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是不懂啊,求解釋!”
“...”
蘇成望著滿臉疑惑的專家們,開口深入解釋:
“這個其實很簡單——”
“第一點:從律師,即公孫明的角度看。”
“假設公孫明教江哲的學費是20萬,江哲當初去找公孫明學習辯論,先支付了10萬元,一年後學成歸來看情況是否要付另一半學費:10萬。”
“他們的協議規定:一年後江哲畢業之後的第一場官司如果贏了,就要付另一半學費。如果第一場官司輸了,則不必付另一半學費。”
“悖論點,在他們私下的協議規定。”
“各位記住:【江哲的第一場官司】。”
聽聞這話,專家們紛紛點頭,將重點記在了心中。
蘇成掃視一眼眾人,點了點頭,而後繼續解釋:
“然後人物角度切換到江哲的這邊,江哲是被告人,他被公孫明告上了法庭。江哲被告上法庭的原因是:這是江哲的畢業測試或者說是畢業試煉,原因其實不重要,隻堯知道這是江哲的【第一場官司】即可!”
“目的主要是公孫明與江哲的辯論,探討的話題是是否支付另一半學費。”
“江哲執己見——【如果審判長判我贏,證明我與公孫明的辯論贏了,既然我贏了,我自然而然就不必付另一半學費了】。記住,這一點不支付給公孫明另一半的10萬費用是基於【審判長的判決】,法律權利賦予江哲不支付10萬給公孫明的權利,江哲自然會擁有不支付另一半費用的權利!”
原本有些繞的點,頓時被蘇成三言倆語解決。
蘇成掃視一眼現場,發現眾人已經從原先的懵逼逐漸轉換為豁然的表情後,便繼續開口解釋:
“接下來是江哲與公孫明的第二句話——【如果審判長判我輸了,證明我在公孫明教授身上學得不夠深,也枉了金牌法學教授這個名號。而且除了這個之外,我和公孫明教授私底下還有具有法律效應的協定合同,合同上說我第一場官司輸了,我就不必支付另一半費用】,這點不支付公孫明另外10萬的費用,也是法律賦予江哲的權利,法律有權讓江哲不支付剩下的10萬。”
“所以,表麵上,不論你們看公孫明還是江哲,他們倆其實都是對的,而且都有相應的法律支持!”
“自然而然,悖論點來了,江哲和公孫明的己見都沒錯,而且是很客觀,也很正確的一個論點,那麼最後的法律,即審判長會如何判二人呢?”
“這個時候,便需要公孫明與江哲提交出更犀利的各自意見,便能決定這場官司的勝負!”
隨著蘇成的一連串解析落下,頓時驚呆了全部專家。
劉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