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口。
幾個壯年男子趕著驢車,正等待著同伴的集結。為首的是一名年紀四五十歲的大伯,他正是司冬墨家隔壁鄰居阿進的父親。
等了一會兒,他們所期盼的人終於出現在村口的小道上,正邁著矯健的步伐向他們快速走來。
“哎——墨哥!是墨哥,看到沒,他真的來啦!”
看到司冬墨的身影,阿進格外興奮。他衝著從遠處走來的男人高興地揮揮手,在原地蹦躂不止。
老遠便聽到阿進大呼小叫,男人也咧開嘴,淡淡一笑:“阿進。”走到近前,他拍了拍阿進的肩膀,然後對他身後的幾個男子也一一招呼過:“樂伯,阿升,阿財。”
和阿進一起的分彆是他的父親、哥哥,還有一個年紀很輕的本家兄弟。眾人簡單地寒暄了一下,便早早出發。畢竟,從樂莊到打山貨的地方,還得走上好遠一段路,必須從平原地帶走進深山之中,一路上會非常辛苦。
代價雖高,進山一趟獲得的利潤也是非常可觀的。如果條件允許,在這一帶做山貨生意的人們恨不得一頭紮進山裡,源源不斷地賺足錢。
司冬墨這一次跟他們出去,承擔著保護眾人的任務,作為回報,阿進的父親樂伯除了會帶他進山熟悉路況之外,還會教給他打貨和賣貨的基本知識。平常在鄉裡,司冬墨為人寡言少語卻很熱心,時常會無私地幫助他們,因而這次樂伯一家也想拉他“入夥”,幫他一把。
而司冬墨這次出村,除了進山學著采貨以外,他還存有另外的心思。先前弟弟樂弘打獵賣鹿肉的事情給了他一些啟發。如果把打到的山貨原封不動地賣出去,那麼就隻能賺一個成本價,相對低廉。而倘若將山貨加工之後再賣出去,則可以獲得更多的利潤,而不必被中間人賺走差價。
幾個人趕著驢車隨意聊天,忽然,從司冬墨烏黑的頭發絲當中鑽出了一個紅色的小毛球。叫作阿財的少年眼睛最尖,他立刻指著男人頭上的那團紅色,叫了起來:“天啦,墨哥的頭頂著火了!”
男人伸手上去,把小鳥從頭頂上拿了下來,好笑地看著那少年:“這是我養的小鳥,名叫小紅。”
“咕咕嘰!”祁硯第無數次鼓動翅膀發出抗議。我才不叫小紅!
而那少年誤以為尖叫的小鳥是在和自己打招呼,不但沒有愧意,還衝它露出了憨厚的傻笑。
“墨哥,這是什麼鳥啊?”
司冬墨搖搖頭:“不知道,不過它有很多種絕活兒,我之前見它噴過火,還會吐毒液。”
“這就奇了。”阿財瞪大了眼睛,“我聽說鳥類異獸通常隻會具備一種技藝,而這個小紅同時具備烈火和劇毒能力……這小不點還真是不簡單。”
祁硯來到異世之後,好幾次聽人說起“異獸”這個詞。他知道“異獸”指的其實就是這個世界裡活動的生物,既包括他這樣的“鳥類”,也包括江裡如鯰鯊這樣的魚類,甚至就連司冬墨田邊的蛇肚花也因為能夠動彈和食肉屬性而被歸到“異獸”類彆之中。而其餘那些不會活動的草木則統一被歸類為植物。
阿財問樂伯:“伯父,您認得這小鳥是何品種麼?”
樂伯在他們中是資曆最深的長輩,再加上常年在外奔波,應是見多識廣。但他凝神看了看小鳥的模樣之後,也露出為難的神色:“我也不知道。不過,這鳥兒目前還隻是雛鳥,或許等它長大之後,身上的特征才更明顯易辨。”
“新同伴”的出現引來了眾人的關注。那個叫阿財的少年似乎格外喜歡祁硯,甚至大方地拿出了自己兜裡的瓜子,希望能喂“小紅”吃掉。
征得祁硯自己的同意後,男人把鳥兒放到了少年的手心。阿財小心翼翼地捧著小鳥,看著那圓嘟嘟的肥毛球兒在自己手裡一點一點地啄著瓜子,手心被啄擊的觸感癢得他齜牙咧嘴,同時也興奮不已。
少年有時會忍不住伸出手指,在鳥兒毛茸茸的背部撓兩下,捏一捏那充滿彈性的小身子。但看到那雙淺碧色的大眼睛無辜地望向自己的時候,他又咽了口唾沫,強行忍住了狠狠.擼毛的衝動。
“冬墨,聽說你們樂家還欠著姚老板那邊不少賭債?”
樂伯向男人問起還債的事情。司冬墨也坦然道:“是的。三年前樂家老爺被姚老板套住,在那裡吃喝嫖賭,把家裡的二百畝田都輸了個乾淨,就連宅院也抵押裡出去。姚老板看我們家一無所有、沒法還債,就又借了七八畝地給我們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