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為國而殉(1 / 2)

錦堂香事 浣若君 6720 字 7個月前

次日一早起來, 錦棠將細軟一收拾,揚眉吐氣的,就要回娘家了。

陳淮安並未給錦棠和離書, 因為錦棠的哪十畝田地, 還未從齊梅這兒要出來。

齊梅在半夜的時候哭暈過去,若非何媽掐著人中灌人參湯吊命,隻怕就得一命嗚呼了去。她是真傷心,就像上輩子嘉雨死哪一回一樣的傷心, 哭到最後嗓子都啞了,瘟豬一樣趴在炕上直哼哼,吐到最後連膽汁都吐了出來,全是綠花花的水兒。

陳家三房的人又全都回來,陪在齊梅身邊。這時候, 錦棠或者陳淮安都不好去要哪十畝地,也隻得等著齊梅的病好了再說。

從陳家出了, 街道上處處皆是白饃花卷,油果子的香氣。

另,家家門口走過, 都是一股子濃鬱的肉香。

秦州人喜歡大鍋燉排骨, 年夜飯自然是餃子,排骨就著餃子, 錦棠回到酒肆的時候, 自家的排骨也已經燉了個透爛,就等她剝蒜, 搗蒜泥,大家一起吃排骨呢。

陳淮安一路送錦棠到羅家酒肆門外,瞧著她腳步輕躍,嘴裡喚著娘,歡歡實實的跳進去了,自己一身爛麻衣,倒趿著兩隻鞋,因要守孝,胡子拉茬,簡直不要太寒酸,就這樣,重生回來之後,徹底的叫揚眉吐氣的錦棠給拋棄了。

越過羅家酒肆,左拐右拐的,到一處破牆爛桓處,就是齊高高的家。

光棍漢子的家裡,不養雞不養牛的,居然也雞屎牛屎滿天飛。

嘉雨坐在太陽底下,冬日亂糟糟的院子裡,乾淨而又整潔的少年,像株白樺樹一般,正在讀書,直到陳淮安斟了兩盞酒,遞了他一盞,才接過酒,抬起頭來。

少年兩頰略有些紅,白齒咬了咬紅唇,是種犯錯叫人抓住現形後的羞澀感。

兩兄弟相視一笑,陳淮安早就戒了酒,是以並不吃酒,瞧著嘉雨一口悶了酒,嗆出一臉的紅來,將自己酒盞裡的酒添進他的盞中,攬過嘉雨的額頭抵著,磕碰了幾下,道:“我的傻弟弟,不就是個女人嗎,明天夜裡,二哥帶你和嘉利去秦州城的四喜樓,好好給你倆開個葷,叫你們知道啥叫女人。”

天下間還沒個哥哥帶著弟弟去嫖的。嘉雨嚇了一跳,連忙一碗酒一口飲儘,掩飾著自己的慌亂。

但陳淮安就是這種人,父親熱孝之中,多少人盯著,他後來還真把嘉雨和嘉利帶到秦州城,又嫖又宿了一回。

不過他的江湖世道,就在於,這種無法無天的事情,他非但能乾,還能給瞞下去。

*

渭河縣的新任代理知縣,最終敲定的,仍是前任縣公推薦的最佳人選,張其昌。

此人比陳杭大兩歲,亦是一位略第不中的舉人,但不同的是,他是因為母親年邁,怕自己離鄉後母親要死,見不到兒子,主動放棄科舉的。

正是因為他自己就是為了孝道而放棄科舉,所以在渭河縣,對於這一塊盯的非常的緊。

在陳杭死後第二日,他就上報秦州府,準備要從今年科考的名單中,劃除陳嘉利三兄弟。

而秦州府的主簿孫福寧正等著呢,大筆一揮,就把他三兄弟給除名了。

非但除名,孫福寧還派了自家哥哥孫福貴就整日在陳家門外盯著,隻要叫他瞧見陳淮安三兄弟徜有吃酒吃肉,嫖宿青樓之事,就一定要舉報,並革他們的秀才功名,一舉將這三兄弟給打趴下。

這不,大年初一這日,孫福貴眼瞧著陳淮安披著件破麻衣,胡子拉茬,倒趿著鞋子從自已大門裡出來,再看他眼眶深陷直咂嘴的樣子,便知道他怕是孝中戒酒戒肉幾日,熬不過,準備要悄悄跑出來,找點兒葷腥了。

所以,孫福貴一路兒的跟著。

誰知陳淮安高高的個子,披著麻袋跟個土匪似的,一路走到縣衙門外,摘下鳴冤鼓側掛著的捶子,猶豫幾番,忽而就是一聲敲。

大過年的,此時家家正團圓,府衙的衙役都放假了,是以,過了半天,就隻有倉惶穿好朝服的縣太爺自己親自打開衙門,將陳淮安迎了進去。

秀才見官不必跪,敲鼓自然也不必先賞二十大棍。

倆人見過禮。陳淮安直接說道:“縣公大人,侄子覺得,我父親的死有冤情。”

張其昌不明究裡,想當然的,以為是家務事兒,迎著陳淮安坐了,道:“可是老一輩的兄弟為了家財而鬩牆,再或者,你們小輩的兄弟之間出了甚事兒?”

陳淮安身披麻袋,胡子拉茬,到底守孝之中,清瘦了不少,頰骨都陷了進去,微微露了絲苦澀的笑出來,倒是成年男子難得的標致之貌。

“當日咱們在縣衙擺酒,為前任縣公送行之時,侄子記得,曾有一批要送往京城的蜜柿餅,被送到縣衙,給縣公過目,當時,是侄子陪著我父親,一起驗的貨。”陳淮安說道。

秦州蜜柿,其甜如蜜,治成柿餅之後,更是風味飴人,是專產於渭河縣的一種風土特產,也是秦州每年的禦貢之中,最重要的一項。

確實,當日的蜜柿,是由陳杭驗收的。

“我懷疑,我父親死於蜜柿。”陳淮安再道。

張其昌果然一凜:“再講。”

陳淮安從懷中掏了枚柿餅出來,指著說道:“因為柿餅上的白霜可治咳喘,理肝氣,在吃之前,郎中都是一再的叮囑大家,不可洗去霜質,因為它是一味良藥。便蜜柿貢到皇家,為了藥效故,皇上在食用時,也是不洗白霜的。我父親當時也是帶霜食用,結果,他死後,我在釘棺時,發現他五官溢血,唇皮發黑,因不敢確定,才未敢及時上報。但是,轉念一想蜜柿隻怕早已貢入京城,要到了皇上手裡,真害死皇上,可是咱們的大罪,所以特地來縣衙與縣公商討,此事該怎麼辦?”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