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桎梏(1 / 2)

如果有人說秦國是一個純粹的落後農業國家,這個說法並不是很恰當。

經過數十年的承平發展,在秦國境內,有數量眾多的手工工場、作坊,以及礦山、冶鐵爐,也有引入了齊國先進機器的大工廠,以工商業規模和經濟活躍度而論的話,是遠遠超過前明時期,這也使得非農業人口的數量非常龐大。

如,景德鎮有八萬多工匠,長江上有十五萬多纖夫,江浙地區和廣東地區的織工皆有十餘萬人;嶺南、夷州也有十多萬的軋糖工人;各個大城市裡也有無數的手工藝者和從事商業活動的市民階層;在西南地區的礦工數量,也達百萬之多。

“粵省鐵爐不下五六十座,傭工者不下數萬人……”。

但這些絕大部分都屬於手工業者或者純粹的苦力,沒有機器,也沒有機械化。

當然,在鬆江、登萊、廣州等地是有一些以機器生產的大工廠,不過,以秦國龐大的體量來看,數量還是顯得太少。

五十多年前,明秦換代之際,有朝堂官員目睹齊國商品和器物湧入時,還很不以為然,態度是頗為不屑的,“漢洲之物,無他,皆不過以供玩好。”

當辛酉宮變,太後攝政後,頒布諭旨,開啟革化新政,其中指出,“治國之道在於自強,而審時度勢,則自強猶以製器為先。”

那個時候,各地開始小規模地從齊國引進各類“器物”,開辦工廠,發展現代工業。

由此,機器的引進打開了古老鐵屋的天窗,在權力與暴力的角逐中,在自卑與自負的交替中,在失落與瘋狂的煎熬下,古老的華夏神州步履蹣跚,逐步踏上一條並不那麼心甘情願的工業之路。

不過,囿於儒家傳統,也囿於見識上的局限性,在許多朝廷大員和士紳眼裡,隻是將“齊學”視為一門補充性的知識,而不是一種認知世界的方法。

曾有大儒言及,“夫不可變者,倫紀也,非法製也;聖道也,非器械也;心術也,非工藝也”。

因為,在曆千年文化影響的神州大陸,還有一種根深蒂固的意識形態上的反商業主義,極大地阻礙了秦國工商業的大發展。

《國語·晉語》中說,“公食貢,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這使得曆朝曆代的民間商業會更多地遵從於官場規則,而不是市場法則。

即使在大秦境內頗有影響力的傳統商幫(徽商、晉商、陝甘商幫、棉商、鹽商等)和若乾財力雄厚的錢莊,以及兩廣、福建等地腰纏萬貫的海外貿易商人,他們與齊國境內的商社和工廠主也不可同日而語。這些商業組織在某種程度上缺乏自身的獨立性,其商業活動以權力租售形成的市場壟斷為主,更談不上什麼技術發明和創新。

在古老的大地上,儒家的罐子容納了太多的東西,並且也以其強大的影響力(約束力),桎梏了太多的事物。

與歐洲西方的冒險探索精神以及漢洲大陸齊國逐漸成型的科學競爭精神所截然不同的是,華夏神州的傳統更強調質樸與無為,這突出體現在部分儒家經義之中。

諸如,“人多利器,國家滋昏;人多技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盜賊多有”。

又比如,“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

所謂“無為”、“不爭”、“不尚賢”,這種節製體現了傳統時代的東方智慧,其本身無可指責。

正是基於長遠考慮,為王朝的穩定和久安著想,對於“挑戰自然”的技術革命或多或少地會持警惕和審慎反對態度。

借用孟子的話說,“是不為也,非不能也”。

如果拋開功利色彩,很難說這種保留和保守不是一種智慧。

“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德成而上,藝成而下”,“日中則仄,月盈則虧”,“盛極必衰,否極泰來”。

前宋橫渠先生張載的《西銘》中說:“民,吾同胞;物,吾與也。”

什麼個意思呢?意即人與人,人與萬物都是一體的。

勞什子蒸汽機、大鐵牛,不過栽於人的利器而已,小道矣。

傳統儒家強調人的內省,要征服的是“心”而非“物”。

縱觀曆史來看,中國儒家文明崇尚中道與中和,對於人類文明的垂之久遠,這種天人合一的精神資源無疑是一種啟示。

齊國所宣揚的所謂工業精神,或者工業文明,並不值得誇耀和引進,隻不過是他們為謀求征服洪荒、戰勝野蠻、行霸道之舉所帶來的一個“附屬品”,是給華夏文明引來的一個“扭曲”現實問題。

在大秦太後攝政那些年,辟鬆江、登萊兩地為“經濟革新區”,還列為朝廷直隸府,施以不同於大秦經濟和治理方法,引進齊國各類工業生產製造,鼓勵工商,大力拓展對外貿易。

然數十年過後,隨著太後退出權力中樞,還政於乾元帝,在沒有了最高執政者的支持和扶保,上述兩地建立的數百上千家私人工場和作坊,也慢慢萎靡和凋零,甚至不少工場淪為官商的附屬。

有的工場缺乏資金和管理手段,經營每況愈下;有的則因為朝廷和地方官府的強買強賣,拖欠貨款,而難以為繼;還有的則被朝廷強行入股,搞成了官商合辦,或者改為官督商辦。

所謂官督商辦,隻不過是以官侵商,以官壓商的一種手段,使得商人和工廠主無法獲得真正的經濟獨立和自由。

自宋以降,不論是前明,還是短暫統治大陸的清虜,乃至現在的大秦,一直都沒有形成一個強大的除了士大夫以外的精英階層,能夠以各種方式將其權力置於國家之上(或參與其中),或者將君權限製在一定範圍之內,達成一種彼此支撐,又彼此製約的權力平衡。

大秦的商人階層沒有政治地位,也對政治缺乏足夠的影響力,並不構成一種參與社會運轉的強大力量。商人為了生存,隻能通過行賄和攀附官吏,或者將官員的權力引入進來。

儒家道德,不僅是王朝政權的一種法律約束,也是一種強大的意識形態。

可以說,曆朝曆代可以崩潰,可以滅亡,也可以被征服,但新的王朝的權力體製不會改變。

為了“弱民”,專製權力自然選擇利出一孔的“農本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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