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我教令,自即日起,天下兵馬凡戰死者,皆撫恤銅錢十貫,糧食三十石。”
朱高煦更改了大明的撫恤,在原先的三十六石撫恤糧食上削減六石,增加十貫。
十貫錢,足夠買二十五六石米了,也就是說戰死後撫恤五十五六石糧食,足夠五口之家不事勞作兩年。
儘管如此,朱高煦個人並不滿意,他最想要發出的撫恤其實是耕地,但關內的耕地情況不容樂觀,朝廷也沒有組織大規模的屯墾,因此沒有那麼多田給朱高煦分發天下各地守軍。
不過這不打緊,很快朱高煦就會針對天下屯軍推出新政,讓他們不僅擁有自己的田地,還能讓大明的田地也翻倍。
當下之急,是讓戶部先算出這十五萬將士撫恤所需錢糧,以及各地府庫是否充足,能否撥發。
“臣這就帶人去算。”
戶部官員作揖應下,轉身退出了院內,並在不久後給朱高煦送來了具體的撫恤數額。
當下全國一年前後未支付撫恤的兵額數是十四萬九千六百七十二人,其中武官三千七百六十七人,剩餘都是普通兵卒。
各自按照撫恤政策算下來,需要發放銅錢一百七十七萬六千四百貫,糧食五百零六萬二千三百石。
這是筆不小的數目,至少比原先洪武、建文時期的撫恤高出了八成,但朱高煦清楚這撫恤必須得發。
“就按照這麼辦。”
朱高煦沒有反駁,直接選擇了朱批,同時向官員開口道:“你把戶部和地方如何收稅,地方如何起運,運送多少入京的規矩給我拿來,我仔細看看。”
“臣領命!”官員不敢拒絕,畢竟在京官員的抓捕風波還在繼續,誰知道自己一句話說不好,會不會落得牢獄之災。
很快,他便帶著兩名官員,抱著厚厚的二十餘本文冊抵達院內,在放下文冊後,得到朱高煦的準允離去。
至於朱高煦,他準備趕在朱棣南下前,將明初的稅收體製理清,並根據曆史上中晚明遭遇的問題,想出更為合理的辦法。
他這一看,便是整整三日。
饒是他有近乎過目不忘的能力,也花費了三日的時間才大致看明白了朱元璋親手製定的繁雜稅收體係。
首先,朱元璋定的農業稅稅率確實很低,僅為二十稅一,可明初還就是憑著這麼一套低稅稅製就能保持很高的收支盈餘和財政儲蓄。
因為除了農業稅以外,明朝還有大量屯田、鹽課、茶課、勞役收入,加上明初官府相對較為廉潔,朱元璋懲治貪官汙吏也比較狠,賺差價的“中間商”不敢太過分,所以征收效率也比較高。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官營土地、鹽課、茶課以及寶鈔所帶來的財政收入都在發生巨大演變或萎縮,為了維持各級官府的各項開支,明朝實際所征收的農業稅已經不低了。
比如朱元璋所規定的‘夏秋米麥’白糧,所謂的“十稅一”、“二十稅一”,都並不是說等農民當年糧食收獲多少並上報後,按此數據折算比例進行征收的。
而是朝廷戶部早就提前根據當地田畝質量、戶口數額的實際情況,給各省各府州縣定好了田賦歲額的具體數目。
這種情況下,所謂的“十稅—”、“二十稅一”其實沒有多大的意義。
比如假設朝廷認為你山西一年就應該產出一千萬石糧食,現在又假設就按昭二十稅一。
那好了,你們山西今年應該交五十萬石糧食,這個額定數目攤牌給山西巡撫和山西布政司,現在就由他們去征收執行了。
他們自然是往下一級一級攤牌給各府州縣,以及布政司的派出機構……督糧道,由最基層的裡長、糧長征收。
不管采用什麼方法,必須把這個額派稅糧給收齊了。
有時候攤派到最基層,會將各民戶分上、中、下戶,由所謂“較富裕的上戶”來統一納糧交稅,交不齊就需要自己補齊,所以被攤派到的所謂“上戶”,輕則大出血甚至破產,重則家破人亡。
“入倉交納,又被積役之苛求,踢斛淋尖一,風揚日曬,無錢買補,忍苦罰椿。”
當時的老百姓都是想儘辦法不願意被定為上戶的,如果地方官跟哪個人有仇,就將其定為上戶,一番折騰,能輕而易舉讓其家破人亡。
如果遇到什麼天災人禍、戶口逃亡,地方官府真的沒法收齊,那就先欠著,留待今後繼續催征,例如江南的南直隸、浙江、福建等地就這樣一年拖一年,永遠追征不完。
看到這裡,朱高煦都能猜到後麵會產生出催征的現象,果然在他繼續往後看去後,立馬看到了許多喪良心的事情。
不過比起催征催收,更喪良心的還是加耗。
所謂加耗,便是各級官府在朝廷基本田賦的基礎上的加征。
因為征收、解京的過程中確實有一定的損耗,這些損耗自然是由老百姓承擔,這就給了各級官府一定的操作空間。
為了維持各級官府越來越大的各項開支,隻要地方官府能把朝廷額派田賦交齊,那朝廷往往會對加耗予以默認,甚至出台規定各省直相應的加耗比例。
比如浙江每糧一石加耗七鬥,一石等於十鬥,等於百姓要交一石七鬥,多出太多負擔。
看完這些,朱高煦隻覺得有些棘手,因為他清楚這些隻是表麵,實際上百姓在繳納賦稅的時候,還容易遭遇到各種官府衙役的為難。
在朱高煦了解的明代官府手段中,甚至為了征收貪墨更多糧食,創造出了一個“淋尖踢斛”的名詞。
所謂“淋尖踢斛”,是指老百姓交納糧食時,官府用大斛做量器,為了多收米穀,會把米穀在斛中堆起成尖,接著便由倉鬥官吏踢上幾腳,踢完後還必須要求餘下的糧食符合征收要求。
其實這是非常有技術性、專業性的一項工作,普通人乾不來。
這溢出來的穀物,據說是彌補儲存和運輸過程中損耗用的,不許納糧人掃回去,其實一向都由官府留下,按職務高低、親疏關係等私分了,或者充為基層官府的公費。
彆小看這麼幾踢,按正統年間戶部的估算,這一份“尖米”,與“正收”的比例,起碼是每石要占四五升之多。
到了成化年間整頓財政,倡廉反腐,戶部頒布標準,將“尖米”打入“正收”。
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基層官府在具體操作時,又來個“尖上加尖”。
整個明代,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加耗比例越來越大,淋尖踢斛的操作永不過時。
正統十二年的時候,吏部官員陳倫的奏疏就說過,洪武時,夏秋二稅都隻需要交正耗,後來因為要運至北京,每石加耗二三鬥,再後來就增加到六七鬥以上了。
地方官府征收的時候又攤派索取各種費用,還全部按照淋尖踢斛的辦法征收,如果按照額定的正稅計算,實際征稅已經是額定的兩倍多了。
奏疏下戶部商議後,戶部建議規定各省的加耗比例,並重申隻有正糧用尖斛,加耗糧要用平斛,但各地官府卻並沒有告知百姓,所以請求朝廷榜示百姓。
最後明英宗卻並沒有同意,說明他是清楚知道地方官府是如何加倍盤剝百姓的,但卻認可這種做法。
當時收糧的倉鬥級役吏,一般用各衛精壯軍人,這差使很多還是出錢買來的,來辦差就是為了再賺一筆,而各府、州、縣官也通同糧裡長作弊,竭儘可能地盤剝老百姓。
他們征了百姓二石糧,卻隻給朝廷一石,到最後罵名卻由朝廷來背。
這種現象除了在洪武年間被整治,其餘時間無不如秋後螞蚱,越蹦越高。
哪怕如今,朱允炆僅當了兩年皇帝,地方上的官員就已經開始吃的腦滿腸肥了……
“還是得培養足夠多的基層官員,決不能繼續依靠胥吏和地方鄉紳了,另外幣製更替也得加快。”
看完了戶部的文冊,朱高煦揉了揉有些發脹的太陽穴。
他簡單算了算,以當下大明耕地約四億畝來算,即便每畝畝產隻能達到一石,可隻要能收上來十稅一,朝廷就可以從耕地之中獲得近四千萬石的糧食。
可是隻要是糧食,就會有“淋尖踢斛”這種事情發生。
這種事情發生的原因是因為底層胥吏和官府貪官狼狽為奸,以公謀私所致。
這種事情不管怎麼換人,還是會發生。
如果想要儘量避免,就應該從實物稅改變。
另外,戶部定下的攤派也有很大問題,各省的攤派朱高煦仔細看過,山西定的太高,浙江、江西定的太低。
但是加稅確實不可取,因為戶部分“上、中、下”三戶這個步驟有太多可人為乾涉的情況了。
戶部這麼分,是因為地方官府確實流官不夠,隻能讓出一部分利益給地方胥吏,使用他們在地方權力來收稅的同時,也便宜便宜他們。
不過,朱高煦不打算便宜這群人,他打算花十幾年時間,一點點的耕耘地方稅收,並且一點點拔出胥吏係統。
大明六千萬百姓,隻要能維持三十萬人的基層班子,實際上就能控製好大明。
這三十萬的班子,朱高煦已經湊出十分之一了,現在他要做的就是繼續等待,然後加大力度。
隻有有了足夠的基層官員,他才能保持一套長期看來廉潔有效的稅收體製。
單說朱元璋規定的這套體製,本質上沒有什麼太大問題,除了攤派有些小問題外,最大的問題還是鄉紳胥吏插手太多,致使人越多的地方,稅收越難收取,越容易拖欠。
朱高煦不可能推翻自己的統治,但開啟民智不等於要推翻自己的統治。
他要把封建腐敗的鄉紳胥吏掃除,更換上屬於朝廷的官員。
用槍杆子加筆杆子,他就不信自己弄不過這群鄉紳胥吏。
想到這裡,朱高煦打開一本空白的文冊,開始對如何將渤海教育體係範圍擴大做出詳細安排。
隻要有了足夠多的人,他就可以不斷給官場輸送新鮮血液,到時候三條腿的蛤蟆不好找,識字懂算術的人遍地都是,他還怕官員抱團?
想到這裡,朱高煦便開始奮筆疾書。
也在他奮筆疾書的時候,北邊的朱棣曆經十餘日的奔波,總算趕在五月前抵達了京城……,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