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失蹤(2 / 2)

狼煙晚明 解衣唱大風 5417 字 12個月前

雖然年齡隻有二十幾歲,輔兵隊的頭目國清林也算跟隨關盛雲的老人了。國隊長本是個棄兒,被大同府威遠衛的一個孤老頭子鎖匠撿回家。轉眼十二三年過去,手藝學得相當不錯了。後來威遠衛出了樁盜案,恰逢朝廷“大計”之年,太爺急了:這分明是給本官仕途添亂來的!於是下了命令:三日一“比”,限十日破案!所謂的“比”,就是每到第幾天,抓不到人犯就大板子拍衙役們的屁股(也有地方抽嘴巴子的)加以督促其工作積極性。差爺們才不願挨處分,當然也懶得去找什麼蛛絲馬跡真破案——那得耗到什麼時候?於是第三天,能開鎖的鎖匠老國和小國雙雙被拿了去交差。

六扇門的爺們知道,隻要審的時候手底下加把勁,人沒了便死無對證,也就鐵案如山了。果然,老國沒扛住升堂的一通板子——最後幾板子“打歪了”,沒打在屁股和大腿,而是落在後腰上。當場就失禁尿了血,然後當晚死牢裡了。當然,刑部收到的案卷裡寫的是“主犯暴疾身故”。 十二三歲的國清林營養不良,看起來也就十來歲的樣子,既不能一起拍死也絕不可能追出什麼贓物,於是啥都不懂的半大孩子小國被一腳踹出來。老鎖匠的家已經被差爺們抄分得隻剩四麵牆,小國就此流落街頭。

不過那年月會開鎖絕對算高科技人才,既然造鎖修鎖的正經營生沒活路,那隻好發揮開鎖的特長了。很快,小國便在一夥既偷且搶兩手都很硬的“好漢”小團隊裡站穩了腳跟。再後來,“好漢們”集體投了剛攏起百十號人的關盛雲。關大帥覺得能開鎖的手比隻會掄刀子的手金貴得多,於是小國便被特彆關照了。半大孩子逐漸變成青年,小國也掛上了把總的頭銜,領了輔兵隊官的職務。

把總又叫百總。因為舊時沒有漢語拚音普通話,軍兵們很多都是來自天南地北啥口音都有的充軍好漢,軍中識字率又低得離譜,把、百二字也就混著用了,叫啥都行。關盛雲不像後世的洪秀全,非要自己編出來一套亂七八糟的官職名稱把所有人整懵圈,直接沿用了明軍中的官職秩次。

把總是武職正七品,擱今天屬於縣處級乾部,當然,文官不認這個。理論上轄戰兵四百四十名,在大明的前期很厲害了。不過中後期迅速大幅度貶值,行政地位類似於排級乾部,實際上更像班長,能有十幾個手下算不錯了。這是中原一帶,因為戰事多,各路兵馬很雜,任命就非常亂。閩粵一帶相對消停些,把總還是個挺重要挺值錢的武官。

這天傍晚,有一支七八個人的伐木小隊沒回城。開始國把總沒太往心裡去:也許因為什麼耽擱或者走得太遠,傍黑天就在城外宿營了,等天亮了自會回來——一般來說,潛逃是不會的,在這個時代,離城郭遠一些就是荒山野嶺,交通全靠兩條腿,出發時充其量每人隻給帶兩個雜糧饃,彆說遇到野獸官兵,要逃跑的話,幾天裡餓也餓死了。心裡想著等他們回來非要抽幾鞭子讓這幫家夥長長記性,可第二天直到傍晚,不僅這個小隊沒回來,又少了另一組人。

國把總發現不對勁了,於是馬上報告了關盛雲。

憑心而論,關盛雲完全不在意少了幾個輔兵,隨口哼哈應付了幾聲。即便是在當官軍的時候,輔兵也是消耗品中的消耗品,跑了也好、死了也罷,回頭再抓些人來就是了。

恰巧羅詠昊不在,若不是小羅師爺恰巧在跟關建林說話旁聽了去,這事也就過去了。羅世藩力氣不大滿肚子鬼點子、關建林渾不吝一個,啥也不怕就是沒長腦子,這倆人卻偏偏是好朋友,小羅說啥關建林都愛聽。

小羅師爺歪著頭側耳聽了一會,沒驚動關盛雲,拉上關建林去找穀白樺。穀白樺聽了小羅的分析很是不以為然,他覺得那些個家夥應該就是跑掉了。哈哈大笑說不就是些個苦力麼,隻要國清林給他弄點酒來,他派人去各家抓,要多少有多少。不過最後還是被小羅說服,挑了十幾個身手不錯的兄弟騎馬出城一探究竟。

吃過午飯,關盛雲拿了本於勝良書架上的《玄怪錄》打發時間。看了一會,困意上來開始在椅子上打盹。依稀夢到跟幾位仙女姑娘傳翠簪行酒令,一位白衣飄飄的貌美如花卡住了,眾人嚷嚷著要罰“香一個”,滿臉羞紅朱唇微張的吹彈可破剛湊近,猛地被外邊一陣喧嘩吵醒。睜開眼,花容月貌不見了,換成了穀白樺那張圓乎乎的黑臉,幾乎貼到自己鼻子尖上大聲喊道:“大帥,敵襲!”

唾沫星子噴得關盛雲滿臉都是。

本篇知識點:

1、古代行軍對水源的要求非常高,而且為了防止敵方投毒或不潔飲水導致大量非戰鬥減員,水源必須是活水。

2、古代對死刑的判處非常正規,流程也繁瑣,甚至需要皇帝本人親自去勾決(一般在草木肅殺的秋天,所以叫“秋後處斬”)。比如判了“斬監候”,理論上是死緩待決:等著刑部給大皇帝報上名單,禦筆勾誰砍誰。如果是皇帝認識的大官,大概率死不了——真想殺你就直接判斬立決了。嚇唬一下而已,甚至過一陣從牢裡拎出來官複原職的也大有人在,顯示皇恩浩蕩,讓你發自肺腑地賣命。不過,由高高在上一下子變成囚犯,巨大的落差、隨時提心吊膽的怕大皇帝哪天不高興給名字劃一道……也是度日如年。當然,惹下的事情一發不可收,或者大皇帝心情不好,越想越恨,哪天索性一筆勾了的也有。如果是大皇帝不認識的草民,那就看命了……也有命特彆好的,在牢裡幾十年(好吧,牢裡幾十年,也好不到哪裡去),每次都沒勾到,最後大皇帝看名字眼熟,問起來漏網幾十年,琢磨一下應該是命不該絕,就此赦了的,也有。反之,如果“意外身故”,朝廷也不會追究。比如說,你是個縣官,判人犯“站籠”,曝曬十幾天都曬成肉乾了,那是“意外”——誰知道他為啥這麼不扛曬的!所以,沒事。其他關牢裡餓死了、大板子拍得心臟病犯了、傷口感染死了……都一樣,報個“惡疾”、“暴疾”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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