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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從江州溯長江而上,穿三峽到達忠州,興衝衝到了城內,卻發現這個江邊小城,連條能跑馬車的平路都沒有。
“更無平地堪行處,虛受朱輪五馬恩。”白居易本是刺史,可乘用五馬朱輪的專車,但忠州儘是崎嶇陡峭的石磴路,他隻能“虛受朱輪五馬恩”了。白居易在當晚寫就的《初到忠州贈李六》詩中,發出這樣的怨歎。
不過,白居易一向以“兼濟”為誌,既已來到了忠州,他希望自己可以在這裡有用武之地。
他相信通過自己的勵精圖治,一定能改善忠州的現狀,為朝廷分憂,為百姓謀福。在《忠州刺史謝上表》中,白居易寫道:“誓當負刺慎身,履冰厲節,下安凋瘵,上撫憂勤”。
正如後世史書所記載,白居易任忠州刺史“忠國事,勞民事,勸農生產、鼓勵農桑,身先躬行、省事寬刑、憐老愛子,開山修路、植樹種花、與民同苦樂”。
唐初,征收賦稅沿襲北魏的租庸調製。租庸調以人丁為依據,所謂“有田則有租,有身則有庸,有戶則有調”。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繳納一定量的穀物,叫作“租”,可以用絹或布代役,叫作“庸”,繳納定量的絹或布,叫作“調”。
後來,土地兼並便在逐步發展,失去土地而逃亡的農民增多。農民逃亡,政府往往責成鄰保代納租庸調,結果迫使更多的農民逃亡,租庸調製的維持已經十分困難。
安史之亂以後,國家失去有效地控製戶口及田畝籍帳的能力,土地兼並更是劇烈,加以軍費急需,各地軍政長官都可以任意用各種名目攤派,無須獲得中央批準,於是雜稅林立,中央不能檢查諸使,諸使不能檢查諸州,賦稅製度非常混亂。780年,唐德宗建中元年,宰相楊炎建議頒行“兩稅法”。兩稅法是以原有的地稅和戶稅為主,統一各項稅收而製定的新稅法。由於分夏、秋兩季征收,所以稱為“兩稅法”。
隨著時間的推移,貪得無厭的官吏又在兩稅定額之外巧立名目敲詐勒索,如“間架稅”、“除陌錢”等等。許多官吏為了得到升官提位,在正稅之外橫征暴斂。沉重的苛捐雜稅,使勞苦人民陷入了生不如死的悲慘境地,“兩稅法”實際上已不再存在了。白居易上書向皇帝建議“宿弊必除,舊章鹹舉”,並在忠州竭力推行這一**主張。
自白居易就任刺史後,忠州連續兩年大豐收。白居易曾在衙前宴請府吏和州民,興高采烈地欣賞“蠻鼓聲坎坎,巴女舞蹲蹲”。
年終歲尾,白居易格外思鄉。離開長安城快五年了,他感慨良多,作了這首《歲晚》,勸慰自己:“霜降水返壑,風落木歸山。冉冉歲將宴,物皆複本源。何此南遷客,五年獨未還。命屯分已定,日久心彌安。亦嘗心與口,靜念私自言。去國固非樂,歸鄉未必歡。何須自生苦,舍易求其難。”
既然天子有命,屯分有令,那麼心就此安下,但做實事,不問前程。歸去未必是福,離開也是一種新生,何必對過往糾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