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黃宗旦若不是得到了丁相的首肯,他有那麼大的膽子嗎?
‘阻止興學’的帽子,黃宗旦還帶不起!
就在眾臣暗自揣度之際,丁謂心中正暗自得意著。
吵吧!
吵吧!
最好是把官家和太後都給吵煩了!
作為朝廷首相,丁謂自然想從興學之事上撈點功勞,但眼下的輿論,不太合適。
也不知道官家和太後是怎麼想的,頻頻讓一選人出風頭?
範仲淹,當真就那麼好?
區區選人,何德何能!
範仲淹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在朝廷的詔書上,丁謂也對此人生出了幾分好奇。
前不久,他特地查了大中祥符八年的同年小錄。
結果可倒好,連範仲淹的名字都沒查到,後來還是在下屬的提醒下,他才得知範仲淹及第時還叫‘朱說’。
然後再一看,好嘛,乙科第九十七名。
連個三甲都不是!
小小的一個乙科第九十七名,竟然能獲此聖恩,丁謂當即憤滿不已。
當然,他絕對不會承認自己酸了。
他怎會酸一個選人?
當朝宰輔,嫉妒選人?
再之後,丁謂就覺得有必要殺一殺範仲淹的氣焰。
先把水攪混了再說!
待到範仲淹上書的風波平息之後,他再繼續推行興學之策!
至於,錢的問題,也不難解決。
丁謂雖然是理財高手,但他也不能無中生有,以三司現有的盈餘,確實不足以支持大規模的興建州學。
不過,朝廷沒錢,不代表沒有彆的辦法。
應天書院的學田是怎麼來的?
一是鄉紳捐贈,二是朝廷賜田,三是地方劃撥。
這個‘一二三’是按照來源多寡劃分的,鄉紳捐贈的數量遠比朝廷直賜的要多。
書院越好,鄉紳的捐贈就越踴躍。
當然,鄉紳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這些錢是帶著目的的。
咱都捐了錢,往書院裡塞一兩個本家子弟,不過分吧?
丁謂打得便是‘鄉紳’的主意,過去他曾執掌三司多年,鄉紳到底有沒有錢,他非常之清楚。
待到時機完備,興學經費,可由朝廷出三分之一,地方出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一‘自籌’。
這一方案,丁謂也是經過仔細考量的,國朝的財稅實行的是三分法,上供一部分,送使一部分,留州一部分。
抽出一筆錢,用以資學,除了少數條件不好的州府,其他絕大多數州府,應該是沒什麼壓力的。
錢有了,公平的興學也就有了。
鄉紳們既能得善名,又能得利(塞人入學),地方官亦能得到士林的美名。
而朝廷既省了錢,又辦了事。
最後,丁謂本人也能落到相當一部分的功勞。
鄉紳,地方,朝廷,丁謂,四贏!
若是加上官家和太後,那便是六贏!
贏麻了,屬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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