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章(2 / 2)

“真的嗎?”他看著這朵非常有藝術氣息的花,它看起來不是很形象,但有種特彆藝術性的美感。於是他懷疑地眯起了眼睛,質疑道:“真的不是瑪麗亞阿姨先畫的草稿?”他無法相信一個10歲孩子畫得出這玩意兒。

“真的!”喬琳快要跳起來了。她激動地握緊了拳頭說:“真的是我畫的!”

諾埃爾看著那朵淡紫色的番紅花,點點頭承認道:“好吧——你還不錯,至少如果你鼓打得不行,你還可以開始專心畫畫!”

“我當然打得很好!”她翻了個白眼,“為什麼你總要這麼說?”

“因為我一次也沒聽過你打鼓,”他輕巧地同樣回複了一個白眼,“我花了太多該死的時間在建築工地上澆水泥。”

好吧,他說得有道理,不能在你親眼看到之前聽信人們的吹噓。喬琳聳聳肩。

諾埃爾最近換了份新工作,跟保羅一樣,他開始為他們的父親湯米工作了。湯米自己有一個混凝土澆築生意,手下有一些為他工作的工人,包括他自己的兄弟和侄子們。但就算這樣,他也經常拖欠工資。

在過去,保羅和諾埃爾一過12歲就經常在周末和假期裡被湯米拉到工地上打工,可他們卻也一分錢都見不著。但沒關係,他們現在已經足夠大了,大到湯米已經不能再用拳頭跟他們說話,賴掉他們的工資了。

“我爸爸非常吝嗇,”後來保羅告訴喬琳,“我們當時都在領失業補助金,所以他應該給我們現金,但那混蛋還是借著國民福利金之類的名目扣錢,還會扣掉25%的稅費,甚至就連我們在工地上吃的每一根薯條錢都被扣掉了!他甚至會讓我去買一大瓶可樂,然後喝掉大部分,最後這可樂錢還是我出!你能想象嗎?他就是吝嗇到這份上!”

但眼下喬琳對此一無所知,她隻是對諾埃爾說:“為什麼你和保羅都換工作了呢?薪水更多嗎?”

諾埃爾長歎一口氣,坐在了地毯上。喬琳跟著他一起坐了下來。他嚼著口香糖說:“當然,不然誰想去為我爸爸工作呢?你不懂——”他伸手拍了拍喬琳的頭,被她憤怒地打掉了手。他笑了起來,又揉了揉她的頭,繼續說:“至少比我們原來的工作好得多,一周差不多100磅,還不錯,對吧?”

“是的,”喬琳恍然大悟地點點頭,“比霍根小姐掙得多!她一周可能大概50磅!”

“當然,我們的工作比霍根小姐累得多,小傻瓜,”他伸手捏了捏她的臉,“而且她是代課教師,你明白嗎?很多老師掙得比她多,至少我是這麼聽說的——而且我爸爸本來應該付我們更多錢的——哎呀!你不懂,人人都討厭自己的老板。”

當他是我爸爸時,他就更令人討厭了,他所做的就是不停地指揮其他人,然後不停地抱怨和咒罵,他會讓所有人在冬天早晨凍死。他這麼想著,卻沒有說出來。他不想跟喬琳說這些事。

而喬琳認真地聽著他的話,她總是喜歡聽其他人講她暫時還不能理解的話,並且把它們當成一種知識來源。這也許是諾埃爾特彆願意跟她講話的原因,她不總是問問題,她是個很好的傾聽者,而且非常擅長保守秘密。他總認為她是個像他一樣早熟的孩子,身體幼稚,靈魂卻更年長。

“不管怎麼說,”諾埃爾換了個輕鬆點的話題,“我還沒聽過你打鼓呢。你為什麼不試一下呢?”

喬琳笑了起來,挑著眉反問他說:“怎麼了?你不害怕我荼毒你的耳朵了?”

“如果你打得不好,”諾埃爾伸手輕輕捏了捏她的臉,“你就準備好這輩子都會被我嘲笑吧。等你50歲了,我都還會在你的孩子麵前說,我的小妹妹,你們的媽媽,她是這個世界上最糟糕的鼓手,最糟——”

在他試圖重複“最糟糕”這個詞時,喬琳拍掉了他的手,並且憤怒地拿起了她的鼓棒,看上去像是下一秒就要把鼓棒敲到他頭上。

但她沒有真的這麼做。她隻是衝到了她的架子鼓後,然後開始給他展示她真的學到了什麼。

“好好聽著!”她漂亮的小鹿眼睛惡狠狠地盯著他看,他毫不懷疑如果她可以,她可能會像超人一樣發射紅色熱射線射穿他。隨後,她扭過身去打開了錄音機,放進去了一盒磁帶,還擰開了與錄音機相連的音響。

歌聲剛一出來,諾埃爾立刻就從前奏裡認出了這是AC/DC的《Ba Bck》。現在他開始真正感到驚訝了,他還以為她隻會給他展示一些基礎的節奏型之類的東西。他懷疑地看著她,想知道她是否能跟上一首真正的歌。他知道AC/DC大部分歌的鼓點都不算太複雜,尤其是《Ba Bck》,隻是一些踩鑔、底鼓、軍鼓固定循環的東西,非常直接,但她隻是一個10歲的初學者……

隨著音樂傳出,喬琳開始轉動手腕,揮動鼓棒,有節奏地敲擊叮叮鑔,表演由此正式開始。伴隨著AC/DC勁爆的節奏,喬琳愜意地搖晃著身體,指揮著手臂,在鼓組上敲出填補節奏空白點的鼓樂聲,跟背景音樂簡直融為一體。

這期間讓諾埃爾尤為驚訝的是,她完全維持住了穩定的節奏,甚至打出了非常優秀的律動感,跟音響裡的吉他樂配合得完美極了。

不過他也聽得出來,她到每節結尾空白該鼓手自己發揮過門填充的時候就有點平鋪直敘了,基本上沒什麼加花,跟隨著節奏一通簡單的敲擊就走過去了。這也確實符合她初學者的身份,手上沒什麼可以即興表演的技巧,隻會動次打次。但她全程穩定的節奏感就足以讓他驚訝了,她才多大!

等樂聲收尾後,她激動地在小軍鼓上來了一個劈裡啪啦的快速敲擊,隨後驕傲地轉動了一下鼓棒,挑著眉看向諾埃爾說:“瞧!我說過的——”

諾埃爾笑著點了下頭,讚同道:“你是很棒!”

這下原來驕傲地等待讚美的小女孩反而低下了頭,不好意思地說:“我右腳的獨立性不好,你沒聽出來我踩底鼓的時候總是慢那麼一點嗎?本來應該是每分鐘92拍的!”

“是嗎?”諾埃爾聳聳肩說,“我完全沒聽出來,你很好!”

“是嗎?”喬琳興奮地挑了下眉,從架子鼓後站了起來,走到了諾埃爾身旁坐下。“你應該下次把吉他拿來,我們一起玩。”

諾埃爾笑著捏了捏她的耳垂,輕笑道:“是嗎?你想要我當你的吉他手,你還得再努力一點!我可不要一個隻會動次打次的鼓手!”

“是嗎?”她睜大眼睛,伸手在他臉頰上戳了戳,“鮑勃告訴我這個世界上最不好找的就是好鼓手,我會變成好鼓手的,可你能變成好吉他手嗎?”

諾埃爾沉默了一會兒,看著她像蜜糖一樣顏色的眼睛淡淡地說:“我會的。”

他從未向任何人吐露過他的這種想法,可不知道為什麼他眼下有了一種衝動告訴她那個一直埋藏在他心底的想法。

“你聽過史密斯樂隊的《This Charming Man》嗎?你聽過那個吉他前奏嗎?”

喬琳點點頭,讚同道:“我不太能欣賞歌詞,可那個吉他前奏真的太棒了,他們的吉他手——”

“他叫約翰尼·馬爾,”諾埃爾的藍眼睛閃著一種喬琳從未見過的光,“我讀過《曼徹斯特晚報》上的報道,他和主唱莫裡西都來自曼徹斯特,他們都是愛爾蘭移民的孩子。事實上,整支樂隊四個人都來自曼徹斯特,除了貝斯手,都是愛爾蘭人的孩子。”

喬琳想:“哦!這符合數據,爸爸說過在曼徹斯特,每十個人裡就有一個是愛爾蘭人。”

諾埃爾繼續說:“你看過史密斯樂隊在《流行音樂之顛》的表演嗎?上個月播出的時候?”

喬琳點點頭說:“看過。莫裡西拿著一把巨大的花揮來揮去的,對吧?那是花嗎?看起來像是葉子之類的東西。他還穿著一件非常鬆散的襯衫……”

“倒不如說是領口大開。”諾埃爾這麼想著,忍不住笑了。他看著她點點頭說:“是啊,就是那個,他拿著的可能是劍蘭。你不覺得——”

“嗯?”喬琳好奇地看著他。

“就是莫裡西寫的那些歌詞,‘我今晚想要出去,可我沒什麼可穿’,他用曼徹斯特的俚語寫作,寫的是我這樣的人的生活!喬,你還太小,你還不明白這意味著什麼,”他有點遺憾地歎了口氣,摸了摸她的頭頂,“但這對我來說——”

他停頓了一下,有點艱難地說:“他們梳著跟我一樣的發型,穿著差不多風格的衣服,一樣是英籍愛爾蘭裔,一樣來自曼徹斯特的工人家庭——我想要跟他一樣!”

喬琳看著他默不作聲,隻覺得他漂亮的藍眼睛裡有種她從未見過的東西。

他壓低了聲音說:“喬,如果他能做到,那我也應該能行!”

她下意識靠近了他,抓住了他高領毛衣的下擺,看著他的眼睛說:“我相信你。”

“真的嗎?”他不好意思地臉紅了,有點尷尬地下意識反問道。

“真的,”她點點頭,認真地說,“Nely,我相信你!”

他聞言微笑起來,溫柔地摸了摸她的頭頂,隻覺得這是小孩子輕易地相信了年紀更大的哥哥的話。他沒從中找到更多自信,相反,他有點窘迫起來,低聲對她說:“喬,你能不跟彆人說這個嗎?”

她不明白為什麼,卻也善解人意地點點頭,說:“當然!如果你希望的話,這就會是我們的秘密!”

“就我們兩個?”他豎起了小拇指。

她伸出小拇指緊緊地勾了上去,認真地說:“就我們兩個!拉鉤發誓!”

他笑著用額頭碰了碰她的額頭說:“嗯!拉鉤發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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