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末日美味珍饈(七)(2 / 2)

沒有真正無私的人,也沒有真正溫柔和善的人。

但嚴淩越來越不確定了。

柏易就像是本不該存在的人,他是這個殘忍世界中的異類。

嚴淩忽然站起來:“我走了。”

柏易微笑道:“注意安全,我在這兒等你。”

嚴淩離開前,深深地看了柏易一眼。

可他已經不敢握住柏易伸出來的手了,死去的父母,願意為他兩肋插刀的朋友,成了他心底觸碰不得痛,他不能再去承受一次同樣的痛。

也不想讓對方承受。

或許有一天他就會死在沒人知道的地方,死在一次極為平常的械|鬥中,死在一個平凡的日子。

不該有人等他,不該有人為他傷心。

當天下午,嚴淩領著人走了,他們不能在白天趕路,晚上雖然冷,但是比起白天的紫外線好得多,他們每個人都背著巨大的背包,裡麵放著乾糧和衣物,上麵捆著帳篷,還裝著手電筒。

大胡子和小眼睛留下了,他們五個人要留在鎮子裡,保護這個鎮子不被外人入|侵。

柏易想跟著嚴淩他們一起出去,可被無情拒絕的次數多了,他也放棄了。

隻希望嚴淩能平安回來,如果到了時間還沒回來,他就去找他。

大胡子他們倒是對嚴淩很有信心。

“嚴哥很厲害的,你彆替他擔心。”大胡子笑嘻嘻地說,“以前沒槍,咱們隻有幾把刀,全靠嚴哥我們才能活下來。”

“嚴哥跟我們不一樣,他一個能打十個,下手特狠,但可從來不揍我們這些兄弟。”

小眼睛一邊吃著柏易煮的麵,一邊頭也不抬地說:“嚴哥看起來不近人情,其實挺重情的。”

“去年我們死了六個兄弟,嚴哥親手給他們挖的墳,好幾周都不說話。”

重情的人才是活得最累的人,柏易比誰都知道這個道理。

他一直是個薄情的人,看似體貼細膩,實在什麼都不放在心上,沒什麼能讓他後悔懊惱,他活得輕鬆極了。

小眼睛喝完最後一口麵湯:“我當時就想,哪天我死了,有嚴哥在,我肯定不能暴屍荒野。”

小眼睛:“你要是真把嚴哥追到手了,他肯定對你好。”

末日來了以後,以前的約定俗成就消失了,人們不再覺得同性戀不符合自然規律,不再覺得同性戀有病,每個人都忙著為生活奔波,實在沒有時間去管彆人家的事。

甚至不少人覺得兩個男人搭夥過日子很不錯,畢竟兩個都是壯勞力,能做不少事,彼此都能輕鬆不少。

小眼睛就覺得找個男人不錯,他也沒想過找個女人組建家庭,他給不起那玩意,也不覺得自己有本事養活一個孩子。

柏易也發現了,他們找男性伴侶,不一定是因為喜歡男人,而是因為跟男人在一起既可以解決生理需求,又可以減輕壓力和負擔,不用擔心自己死後伴侶怎麼辦,沒有後顧之憂。

準確的說,他們隻是在權衡利弊,而不是靠感情。

大胡子翻了個白眼:“我還是要找女人,以前是沒條件,現在咱們在這兒生活,我娶個老婆,一起乾活,等生了孩子,我就有個家了。”

小眼睛嘟嘟囔囔不說話。

柏易看出來了,小眼睛估計早就找好了對象,對象就是大胡子。

可惜大胡子對他沒興趣,拋媚眼給瞎子看。

不過他並不為小眼睛感到難過,因為小眼睛選擇大胡子也不是因為對大胡子動了真感情。

隻是因為大胡子是他身邊最適合做伴侶的人。

人有時候就是這麼直白的不加掩飾。

平時柏易也會去種地,不過因為地少,半天時間就把活乾完了,有時候一天都沒活乾。

土豆和紅薯不需要太精心的照料,柏易就拿出種子,在一小片地上種了點白菜,一個月左右就能采摘,到時候做成酸菜,冬天桌上也就多了一道下飯菜。

柏易倒是很想多弄點土出來,然而太紮眼,隻能作罷。

有時候柏易也會和他們一起去整理地窖,這裡存放的都是冬天的食物,地窖是鎮子裡原本就有的,用的水泥,四周都很平整,比起沒有用水泥的地窖來得乾淨乾燥,裡麵堆滿了塑料包裝掛麵等等耐放的食物。

還包括一大堆方便麵,以及一些調味料。

看著地窖裡的東西,這裡的人都能得到撫慰。

有食物,食物很多,足夠他們度過一個冬天,這怎麼不讓他們快樂呢?

還有什麼可奢求的?

然而冬天除了衣物取暖以外,就是燒柴取暖,這裡沒有炕,燒柴氣味又大,但是又沒有地方買碳,更彆說煤了。

“白天可以在院子裡燒火盆烤火。”鄭雪倒是不當回事,她前幾個冬天都是這麼過來的,有時候連柴火都沒得烤,她一邊悶著紅薯一邊說,“晚上就跟人一起睡,兩個人睡就沒那麼冷。”

鄭雪:“多蓋幾床被子,彆穿厚睡衣,兩個人挨近一點就行了。”

鄭雪笑著說:“要是有愛人就最好,不穿衣服抱在一起,那最暖和。”

她在調侃柏易。

然而柏易臉一點不紅,很認真地點頭說:“這辦法不錯。”

鄭雪難道活潑了一點,她擠眉弄眼地對柏易說:“嚴哥一身腱子肉,肯定暖和。”

柏易:“……你說的對。”

不能想,一想柏易的心就熱了。

他會想象那樣的場景,他們在一個被窩裡聊天說話。

或許還會乾一點彆的事……

對素了這麼久,又正值壯年的柏易來說,這刺激太大,想想都受不了。

柏易笑道:“等嚴淩平安回來再說吧。”

鄭雪:“也是,到時候再說吧。”

在白天休息,晚上趕路的生活過了一周後,嚴淩終於帶著人來到了一座大城,這座大城原本是個縣城,跟鎮或村完全不能比,而且這裡有水源,是地下水非常充沛的地方,所以人口也很多。

人口一多,這個城就迅速混亂了起來,秩序也變了許多。

還興起了一些生意——可以用物資換取想換的任何物品。

包括人。

“不知道現在是個什麼價。”原本在這裡生活過的小弟說,“不過也不會太貴,彆看這城大,說起來還有地下水,其實早就快乾了。”

“這麼多人,靠那點收集的盆栽土是養不活的。”

這個城能給彆的城提供勞力,可以租借,也可以直接買斷。

一般也沒人會租借,租借總有還的一天,不還就有一場惡戰,但如果還了,那就是把自己城的秘密拱手給人看,危險係數太大。

進城不算難,他們隻要用物品抵押,登記人數和每個人的一些特征,再付一筆入城費就可以進去了。

入城費也不是錢,就是物資,食物水或者衣物等等都可以。

他們就給了二十個乾餅,算是大手筆了,畢竟是白麵做的,現在能吃上白麵的,都是一個大城的管理層,還得是頂層。

負責登記的人是絕不會把這些餅上交的,他們也不用擔心引人矚目。

嚴淩走在縣城的路上,這裡許多人都找不到活乾,沒有活就沒有食物,隻能靠偶爾找到的一些活掙取口糧,省著點吃,因此一路上都看不到身材健壯的人,全都瘦的皮包骨頭,一臉惶然,在看到嚴淩一行人的時候,路人們都選擇了躲避,離他們遠遠的。

街邊還有年紀小的孩子,頂這個大腦袋和水腫的肚子,正光著腳丫到處跑,如果有人看他們可憐就會分給他們一些食物,所以他們的父母不會阻止他們在街上跑。

因為沒有汽車,所以在街上也不用擔心危險。

更不必擔心人販子——這麼小的孩子乾不了活,還要用糧食養,人販子都不要。

嚴淩他們早就習慣了這樣的場景,這個大城已經算不錯了,至少路邊沒有死人。

他們去過彆的城,路邊有已經腐爛的屍體,上麵爬滿了蒼蠅,人們走在路上如同行屍走肉,這裡的人雖然也瘦弱不堪,但總比行屍走肉好上一些。

“嚴哥,咱們這次換多少人回去?”

嚴淩:“一百人。”

他們手裡有槍,一百人還管的下來,再多,就要擔心裡麵有人起壞心思了。

磊子問:“嚴哥,要不在這兒多待幾天。”

畢竟是大城,還是有些娛樂活動的。

然而嚴淩卻神情冷漠的說:“辦完事就回去。”

他出來的時間越長,就越擔心,隻有大胡子他們五個人留在鎮上,如果遇到危險怎麼辦?

如果他回去的時候,那個人沒有等他。

又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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