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師看著保鏢問:“當時你看到的,這位被告和被害者是不是廝打的很厲害?請詳細的說明一下當時兩人廝打的過程。”
“是。”保鏢努力的回想,然後陳訴道,“我聽到包間裡有爭吵聲的時候,我就衝了進去,就看到陳茉和孟總廝打在一起。
當時兩個人都很憤怒,廝打的很厲害,那個架勢真的要鬨出人命一樣,按說我是孟總的保鏢,我應該幫著孟總。
但對方畢竟是個女人,我當時是擔心孟總失手,真鬨出了人命,我是想拉住孟總的,但孟總力氣實在大,我壓根就攔不住。
後來……後來因為我的過失失了火,當時我就真的顧不得了,我就是一個打工的,總不能把命給丟了,我就不管他們打不打的了。
我就跑到了窗邊打開窗戶想逃生,沒想到一打開窗戶發現樓層很高,跳下去也是死,更糟糕的是等我開了窗之後,包間裡的火勢就更大了。
我當時心想完了,肯定是死在這裡,誰知包間裡的滅火裝置啟動,看到有水噴下來我就看到了希望,之後就好像外麵有人衝進來救火。
那時候我也被嗆的不行,很快就沒了意識,之後醒來就是在醫院裡了。”
“根據證人所說,兩個人廝打的很厲害,孫助理上了年紀,在這種混亂的情況下自身難保,證人當時一心想逃生也沒有管。
那就是陳茉、徐管家和被害者三個人的爭鬥,剛才證人也說了,兩個人情緒都非常激動,這時候是都沒有理智的,陳茉拿著酒瓶猛敲死者頭部,也已經是既定的事實。
而凶器上也提取出了陳茉和蕭天若的指紋,這也都對得上,還有剛才蕭天若律師問的,看到包間裡著火,她還要衝進去的原因。
她剛才說是救人的可能性大,那有沒有另一個可能?陳茉找到蕭天若,陳茉是想證明當初她所謂的清白,而蕭天若是想知道當初害她丈夫的人到底是誰?
剛才你也提到了,蕭天若帶有通訊器,包間裡的一切談話她都聽得清,按照之前陳茉的口供,徐管家說的是當時收買他的人就是死者。
那麼請問,蕭天若聽到這話是不是會有憤怒?她衝到包間看到裡麵著火她還要進去,會不會她早就知道這包間裡安裝有自動滅火設備?
一般自動滅火係統會在火災初期迅速響應並開始工作,所以她的確有怕死者燒不死的擔心,她衝進去包間後的大喊,也許不是想救人,其目的隻是為了製造恐慌。
趁包間內一片慌亂之際,她連同陳茉一起擊打死者頭部致其死亡,但她沒想到的是火勢蔓延比她想象要快,自動滅火係統啟動的比她預想的要晚。
不過也沒關係,從事件之後,孟昶死了,徐管家和孫助理現在還昏迷不醒,而她們兩個能安然無恙的坐在這裡,這就是最好的說明。
我再重點強調一遍,蕭天若是個法醫,她懂得知識很多,找同事去也許就是她的障眼法,而陳茉坐擁千億資產,在有錢能使鬼推磨的年代,她甚至可以買下那座會所,她更甚至可以買通會所的所有高管。
人命關天,被害者今年也不過三十出頭,一樁人命案如果草草了事,讓真凶逃脫法律的製裁,那法律的公道將蕩然無存。”
李律師說完,蒲雪便放聲哭了出來,安靜的掉一根針都聽到的氛圍下,她的哭聲格外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