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往滎陽縣城路上,經過田英的講述,寒雲總算搞明白事情的真相。
今年滎陽旱情有點苗頭的時候,鄭家突然提高價格收購糧食,很多百姓見到一點小利,紛紛把手中僅存的一點存糧賣出。
哪知道旱情越來越嚴重,連續幾個月硬是沒下一滴雨,河水也越來越少,村子裡的小溪一條一條乾枯,田裡的莊稼全旱死了。
等到百姓反應過來,再去購買糧食的時候,不但高價,還限量。
就百姓手中那一點錢,一來一往便被鄭家折騰乾淨。可,人要吃飯,以往村裡人家缺糧可以相互借糧,收獲的時候再還。
如今田裡的莊稼都死了,有糧的也不敢借。
這時候,奇怪的事發生了,鄭家竟然主動調低糧價,放開了購買。可,百姓手中已經無錢。
有人出了主意,把家裡的永業田抵押給當鋪,渡過了災年再贖回來,於是各地百姓紛紛抵押永業田。
本來抵押就便宜,就算有一年的贖回折損,大部分百姓還能承受。
誰知縣衙出了布告,但凡抵押了永業田的百姓,視為放棄永業田,定為死當,既然永業田沒了,官府自然收回了口分田。
結果就是典當了永業田的百姓一下失去了全部田地。
鄭家又出麵了,宣稱自願入籍鄭家為奴籍者,官府按律重新分給永業田和口分田,不過數量折半。【注唐代奴隸同良民,也要分田和分宅基地,分配標準減半。】
為了生存,很多百姓不得不入籍鄭家為奴,才能重新拿到田地,成為鄭家的奴農。
就這麼幾個往來,百姓手中有錢了,也買到了鄭家的平價糧食,卻變成了鄭家的奴隸,手中的田地自然就落到了鄭家名下。
“鄭家好手段。”寒雲一聽,原來世家是如此避開大唐律令,合法並購土地。
李世民可以禁止田地買賣,卻無法限製百姓自願抵押。可以禁止逼良為奴,卻無法限製百姓自願為奴。
為了生存,賣身為奴為鄭家種地,總比賣兒賣女骨肉分離,背井離鄉的好。
怪不得鄭州地界沒有災民湧向洛陽。
那些入了鄭家奴籍的自然無法跑。沒有入奴籍的不敢跑,就怕縣衙定一個流民,直接把土地沒收了。
每一個災年都是世家的歡年,百姓的生死年。
怪不得世家可以控製那麼多土地和人口,寒雲總算搞清楚其中的套路。
車隊一路到了滎陽縣衙,寒雲也想去看看,張林生到底被誣陷了一個怎樣的罪名?
剛進縣衙,遇見滎陽令正在升堂審案,審得就是張林生的案子。
隻見一人,手腳帶著刑具,跪在堂上。另一邊一張門板上躺著一人,看上去像是受了極重的傷,不停呻吟。
寒雲到的時候,案子已經審完,滎陽令正好宣判。
“堂下罪人張林生,現已查明,今日巳時與良人王二發生口角,心懷不滿,遂起歹意,尾隨王二至巷內,毆打致其重傷,被巡城差役當場抓獲,人證物證俱全。本縣念王二亦有錯在先,且未傷及其性命,判張林生,徒一年。罪不及十惡,可贖銅二十斤以抵罪。”
寒雲也是當了四個月的縣令,聽滎陽令此判,就知道其中有門道。
一是,強調王二乃良人非奴籍,也就是說張林生沒有減刑的條件。
二是,強調發生口角事後報複,那就是蓄意為之,非一時之氣,沒有減輕的條件。
三是,行凶之時被差役當場抓獲,其他人證物證也就免了。
四是,如此嚴重的罪行卻判了一個徒一年,也就是關押一年。
不到流刑及以上無需刑部和大理寺複核,隻需鄭州府複核即可生效,免了被上官查出問題。
五是,徒一年看起來是從輕判決,唐律有規定,徒,奴也。也就是說判處了徒刑,會改戶籍為奴籍。
六是,允許贖銅二十斤抵罪,折合銅錢就是四千二百文。這筆錢對於災年的張林生一家來說無疑是一筆天文數字。
“哼哼!”寒雲一聲冷笑,滎陽令好生算計,繞了一圈就在這筆贖銅上。
寒雲嚴重懷疑滎陽令勾結鄭家故意為之,目的逼著張林生抵押永業田,殺雞給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