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苗法”是明遠一直想做的事,但這又不完全是他真正的目的。
明遠真正想要做的,是在這個時空建立起高效合理,並被監管的金融機構。
在司馬光看來,天下財富總數是既定的,官府用得多了,百姓手裡就少了。
明遠卻和王安石一樣,相信信貸可以刺激經濟,銀根放鬆,這市麵上有更多的錢用於投入生產,就可以創造更多的財富。
隻是借貸這種事,這官府自己上陣,便無人監管約束,以大宋基層官僚的尿性,十九又是效率低下,事倍功半,又或是中飽私囊,從中牟利。不如交給民間。
民間如今的金融機構是金銀鈔引兌換鋪和錢莊,前者負責各種貨幣之間的兌換,後者則大多承辦彙兌。
明遠自己手下兩種機構都有,尤其錢莊,在經手海商的“飛錢”“彙票”時,不可避免地有客戶資金存放在錢莊那裡。
錢莊存錢也不是萬無一失,水火、盜賊、蛇蟲鼠蟻……縱使明遠任命的管事大多都是經驗老到而謹慎的人,這些損失還是不免發生。
為了“信譽”二字,明遠的錢莊便將這些損失全部自己扛著。
而各地的商人們也因為他這些年來積累的信用而相信他,甘願用他的錢莊彙兌。因此明家錢莊開出的票據,拿到彆處兌換,貼水永遠是最低的。
但明家錢莊如此,彆家未必都是這樣。
此前明遠曾動員他“金融司”衙署裡的管理,去將過去五十年間所有涉及“金融”的案件卷宗都翻出來,分門彆類,整理成表格,拿給他看。
明遠頓時見識了不少北宋的“金融創新”和因此而產生的糾紛。
其中最有名的,自然是蜀中的“私交子案”。
它還讓世人第一次見識到“擠兌”的可怕:一旦有人聽說這發行交子的錢莊無法兌付,就會有更多人成群結隊地上門,要求兌付——越是無法兌付,要求兌付的人就越多;錢莊更加無力,人們也就更加恐慌……
這起案件險些就將“交子”這種高度信用化的貨幣扼殺在搖籃之中。
除了這些之外,大多是私人與錢莊的糾紛,私人與私人之間因借貸而生的糾紛……債務人和債權人你告我,我告你。不是東風壓倒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否則又怎麼叫“糾紛”?
明遠既然入主“金融司”,自然立誌要將這些統統管起來。
他先是推出了“存款保險製度”,但凡隻要接受客戶資金的,不管是存款還是彙兌資金,錢莊都需要繳納一部分存款保證金,也就是所謂的“準備金”,在官府處。
萬一哪個錢莊經營不善,發生兌付困難,官府可以用這些錢支付,安撫百姓,然後再回過頭來,慢慢清算錢莊的財產。
等到市麵上的大型錢莊被他一家一家地威逼利誘著說服,明遠再宣布擴大金融機構的經營範圍:將手上的金銀鈔引鋪與錢莊合並,允許吸收存款,同時也允許它們對外放貸,從此成為真正現代意義上的綜合性金融機構。
此刻呂惠卿親自光臨的,正是這樣一家金融機構的“掛牌儀式”。
“呂參政,怎麼有工夫到界身巷來?”
明遠手中那柄寫著大食數字的折扇一揚,遮住了俊秀的半邊麵孔。
如今世人包括呂惠卿在內,不少都識得大食數字。但無人知曉“1127”究竟是何意思。
呂惠卿的臉色相當不好看。
今日這“汴京銀行”的掛牌,讓呂惠卿徹底明白了一件事——他一心想要將明遠收為己用。但今日來看,明遠此人,是他絕對無法駕馭的。
呂惠卿此人,一生所追求的,就是一個“權”字。
為了權他可以不要令名清譽,被誣為狡詐奸邪他也不在意。
他唯一想要的,便是有朝一日,權柄在手,便能頤指氣使,手下之人令出必行如臂使指,見他呂惠卿麵時則必是畢恭畢敬且諛詞滔滔。
以前呂惠卿支使不動明遠,是誤以為明遠對王安石父子忠誠,為王家父子奔走。
如今他才驚異地發現,是倒過來的。這次“新青苗法”便是如此,分明是明遠出謀劃策,王家父子在為明遠搖旗呐喊,讓明遠有機會完成他自己的構想。
這一切,分明都是明遠主導。
不是明遠需要王安石父子,而是王安石父子現在需要明遠。
想通了這一點,呂惠卿的心卻陡然放鬆了,臉上重新掛上笑容,點著頭與明遠打招呼。
“恭喜!”
呂惠卿絲毫不掩飾,表示他已經知道這“汴京銀行”是明遠的產業了。
“多謝呂參政!”
明遠也大大方方地接受。
呂惠卿便站在明遠身側,上上下下地打量起這間新改名叫做“銀行”的鋪麵。
這處鋪麵地段極佳,此前兩串鞭炮一放,幾乎將所有附近的汴京百姓都引了來看熱鬨。
隻不過,看熱鬨的人雖然多,真正進鋪子問詢,想要存錢的人還真沒有。呂惠卿站了一會兒,隻見來來往往,都是兌換金銀和交鈔的。
要將真金白銀存在彆人的鋪子裡——這種風氣,至少在汴京還沒能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