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瑟對維塔麗說到這件事情, 很輕描淡寫,但敘述的十分詳細:刀鋒是如何刺進魏爾倫的手掌,甚至可以感受到刀刃刺破皮膚、刺穿肌肉的細微差彆;他用了那麼大的力氣,仿佛把他的恨意全都灌注在刀尖上;他知道這是一件危險的事情,但他才不管那麼多呢!
維塔麗沒問“然後呢”,或是“魏爾倫呢”, 她坐在桌邊, 默默的將煙鬥裝滿了煙絲,擦了一根火柴, 點燃煙絲, 再把煙鬥遞給他。
阿瑟抽了一會兒煙,渾身肌肉從緊張慢慢舒緩下來。
維塔麗則是在考慮他倆的關係。這大概是這個純淨少年能做出的最激烈的事情,不管他愛不愛魏爾倫,他肯定都會覺得心靈受到了傷害——他不是對方最看重的——於是讓對方的肉-體受到一點傷害,是他的發泄方式;魏爾倫可能會放棄他,也可能不會,但至少要過一段時間才會來找他。
她現在要做的, 就是繼續給阿瑟洗腦。
他想要一個如父如兄的年長男性指引他,這其實很正常;但如果對方借此占有他的肉-體, 那肯定不是正常的事情。阿瑟的問題是他不知道魏爾倫做的不對, 也從來沒有考慮過魏爾倫是有妻子兒子的;至於魏爾倫,嗬, 渣男無誤了。
想想也是呢, 21世紀的17歲男孩尚且不能說什麼都懂, 更彆說19世紀的17歲男孩了。
*
他們在維塔麗住的旅館裡。
“舅舅呢?”阿瑟才想起來。
“他出去喝酒了。”
“想去哪兒玩?我帶你去。”
“盧浮宮能去嗎?”
“能。盧浮宮每周開放4天。很多人在裡麵臨摹,我帶你去看看。”
“盧浮宮不是被燒毀了嗎?”
“隻燒到了一點,已經修複了。”
“杜伊勒裡宮呢?”
“完全毀了。政府不想重建杜伊勒裡宮,大概是不想回憶起皇帝吧。”皇帝指的是拿破侖三世。
“皇帝一家現在去哪兒了?”
“在——倫敦。”
皇帝被趕下台後,帶著宮廷裡的一些朝臣和貴族們流亡英國;巴黎公社之後,又有很多法國人去了海峽對麵的國家。奧蘭一家可能也是這兩批人中的一家。
不過,在維塔麗來看,那都是太遙遠的事情,與她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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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瑟沒有回自己的小公寓,而是在旅館又開了一間房,胡亂睡了一夜。
第二天上午,兄妹倆穿著新衣,高高興興的去了盧浮宮。
阿瑟頗認識了一些文藝小青年,其中的一個今天正好在盧浮宮臨摹一幅達·芬奇的人物肖像。維塔麗一看,嗨!這不就是後世鼎鼎大名的《蒙娜麗莎》嗎?
不過這個時代,《蒙娜麗莎》隻是盧浮宮裡不怎麼起眼的一幅人物肖像畫,不出名,也沒什麼參觀者。
想到《蒙娜麗莎》那戲劇性又十分富有諷刺性的“出名”過程,維塔麗一直都懷疑,那樁失竊案是某個達·芬奇收藏大戶自導自演的好戲,自此之後,達·芬奇的畫作價格飆升,《蒙娜麗莎》也一躍成為盧浮宮鎮館之寶之一。
阿瑟為她介紹那個年輕人,讓·路易·福蘭剛滿20歲,在巴黎學繪畫。福蘭也認識魏爾倫,他們常在一塊兒,散步,喝酒,阿瑟有時陪著福蘭到盧浮宮來臨摹,但他自己對繪畫不感興趣,也不太瞧得上那些名家名作。
阿瑟在巴黎結識了一些不太出名的畫家,有人給他畫了肖像畫,隻是阿瑟自己不太在意,也從來不找畫家要他的肖像畫。維塔麗跟福蘭聊了一會兒,問他跟誰學畫,學了幾年了,還隨手給阿瑟畫了一幅速寫。她學過一點素描和速寫,但沒有正式的學過繪畫。
福蘭認為她從沒有經過名師指點也能抓住人物特質,很有繪畫天賦,問她要不要留在巴黎學習繪畫。
“學習繪畫?”這倒是她從來沒有想過的一個方向。
“瞧,學畫花費說起來不算大,最花錢的是顏料和畫布,再找個老師,指點你的不足之處,最普通的畫師一張素描頭像也能賣個二十法郎,隻需要不到1小時就能完成,一天你隻要能賣出去兩三張頭像,足夠你在巴黎過的很不錯。”
很有誘惑,但想想在出師之前需要多少年,這個性價比不高。巴黎是藝術之都,到處都是前來學習繪畫的年輕人,人人都想一夜成名。
當然,還是男性居多。女性畫家不是沒有,隻是非常稀少,稀少到舉例都很難找到一個人名。
福蘭隨後收拾了畫架畫筆,跟蘭波兄妹在盧浮宮裡瞎逛了1個多小時。阿瑟不懂繪畫,福蘭倒是能把盧浮宮裡的一些經典名作說的頭頭是道:作者、年代、畫布、顏料、風格、畫作的經曆,雖然都是入門級的知識,但他說的挺有趣,是個好導遊。
福蘭還不算學成畢業,老師也沒什麼名氣,過的也一般。他身上有股兒“巴黎頑童”的活潑勁兒,跟阿瑟的“阿登鄉下粗野男孩”的風格不同,相似的就是他們都帶有一種冷酷少年的玩世不恭。出乎維塔麗的意料,阿瑟居然跟福蘭關係還不錯,大概是有一點惺惺相惜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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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盧浮宮出來,已經到了中午,福蘭提議去一家還不錯的餐廳吃飯,顯然是要蹭飯了。阿瑟說他沒錢,維塔麗才是小財主。福蘭便笑嘻嘻的說,可以帶她逛逛巴黎。
她想著雖然到過巴黎兩次,但都匆忙來去,還真沒有好好玩過。這次本來也計劃多住幾天,徹底解決阿瑟和魏爾倫的問題,再回沙勒維爾。福蘭這樣的年輕人,總是知道哪兒好玩。
到了餐廳,果然環境和服務都還不錯,頗高檔;菜價也不便宜,三個人吃了有50多法郎。
阿瑟居然沒覺得這頓飯很貴,果然是見過世麵的人了。
維塔麗在家是挺小氣的,能不自己花錢,絕不自己花錢;但在巴黎麼,要的就是那個範兒,彆管兜裡有沒有錢,要的就是見過大世麵的淡定。
簡言之,就是要會裝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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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法郎的一頓午餐還是很不錯的,有牡蠣,有魚,有一小盤烤肉,一份水果沙拉,還有一瓶還不錯的紅葡萄酒。三個人都吃的很滿意。
福蘭問他們下午想去哪兒玩,陪他們回了旅館,放下畫架畫筆顏料,下午三個人就在香榭麗舍大街瞎逛。福蘭做個導遊還是挺好的,嘴皮子麻利,對香榭麗舍大街上的商店耳熟能詳,三個人穿的一般,但因為長得都很不錯,姿態也好,倒沒有被店員用鄙夷的眼光打量。
維塔麗特彆會端著“外省暴發戶”的架子,很能唬人,看了很多家商店,卻什麼也沒買。原因當然還是太貴了,她是有點錢,可在香榭麗舍大街上,買不了幾件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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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麵玩了一整天,晚飯在旅館餐廳吃的,叫上了菲利克斯舅舅。福蘭又跟著蹭了晚飯,還上樓到阿瑟房間裡吹了一會兒牛,晚上9點多鐘才走。
臨走的時候,他問阿瑟,“明晚妮娜夫人家有個沙龍聚會,你會去嗎?”
阿瑟猶豫,“他們大概不歡迎我。”
福蘭失笑,“是啊,你差點打傷卡爾雅,他們覺得你就是個小瘋子。”
維塔麗問:“什麼事?”
阿瑟忙說:“沒什麼,福蘭,你該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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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爾雅?我記得他是為你拍照的攝影師,他還是個畫家,是嗎?”
“不是,他是——他創辦過一份雜誌,是雜誌社的社長。不過那份雜誌已經被查封了。”
懂了,大概是什麼進步雜誌。
“你跟他——發生了什麼?”
“沒什麼,就是……”他有點窘,但又覺得非常有趣,有些譏諷的微笑起來,“是他要給一個寫了狗屁不通的‘詩歌’的人說好話,我覺得他有點愚蠢。”
“然後呢?”維塔麗追問。
“然後——魏爾倫的手杖裡麵是一柄細劍,我就這樣,”他比劃著動作,形象的再現了當時他的行動,“我可能劃傷了卡爾雅,他們都覺得我有點‘瘋狂’。”他滿不在乎的說。
“卡爾雅是魏爾倫的朋友吧?”
“對。”
“他們是責怪你的‘瘋狂’,還是責怪魏爾倫不該將你帶到巴黎?”
“都有吧。我不太在乎這個。”
維塔麗心累,“你要知道,你在巴黎認識的人全都是魏爾倫的朋友,你來巴黎是為了認識巴黎文藝界的名人,是為了出名,為什麼魏爾倫不阻止你的胡鬨?你想過嗎?”
阿瑟愣了愣,“什麼意思?”
“這麼說吧,魏爾倫一定說,你就是你,你不需要改變你的天性、你的本真,對吧?”
他想了想,“對。”
“他從來沒有說過,‘你不該這樣’、‘你不該那樣’,對吧?”
“他沒說過。”
“他縱容你,甚至鼓勵你的放縱,對吧?”
“確實。”
“所以你才會覺得,他認真聽你說話、能夠完全的理解你,是這樣,對吧?”
“你怎麼——”他不安起來,在房間裡走來走去,“你是說,他故意的?”
“我們先來談談一個重要的概念:你生存在這個世界上,是否需要遵守社會的基本準則?”
“看情況。”
“你不能殺人,如果對方沒有對你造成傷害的話,對還是不對?”
“對。”
“人人都遵守社會準則和法律,才能保證你這個渺小的‘人’能夠獲得自己的基本人權,對還是不對?”
阿瑟驚訝的看著她,“你在皮埃爾先生家都學了些什麼呀!”
“學到了辯證唯物主義。”
“什麼?”
“回答問題。”
“噢——你說的對,但是……”阿瑟蹙眉,他心裡有點亂,覺得妹妹跟自己記憶中的妹妹不太一樣了。也許,在他不在家的時候,妹妹已經飛快長大了。“我說不好,我希望能夠過著一種、一種暢快的生活,可以不用考慮金錢、地位、人與人之間的差距。我喜歡誰,就跟誰在一起,而不用考慮其他的。世俗的瑣事,會讓人失去那種‘通靈人’的氣質。到那個時候,我就完了,全完了!”
“你在說你自己,還是在說你和魏爾倫?”
“彆提那個懦夫!”他氣惱的說:“你說的沒錯,你真是個聰明姑娘,我可能不愛他,但他既然說了愛我,怎麼可以仍然愛著瑪蒂爾德?”
維塔麗又要扶額:這家夥的重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