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想到結婚這件事,歸根究底,源自兩天前沈音之聽來的牆角。
對天發誓,不是故意的。她隻不過嫌門縫漏風,且吵,想把門徹底關上而已,誰知正好聽到周笙的聲音。
“沒來。”他說。像是在回答誰的問題。
沈音之稍有遲疑,緊接著,本該在五分鐘前離去的心理醫生又出聲,“到現在還沒來?一個人都沒來?你有沒有記錯?就算不說彆人,他外公收到消息,總該有點反應吧?”
“有反應,四個字,我知道了。”
遲遲沒有下文,心理醫生忍不住問:“......然後?”
“沒了。”
“就沒了??”他極為震驚,語速嗖嗖往上飆:“什麼意思?老爺子到底在想什麼?要不是他趕著處理沈子安,連那破計劃都答應,沈琛至於躺在病床上麼?他就沒點愧疚擔心?”
“不知道。”周笙語氣冷得掉渣,想必同樣不滿。
醫生用力揉了揉後腦勺,歎氣,而後苦笑。
“早聽說他們沈家裡頭關係不怎麼樣,但我幾年前去過沈家,看他外公外婆對他挺好。還加我微信,沒事問問沈琛最近怎麼樣。我就以為,起碼他們外祖孫關係不錯來著,誰能想到......”
許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外人不好說道。
他沒再說下去,轉而半慶幸地玩笑道:“好在這回手術不大,用不著直係親屬簽字什麼的。不過,你以後可得盯著他。反正沈家大半個家底已經握在手裡,沈子安的事解決完了,就彆再淌沈家的渾水。是時候該戀愛的戀愛,該結婚的結婚。放下生意出國好好玩上兩個月,拍拍照片度度蜜月,下回再有事,至少有個老婆簽手術同意書,是不?”
周笙不置可否。
倒是旁聽的沈音之悄悄記在心裡,回頭上網搜索‘手術、簽字’之類的名詞,似懂非懂。
不太明白為什麼自己的手術需要家人的簽字同意,明明已經是大人。
但她能夠意識到更為核心的事實,那就是:沈琛沒有簽字的家人。
沒有關心他的家人,沒有照顧他的家人。四舍五入就是:他沒有家人,也沒有家。
不過沒關係。
她想可以做他的家人。
她會給他簽字,會陪著他,就算臟臟臭臭地閉著眼睛老睡不醒,她很願意照顧他;就像過去他不嫌她愛臭美又愛花錢,處處花錢花心思給她收拾爛攤子那樣。
他給了她一個家。
現在應該她給他。
非常的公正、合理,小傻子管它叫做風水輪流轉。
抱著這樣的想法才要結婚,說起來,恐怕是她兩輩子來最慎重的決定。
隻是她沒有往外說。
沈琛更沒有問。
他好像誤以為她被嚇過頭,丟了安全感,或是新鮮勁兒上頭。
原因怎樣都不重要,答案已是超出預料的好,如同平白落在腳邊的彩票。為此,成熟穩重的沈先生難得迫切起來,徑自開始準備結婚所需要的東西。
身份證、戶口薄、婚姻狀態證明、底色相同的單人照......能用錢解決的問題就用錢,有時稍微動用點兒私人關係,幾天下來,隻剩下最後一個無法協調的難題:家裡小孩今年十九,虛歲甚至才滿十八周歲,不符合國內登記結婚的最低年齡。
彼時沈音之趴在他身上撲閃撲閃著眼皮說:“你說過要去國外玩的,不能騙我。”
“不騙你。”
那就去國外好了。他想。
半個月後,兩人前腳離開醫院,後腳坐上飛機。
目的地是個很遠、很小的國家,地廣人稀,連最繁華的街道皆是冷冷清清。
偏偏紅黃藍綠的尖頂房子好看,到處彌漫著鬆軟麵包、濃鬱咖啡的味道。有大大的商場,小小的店鋪,以及被複古玩意兒裝得滿滿當當的二手店,通通變成小傻子的新寵。
沈音之非常喜歡這裡,天天到處掃蕩商鋪,喜滋滋盤點自個兒的超豐盛收獲。
婚禮反而成了場意外。
原本在彆的國家彆的城市打過招呼,安排好日程與事項。但因為那天在櫥窗裡瞧見好看的裙子和頭紗,在回去的路上又途徑過嶄新的小教堂,所以就想結婚了。
就這麼突然。
好在小地方並不講究,臨時受到拜托的白頭發老爺爺欣然答應幫忙。
——儘管不曉得他一本正經捧著本子,嘰裡呱啦在說些什麼,但並不妨礙沈音之覺得他是個好人。一邊在沈琛的提示下有模有樣地作答,一邊翹著唇角露出討喜的笑容,最後她得到小教堂給的結婚證明,紙質,小小薄薄的一張,上頭全是她看不明白的他國文字。
“為什麼給我們這個?能扔掉嗎?”
沈音之外兩根指頭掂住邊角晃來晃去,嫌棄之意溢於言表。
沈琛:“不能。”
“為什麼?這有什麼用?”
他答::“用來證明我們辦過婚禮,然後才能登記結婚。”
哦。那確實不能扔。
“沒有登記結婚不算結婚,要有這個才能結婚。結婚之後有名分,我就是個太太,然後才能簽名......”神神叨叨念著自編的邏輯繞口令,再看看這紙,感覺確實不同了呢。
“我得把它藏起來!”
如實說著,回到家,小家夥甩開鞋子滿屋跑。
客廳,廚房,臥室,陽台。暫住的兩層樓彆墅共有六七個小房間,她大清早藏在這裡,午飯後藏在那裡。半夜上廁所,還要偷偷摸摸繞到儲藏室裡看一看、摸一摸,才肯放心爬回床上睡覺。
做賊似的。
沈琛常是靠在床邊看著,不說她,任由她精力旺盛地胡亂折騰,折騰累了再回來。
反正他們在國外沒什麼計劃,隻是住在海邊而已。
白天做三明治,打鬨,光著腳追逐。
坐在岩石邊上看日出,也在潮濕的沙裡畫愛心。
夜裡就更無所事事了。
僅僅是聊天,嬉戲,講故事。
有時候會在外頭支帳篷,當然更多時候花時間□□做的事,看看風景。
天晴的時候有藍天白雲,陰下來演幾回世界末日。
如果下雨。——這座城市很少下雨,但如果下了,就什麼都不做。眼睛眺望著無邊無際的海,耳朵聽著滴滴答答的雨,人在床上滾來滾去,抱著手機或者遊戲機。頭發亂掉都沒關係,最喜歡做的事情是握著筆,趴在窗邊哼哼著腦袋裡斷斷續續冒出來的旋律。腳背故意壓住對方的小腿。
這裡沒什麼人。
可以一天到晚穿著睡裙,不穿內衣,無所謂。
周圍隻有海浪和海鷗的聲音,淺淡的霧為萬物添上童話般朦朧美妙的濾鏡。
傍晚時分,沈琛背著沈音之慢慢地走,放眼望去,遠處燈塔的光暗得剛剛好,如夢似幻。
“我沒有戒指。”
她伏在他的後背上,忽然把手伸到他的眼前,發起控訴:“她們其他結婚的人,都有很好看做的戒指。可是你看我的手,光禿禿,什麼都沒有。這樣我很沒有麵子怎麼辦?”
沈琛:“你昨天不是這樣說的。”
前天說好要出門,到了昨天下午又犯懶,抱著被子不肯撒手。什麼裙子戒指小靴子,不要不要都不要。是她非說自己隻想睡覺,而且信誓旦旦保證過,醒來絕不後悔吵鬨。
而現在。
“昨天是昨天,今天是今天,翻舊帳是不好的行為,所以過去的事情不要再提。你就說,你給不給我買戒指,什麼時候買?”她囂張得要命,反悔理直氣壯,活脫脫一個小賴皮鬼。
念在戒指是必需品,大方的沈老板挑了挑眉,兩腳踩進細膩的沙。他走得沉穩且緩,好整以暇地問:“想買什麼樣的?”
沈音之眼都不眨:“買最貴的!好看的!全部買,買好多!”
沈琛偏頭:“你戴得過來?”
她興衝衝張開五指:“兩隻手,十根手指,全部戴滿!要是不夠我還有腳,還有十根腳趾頭!”還真伸出沾滿沙子的腳丫得意晃悠。
沈琛被她這幅暴發戶堆珠寶的做派惹得好笑,扣住手腕捏了捏,涼涼道:“這麼漂亮的手,戴這麼多金銀珠寶,走在街上小心被人砍掉。”
沈音之豁然瞪眼,仿佛真遭了小偷,趕緊把雙手藏在背後。
“現在你砍不到了。”她抬著下巴條挑釁。
“那就等你睡著再砍。”
沈琛左手掐住她的大腿,力道不輕不重。
她倒好,’啊‘的一聲大叫,人往下跳,抬腳踢來一片沙。
整套動作如行雲流水般順暢,那邊沈琛還沒來得及改變姿勢,這邊她已在五米開外搖頭晃腦做鬼臉。丟下一句’我要把你關在外麵,看你怎麼砍‘,沈音之轉身跑得飛快,仿佛趕著投胎。
真真的小孩脾氣,結不結婚沒有任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