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秦時風韻(138)三更(2 / 2)

魏國,已經在棋盤了。燕國,還能存多久?

嬴政提議由長公主領兵,朝中反對者眾。

李斯反對、尉繚子反對、蒙驁、王齕等一蓋反對。

“我大秦不缺雄兵猛將,何以令長公主出征?”蒙驁起身:“大王,老臣年邁,但亦能上的戰場,殺的了敵……”

“正是!”王齕附和:“臣可上陣,不勞長公主。”

桐桐感激二位老將回護之情,然則:“此並非意氣用事……”

“長公主。”李斯抬頭看過來,“臣從不懷疑長公主之能,然則,此非長公主不可麼?秦之製,並無女將軍。”

“雖無女將軍,但並非無女職。”桐桐看向李斯,秦朝的女官不局限於後宮。

後宮諸如:太王太後,太後,王後,夫人,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長使、少使等。

就像是宣太後,所謂的羋八子,不是說她叫八子或是行八,那個八子指的是她最初在後宮的地位。屬於地位比較低等的一類妃嬪。

而女官有女職,像是女侍中,女史,女賢人,書史,都是有職務有品級,做官做事的那種,最高職位為二品。

壯女多由女官管轄,但確實未曾有明確武職。

桐桐就說:“男女等同,婦人於武力上不敵男人,男人為武將,此由能力而定,無錯!並非不容女將,而是男女一起,擇優而用。而今,我自問不比其他將領差,為何廷尉不準允?若是因婦人之身不能為將,敢問廷尉,此是否對蠶不公允?”

李斯反問:“若為婦之人,儘皆一心為功名,敢問,何人延續血脈,豐盈人口。長公主為他人之婦,繁衍子嗣事,於長公主而言非大事?長公主為天下女子表率,豈能這般任意而為。

為將出征,並非隻長公主可為;然為女子表率,大秦卻隻有長公主可為。因而,臣不答應。長公主之責,在……”

“在何處?”嬴政一拍案幾,坐起身來,看著李斯:“廷尉所言,寡人以為甚為荒謬。人無論男女,儘皆先為人。女子為妻之前,她為人;女子為母之前,她亦先為人。若不可為人,又如何為妻,為母?”

一如阿母,她找麵首此非罪,欲予麵首權利才為罪。

她便是秦王妻,便是秦王母,可她先是人,先是趙姬,做何選擇皆是她作為人的選擇,無有對錯。

寡人便是心傷,但亦不能因此而罪母。

正如現在,阿姊何錯之有?她是女人,她就要回府做妻子,為他人生兒育女。

嬴政問說:“廷尉可有問過阿姊,她是否願意!回府做文淵君之妻,得她願意;回府為文淵君生兒育女,得她願意。

女子若因繁衍後嗣而不能為所欲為,此為幸事?廷尉為男,男可選入仕或悠遊於天下,婦亦可選入仕或悠遊於天下。

而今,她站在朝堂上,她是秦人,她有領兵之能,她於攻魏之事有見解,寡人不管她是否為婦人,寡人隻知領兵之人乃是一有能之人!有能即可,與男女無關。

我大秦用人,人儘其才!此違背先王旨意?或是違背秦律?若無,廷尉何妨聽聽贏蠶之所思所想所慮。

而不應因她為女子,便束縛於她!我大秦女子立身於秦,當百無禁忌!”

李斯:“…………”

其他臣子儘皆起身:“諾——”

李斯:“……”他轉過身,看向長公主,“長公主於攻魏之事,有何見解。”

這一晚上,在鹹陽宮議事到子時,出兵乃是大事,出兵之前各種境況都得推演,如何應對需得提前設想。

若要領兵,需得應付朝中同僚提出的所有問題。直到說服他們,使得他們認為有可行性,此事方可行。

此考驗的何嘗不是臨場應變能力!

再多推演,儘皆虛構。戰局變換之快,需得為將者臨戰不亂,隨時調整。

子時一過,李斯伸了伸腰,無甚要問的,他點了頭:“臣不反對。”

不反對那就散了吧。

晚了,桐桐就不出宮了,她去甘露宮歇息一晚便罷了。

這一晚,她睡得格外的好:

秦法中,‘一法律,同刑罰’,而其他諸國女子犯法,刑罰比男子更重;

秦國有女子學堂,女職女官多從此學堂而出。

在秦婚姻必須去官府登基,婚姻中男女地位權利等同,若夫妻和離,女子若不同意,男子需得繳納巨額罰款。多數男子因罰款數量巨大,而選擇放棄,維持家庭。

家暴,秦國男人不敢,懲罰極重。

女子於婚姻中有財產權,其子女有完全的財產繼承權。

……

嬴政他做了很多事,很多很多都是影響兩千年的大事!在大事麵前,這些事小的微不足道,若不是後世竹簡的出土,何人知他於弱者心存這般悲憫。

走過夢境,隔著時間的長河,她似乎捕捉到了那一絲柔軟……,找書加書可加qq群887805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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