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五十二章 掐架(2 / 2)

東方好萊塢 一品黃山 4114 字 11個月前

然而,新亞卻也不懼他們。在新聞發布會結束後的第三天,新亞法務總監司馬傑邊親自雇傭號稱勝率百分之百的香港著名禦用大律師張秉政,受理劉錫明的委托,正式入稟高院,宣布以惡意誹謗、汙蔑、人身攻擊等罪名,將《香港夜報》、《新界日報》、《九龍時報》、《香報》等十數家媒體告上了法院

“……我僅代表我的委托方,對以上十數家媒體,在過去的半個月裡對我的委托人進行的各種犯罪表示憤怒與譴責。香港是一個公平的法治社會,媒體這種作態當不得社會跟公眾對其信……過分的言論自由助漲了某些不良媒體的霸道行徑。媒體本該擔當監督社會、反映民聲之責。可是從其所作所為來看,卻分明是知法犯法,罔顧社會給予媒體之責任,濫用媒體人之權力……”

“……鑒於其在過去對我的委托人所犯下的罪過,我們將有權向其要求賠償我的當事人家庭、精神及事業損失1748萬港幣,並需於香港知名媒體上,向我的委托人鄭重道歉,承擔為其造成的名譽損失的恢複之責任……”

出道以來為香港無數富豪及名流提供過法律辯護義務的香港知名大律師張秉政擔任陳白強跟新亞的負責律師,新亞的決心跟魄力可謂是吸引了無數人的關注。

張秉政在香港法律界名氣很大,香港律師業務大致分為向公司提供法律谘詢跟公證的事務律師已經法庭辯護的禦用大律師幾種,毫無疑問自出道以來從來沒有輸過一場,號稱勝率百分之百的張秉政就是香港禦用大律師之中最富盛名的十幾人之一。

也是因為名氣很大,想要邀請他擔任律師提供法律義務,低於五六十萬根本請不動他,甚至就算是一些人能夠給出這個天價,張秉政也不見得什麼案件都接。也多虧了新亞狀告十數家媒體這件事情夠轟動,加上對新亞電影公司老板十分感興趣,在林孝智親自請他用了一餐交談後,這張秉政便同意了接下這樁案子。當然,他所使用的證據,係數來自新亞法務團隊。

此案一出,涉及索賠金額之巨,便是之前最不以為然的《香港夜報》也坐不住了,因為索要的這高達一千七百多萬港幣的賠款之中,其中僅他們一家便被索賠高達五百萬之巨,差不多趕上了《香港夜報》二分之一的總資產。這其中新亞不僅向其索亞陳白強的誤工費、精神損害賠償、代言損失賠償、人氣流失賠償等等,還有新亞電影所謂的《情書》先期廣告費損失,以及新亞唱片公司的唱片先期廣告損失等等。仔細數來光是索賠項便多達近二十種,擺明了要把《香港夜報》他們往死裡整。

1748萬的天價索賠一出,亞狀告不良媒體事件,迅速在香港發酵,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如果隻是為了吸引眼球,為自己的公司做宣傳。那麼我們不得不承認,某些人成功了”

月10日的最新版《東方日報》之上,其娛樂版主編宋秉書如此諷刺道:“奉勸某些人必須得記住,一部電影偶然的成功不代表就能一直獲得成功。安心經營公司才是王道,新聞話題跟炒作並非長久之計。若聽不進,一年之後再來看,看你還能得意幾時”

雖然《東方日報》之上沒有明說所指何人,但這麼明顯的暗示香港任何看過這篇報道的人,立刻便能猜到他所指的是誰了。

然而不同於態度驟變,對新亞隱隱帶上了幾分敵意的《東方日報》。同一天裡發行的香港另一份大報《成報》,卻給出了截然不同的報道。

“完全被濫用了的新聞自由”

最新一期的《成報》頭版頭條,竟然不去報道時政反而把四分之三的篇幅給了亞狀告不良媒體事件,,並且同樣也有主編一級的編輯親自撰文,態度與《東方日報》截然相反,一副力頂新亞的架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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