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李鴻章籌議海防(4)
四、原奏籌餉一條。近日財用極絀,人所共知。欲圖振作,必統天下全局,通盤合籌,而後定計。
新疆各城,自乾隆年間始歸版圖,無論開辟之難,即無事時,歲需兵費尚三百餘萬,徒收數千裡之曠地,而增千百年之漏厄,已然不值。且其地北鄰俄羅斯,西界土耳其、天方、波斯各回國,南近英屬之印度,外日強大,內日侵削,今昔異勢,即勉圖恢複,將來斷不能久守。酌度情形,俄先蠶食,英必分其利,皆不願中國得誌於西方,而論中國目前力量,實不及專顧西域。
曾國藩前有暫棄關外專清關內之議,殆老成謀國之見。今雖命將出師,兵力餉力萬不能逮。可否密諭西路各統帥,但嚴守現有邊界,且屯且耕,不必急圖進取。一麵招撫伊梨、烏魯木齊、喀什等茴酋,準其自為部落。如雲貴粵蜀之苗、瑤土司。
微臣竊以為,兩存之則兩利,俄、英既免各懷兼並,中國亦不至屢煩兵力,似為經久之道。況新疆不複,於肢體之元氣無傷;海疆不防,則腹心之大患愈棘,孰重孰輕,必有能辨之者。
此議果定,則已經出塞及尚未出塞各軍,似須略加覆減,可撤則撤,可停則停。其停撤之餉,即勻作海防之餉。否則隻此財力,既備東南萬裡之海疆,又備西北萬裡之餉運,有不困窮顛蹶者哉。
至此時開辦海防,約計購船、練兵、簡器三項,至少先需經費一千餘萬兩。本年八月間,戶部奏覆文祥寬籌餉需折內,議請暫停內務府不急之需,而海防用項仍無可籌。故令各省先儘各項存款移緩就急,抵充防費,究之各省留支奉撥之數,比之歲入之數,無不浮溢數倍,更有何款可以存留借抵。
必不得已,應仍照總理衙門同治五年奏案,專提部存及各海關四成關稅一款,為目前開辦之需,除天津海關四成歸天津機器局,江蘇海關四成內之二成奏歸上海機器局,山東、江漢兩關四成奏明撥充奉兵及淮軍月餉,淡水一關奏留台防軍需,均為海防而設,毋庸置疑外,其餘各海關四成關稅及部庫曆年提存四成,應請專備總理衙門及海防統帥大員會商撥用。
此後即責令各海關另款封存,徑行報解,不準本省借留,亦不必再解部庫,致多轉折,此項每年計可得銀百數十萬兩,加以部庫另存三百餘萬。如有不敷,擬仍暫借洋款,由續收四成關稅項下撥還,以應急需。其息銀以七八厘為度,歸本以十年八年為度,亦各國常有之事,無足詫慮也。
至於日後久遠之費,當於開源節流求之。現在丁漕課稅正供之外,添出厘金、捐輸二款,百方挖掘,仍不足用。捐輸所得無幾,流弊甚大。而內地厘金,又為半稅所絀,如銅鐵、羽呢、洋布等類,皆關民生日用,洋船轉運迅捷,交納又僅半稅,於是奸民包攬冒騙。大宗貨物皆免完厘,因稅則載在和約,無可議加,以致彼此輕重懸殊,商民交困,淵魚叢爵之喻,何堪設想。
丁日昌擬設廠造耕、織機器,曾國藩與臣疊奏請開媒、鐵各礦、試辦招商輪船,皆為內地開拓生計起見。蓋既不能禁洋貨之不來,又不能禁華民之不用。英國呢布運至中國,每歲售銀三千餘萬,又銅、鐵、鉛、錫售銀數百萬,於中國女紅匠作之利,妨奪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