能不放心的叮囑他,出去聚會可以,但最好彆總是跟魏爾倫在一起。
彆的她也不好說的太深入,畢竟她才13歲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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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波太太似乎一點也不驚訝維塔麗沒有帶阿瑟回來,隻是問了她怎麼安排阿瑟的。聽說給他找了房子,地點和租金都很理想,這才放心。她不知道女兒手裡有不少錢,以為房租是菲利克斯付的,於是把房租給了菲利克斯。
菲利克斯又偷偷把這筆錢給了維塔麗。
維塔麗轉眼又收回了房租錢,很高興,收好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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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節之前,阿瑟從新居寄了信來,說一切都好,但聖誕節前後不是找工作的好時間,要等到1月份才行。還要維塔麗把他的沙勒維爾學院的課本寄給他,他要開始複習了。他還打聽到畢業會考需要什麼課本,讓他們買了寄給他。
維塔麗給他留了100法郎,算著他該能用到1月底。
她擔心他又受到魏爾倫的誘惑,但你也不可能寸步不離的跟在他身邊吧?他必須學會如何“拒絕”。她想著等到春天再去一次巴黎,這次要跟阿瑟好好“談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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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蒂爾德之前說魏爾倫不在家,其實他是到阿登省來了。他身上沒錢,於是想到了在阿登省他還有一筆小小的遺產沒有處理。他的姑母兩年前去世,因為沒有自己的子女,將一點遺產留給了侄子。魏爾倫將姑母留給他的一所房子和一點地產賣掉了,拿了一小筆錢回到巴黎,但沒有回到妻子身邊。
可想而知,這筆錢用在了誰身上。
巴黎的消息陸續傳來,維塔麗整個聖誕節過的都相當心煩意亂。
她煩惱阿瑟這種輕易被打動的性子,也更加討厭魏爾倫。網,網,大家記得收藏或牢記, .報錯章.求書找書.和書友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