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臨風回頭看著他媽,忽然特彆恨她。
李於蘭絲毫不在乎兒子的眼光,鎮定自若地吞雲吐霧:“你的感情對於你自己來說珍貴無比,但對於大部分人來說都是一文不值,所以千萬不要隨便表達你的感情,不然最後輸得最慘的還是你。”
李於蘭的話音剛落,徐超群就回來了,神色緊張、倉皇,不敢正視兒子的眼睛,欲言又止數次。
那一刻徐臨風就明白了什麼,對這個男人最後的幾分期望在瞬間蕩然無存。
“走吧。”他語氣淡漠,言簡意賅,像是在對一個陌生人說話。
徐超群滿麵愧疚地看著自己兒子:“臨風……”
他無動於衷:“走。”
徐超群還在試圖解釋:“你妹妹生病了……很嚴重,在醫院。”
李於蘭冷笑了一聲:“在醫院就嚴重?那你說出來讓我們聽聽到底是什麼病,有多嚴重,不是大家不相信你,就是想長長見識。”
李於蘭的嘴就像是一把刀,毫不給徐超群留情麵。
徐超群急得滿頭大汗滿麵通紅,最後憋出來一句:“發、發燒,高燒。”
李於蘭倆眼一瞪,一本正經:“呦,那可真是嚴重,您還是趕緊回家吧,再耽誤一會兒就退燒了。”
徐超群被噎的一句話也說不上來,挫敗地歎了口氣,愧疚不已地看著自己兒子:“臨風,爸爸先走了,下次一定……”
不等他把話說完,徐臨風就打斷了他的承諾,語氣輕而決絕:“沒有下次,走。”
他沒有用“滾”這個字,已經是對自己父親最後的尊重。
徐超群長歎了口氣,低著頭離開了。
這就是他人生中的第一場畫展,這場畫展為他贏得了天才少年的稱號,同時也告訴他了一個道理——千萬不要隨便表達你的感情,你的喜歡對於彆人來說,一文不值。
但是道理誰都會懂,能不能做到又是另一回事。
他開第一場畫展的時候是在高中,第一次喜歡一個女孩也是在高中。
他上的是全省最好的藝術高中,重點率幾乎能達到百分之百,女孩是他的同班同學,他們總是一起相約采風畫畫。
背著畫夾,騎著騎行車,在大街小巷四處亂轉,是他上高中的時候最喜歡做的事情。
他們學校與巴黎美術學院有對接,每年都有保送名額,但名額非常珍貴,隻有一個,他在高三那年不出預料的報送了。
女孩卻沒有。
在他簽保送書的前一天,女孩來找他,問他喜不喜歡自己。
他很緊張,也很難把“喜歡”那兩個字說出口,但是他看到女孩眼圈紅了,他一下子就慌了,逼著自己說出了“喜歡”兩個字。
但女孩還是哭了,囔著鼻子對他說:“我也喜歡你,可是你要去巴黎了。”
他手足無措,不知道該怎麼安慰她,小心翼翼地為她擦拭著眼淚。
女孩握住了他的手,淚眼模糊地看著他:“我不想讓你走,你不簽保送書行不行?我們一起報西輔大學,你等我四年,我會努力追上你的,等大學畢業我們一起申請巴黎美術學院行麼?”
少年的感情很青澀,不摻雜任何雜念,外加年少輕狂,做事衝動,他毫不猶豫地答應了她:“好,我等你。”
為了喜歡的女孩,那天他沒有簽保送書,在眾人的氣急敗壞中放棄了報送名額,高考填誌願的時候,他如約填了西輔大學。
然而事與願違,通知書下來那天他才知道,女孩沒有報名西輔大,她被報送上了巴黎美術學院。
她騙了他。
在電話裡,她哭著跟他說對不起,跟他解釋這麼做都是為了能和他在一起,因為沒有保送名額的話,她根本申請不上巴黎美術學院,但是他可以。
他沒多說什麼,簡單地說了句:“我知道了。”然後就掛了電話,從此之後再也沒聯係過這個女孩。
從小到大,現實一次又一次的向他證明了他媽的話是對的,他的喜歡一文不值。
或者說,他的喜歡是個詛咒。
他喜歡麵團,把他當唯一的朋友,但是麵團最後卻離開了他。
他喜歡他爸,把他當成大山,但是最後大山不要他了。
他喜歡過一個女孩,第一次突破自己的心理防線對她說出了“喜歡”兩個字,但她卻騙了他。
他喜歡什麼,什麼就會離開他,他喜歡的越多,對方離開的就越快,所以他再也不敢隨便的去表達自己的喜歡,他寧可把這份喜歡小心翼翼地藏在心裡,也不敢將這份感情說出口,因為他怕自己的人生會重蹈覆轍,一但“喜歡”兩個字說出口,她就會走。
……
教室的光線昏暗,纏綿後殘留的旖旎氣氛還未消散。
北佳滿目期待地看著徐臨風,雙眸中似乎閃耀著星光。
他應該是,喜歡我的吧?
他是她的第一個男人,也是唯一一個,她沒辦法不把他當成全部,而且她還那麼喜歡他,喜歡到了心坎兒裡。
然而徐臨風卻回避了她的目光,沉默片刻,答非所問得說了句:“幾點了?”
刹那間,她的滿目星光儘數黯淡了下來,眼神徹底呆滯了。
他不喜歡她。
他還是喜歡那個女孩。
怔忪片刻,北佳收回了自己的目光,一言不發地從他懷中掙了出來,開始從地上找自己的衣服穿。
徐臨風很害怕,神色中布滿了惶恐,緊緊地抓住了她的手腕,手臂還在顫抖,想說些什麼,可是又不知如何開口。
“鬆手。”她的語氣很平靜,平靜到沒什麼溫度,也聽不出喜怒,“五點了,該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