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權力如舟,載人死生(1 / 2)

知縣李義皺眉。

顧舉人,你小子是不是搶我台詞了?

“你有何證據?”

李義開口。

顧正臣看向李義:“還請縣尊差人將水塘裡的木船拖上堂來。”

李義疑惑地看了看顧正臣,又將目光投向貌似鎮定的王富貴,安排皂吏拖船。

小木船,取來不難。

當木船放在堂上時,王富貴看了看木船,並無什麼不妥,放心下來:“顧舉人,這算什麼證據?”

顧正臣指了指木船,嚴肅地說:“我找人問過,這條船為王家所有,外人畏於王家,皆不敢擅自使用。洪武二年春,王家花錢從劉員外家中購得水塘,之後買了批魚苗鴨鵝,放養在水塘之中。這些是真的吧?”

“買個水塘,養點魚有錯嗎?”

王富貴反問。

顧正臣搖了搖頭,目光陰冷地說:“養魚,恐怕遮不住水底腐爛的屍臭味,養鴨鵝才是真!”

王富貴嗬了一聲:“一派胡言。”

李義拍了拍驚堂木:“顧舉人,這恐怕不能成為證據。”

顧正臣微微點頭,指向堂上的小船:“縣尊,這船上滿滿的血跡,算不算證據?”

“血?”

李義站起來看了一眼,船雖有些臟,但一眼可見,並沒有血。

縣丞金大車上前仔細看了看,對李義搖了搖頭。

“哪裡有血?”

李義臉色一沉。

顧正臣看向王富貴,彎腰,撿起了船的纜繩,咬牙說:“這纜繩,幾年沒換了吧,若不是粗些,怕早就斷了。不知道王老爺有沒有注意到,這纜繩裡到處都是褐黑色,可這是白棕麻繩,哪裡來的褐黑?當時夜間清洗船上的血跡時,忘記連纜繩一起洗了吧。”

“仵作!”

李義連忙傳喚。

仵作上前,接過麻繩仔細看了看,對李義回道:“確實是血,至於是人血還是其他血,無法判斷。”

王富貴連忙說:“興許是殺鴨鵝時濺上去的,再說了,王家又沒有天天盯著木船,有人用過,關我們何事?這些可無法證實是我殺害了顧阫。”

李義威嚴地喊道:“這些證據雖不足以證明是你殺害了顧阫,但與鄧泉、黃琳的口供吻合,足以證明沉屍所用的就是這一條船!”

王富貴堅決不承認:“誣陷罷了,你們做官的不就是想吃大戶,撈點好處?既然這樣,不如直接說要多少錢財,何必來這一出。”

縣丞金大車厲聲:“放肆!”

王富貴滿不在乎:“縣太爺若沒其他證據,隻憑著兩張嘴,還不足以定罪於我吧。”

李義看了一眼王富貴,這個家夥擺明了是打算抗拒到底,死不承認。

顧正臣,你看到了吧,未來你可能麵臨更棘手的情況,死無對證時,你又如何應對?

這一次,我教你。

日後,你成為朝廷官員,可要為民做主!

驚堂木再次響動。

李義沉聲:“暫將王富貴押下去,傳王家管家王治,仆人王二、王六。”

王富貴臉上浮現出驚慌之色:“縣太爺……”

“帶下去!”

李義下令。

隨後不久,王家管家王治,仆人王二、王六就被押上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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